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星馳和前女友于文鳳糾纏10年的7千萬財產案開庭,香港法庭宣佈,於文鳳敗訴,女方必須向周星馳支付訴訟費。
周星馳和於文鳳曾經相戀13年,於文鳳做了10年星爺背後的女人,兩人一定是有過很深的感情。
於文鳳稱,兩人當時是情侶,也是生意夥伴,並表示當時星爺曾口頭答應從投資獲利中抽取10%的分成給於文鳳,但星爺的律師認為,這不能算是承諾,最多隻是戀愛時哄女友開心的情話而已,並不具有法律效益。畢竟口頭支票,人人都會開的。
星爺是承認當初有對於文鳳做過這樣的口頭承諾,但為何如今卻說是情話呢?這背後是有什麼特別的隱情嗎?可能到這裡大家會覺得,於文鳳死心塌地陪伴星爺13年,到頭來,兩人勞燕分飛,昔日的諾言都成了現在互相的恩恩怨怨呢?
其實在星爺和於文鳳10年的財產官司中,星爺一直處於一種被動地位,希望儘快結束此案。訴訟期間,星爺曾出於感情給過於文鳳2000萬作為補償,但於文鳳仍然想要那7000萬。
說實在話,於文鳳已經拿了星爺幾千萬,可以說下半輩子應該算是衣食無憂了。但她非要貪心,獅子大張口,還想要7000萬。星爺一直在忍讓,最後忍無可忍才回擊。
而如今,於文鳳敗訴,要賠償10年來所有的欠款和訴訟費,可能就算把星爺給她的2000萬吐出來都不夠賠償的。
當看到於文鳳敗訴時,網友紛紛吐槽:“偷雞不成蝕把米,星爺好樣的。”
更有網友稱於文鳳:“以為自己是鳳凰,原來是隻山雞,這次真是從貪變成貧了”。
這場十年的官司終於結束,雖然星爺勝訴,但在打官司期間,兩人對簿公堂,在法庭上互撕對方的黑歷史,昔日在粉絲們心目中留下的口碑和觀眾緣,可能也會損失不少吧。
讓我們回頭想一想,星爺當時那些虛假的承諾或者說是哄前女友開心的情話,可能就是支撐於文鳳在背後默默陪伴10年的精神支柱。
而當有利益紛爭時,昔日那些所謂的保護色全都失去了戀愛時的色彩,兩人過去美好的回憶可能全都被對簿公堂時的爭吵所矇蔽。
讓我們好好思考下,你覺得用10年的青春來陪伴和付出,最後卻換來的卻是虛假的承諾,值得嗎?而那些情侶間的承諾都應該全部兌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