郭敬明的《晴雅集》還是順利大規模點映了。
156名業內人士的聯名舉報信,看來並沒有傷到郭敬明。《人民的名義》總監製李學政在昨天預言,聯合信的抵制“很有可能會構成郭敬明於正事業的滑鐵盧”。
我昨天就寫長文說了,這個可能性很低。
郭敬明背後有強大的粉絲基礎,只要粉絲存在,郭敬明的新片照樣上,節目照樣錄,資本照樣捧。郭敬明早就搞清楚娛樂圈的生存邏輯,道德不能變現,不道德卻可以。
在《晴雅集》開播前夕,郭敬明就曾哭唧唧吆喝自己的新電影。
“不要因為我不喜歡倫哥。倫哥是無辜的,他的第一部電影請多多支援,也給我一個機會”。
郭敬明用很簡短的話,打了一次漂亮的感情牌。
他的敘述邏輯是首先將觀眾分為兩部分,喜歡郭敬明的,不喜歡郭敬明的。建立完這個邏輯後,他希望用喜歡倫哥這一槓杆來換取觀眾對《晴雅集》的好感。
你有沒有感覺很奇怪?
郭敬明的表述是一種非黑即白的二元論邏輯。好像大家對他的評價只是一種愛憎的表達,而非客觀的評判。
喜歡郭敬明,或者不喜歡郭敬明,這個人群劃分已經規避一種客觀的評判,為何總有人瞧不起郭敬明?
王朔就曾說過,80後作家有個小偷是郭敬明。他抄襲別人幹嘛不道歉?
抄襲莊羽的《圈裡圈外》,兩次訴訟皆是敗訴,賠款21萬仍然拒不道歉。
抄襲違法,拒不道歉無德。一個正直的人,怎麼可能會喜歡郭敬明這樣的小偷?
風評不佳的於正曾用袁姍姍不會拍《小時代》來內涵郭敬明,“袁姍姍不是什麼爛片都接的”。
於正認為,《小時代》就是爛片的代名詞。從《小時代》的豆瓣評分看,說它是爛片不冤枉(如果有人不服豆瓣評分,那你對)。
按照郭敬明的劃分,於正應該屬於不喜歡郭敬明的範疇。但於正的這種不喜歡是合乎情理的。
在《演員請就位2》中,郭敬明回擊李成儒。
“你可以永遠不喜歡你不喜歡的東西,但請允許它存在,你可以繼續討厭自己討厭的東西,但請允許別人對他的喜歡 ”。
乍一聽很對,但仔細一想,這是狗屁不通。
按照這個邏輯舉一反三,我不喜歡抄襲,也不允許郭敬明於正抄襲 。我會一直討厭抄襲,也不會允許於正郭敬明對抄襲的喜歡。
再比如,我不喜歡新冠病毒,也不允許它存在。我當然會繼續討厭新冠病毒,但我也不會允許別人喜歡新冠病毒。
郭敬明太擅長打感性牌了,時間久了,只要能夠偷換概念,在辯論中佔上風,他連基本的邏輯都能置若罔聞。
在《演員請就位2》中,郭敬明點評爾冬升執導的短片。他直接說,“我不喜歡這部作品,和演員沒太大關係”。
再者說,郭敬明在評判時總在強調“我喜歡,我不喜歡”,這是來選妃嗎(有網友吐槽S卡就是房卡)?
一個稱職的導師難道不應該脫離自身好惡,去評價作品的好壞?
如果按照郭敬明的評價,世界上只有兩種電影,他喜歡的,他不喜歡的。
一個有正常邏輯思維能力的人都應該明白,一個人喜歡的未必就是好作品,好作品未必就能被人喜歡。
諾貝爾文學獎馬爾克斯就曾說,我喜歡的書,未必就是好書。
如今聯名信的聲息逐漸寥落,《晴雅集》已經大規模點映,首日票房有望破2600萬。看來喜歡郭敬明的人總是很多的。
“智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一個小偷拍的電影依舊被追捧,這不是智士會做的事。
易中天曾說中國人有三種邏輯,“問態度,不問事實;問動機,不問是非;問親疏,不問道理。”
我總覺得這正是郭敬明粉絲的真實寫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