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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從業者,不應該成為榜樣!

12月21日,編劇餘飛、宋方金等人在微博上釋出111位編劇、導演、製片人、作家的聯名信《抄襲剽竊者不應成為榜樣》,公開抵制郭敬明、於正。#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於正郭敬明#

12月22日,宋方金髮布第二批聯名簽署名單,抵制人員增加到156人。

抵制原因是,最近郭敬明和於正頻頻以導師、嘉賓的身份出現在節目中,大放厥詞,以此來追逐收視率,博人眼球。而郭敬明和於正有一個共同點:都曾被法院判定“抄襲”,但是拒絕向原作者道歉。

2003年,郭敬明因為小說《夢裡花落知多少》走紅,同年12月,莊羽稱該書剽竊了她的《圈裡圈外》。《夢》剽竊了《圈》裡具有獨創性的人物關係內容,《夢》中12個主要情節上均與《圈》中相應的情節相同或者相似,在一般情節、語句上,共57處與《圈》相同或者相近似。

2006年5月22日,法院終審宣判,認定郭敬明的《夢裡花落知多少》對《圈裡圈外》整體上構成抄襲。郭敬明與出版方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精神撫慰金1萬元,並要求出版方停止《夢裡花落知多少》的出版、銷售行為,同時要求郭敬明在15日內公開道歉。但是,郭敬明拒不道歉。

郭敬明的其他作品也被指出有抄襲嫌疑:《幻城》也被指抄襲日本漫畫作品《聖傳》,《小時代》被指抄襲《穿普拉達的女王》。

2014年4月15日,知名作家瓊瑤公開舉報,於正《宮鎖連城》多處劇情抄襲《梅花烙》。事後,於正發文表示:這絕對只是一次巧合和誤傷!“於正抄襲事件”在給瓊瑤帶來極大困擾的同時,卻並未影響於正和《宮鎖連城》,反而在很大程度上給《宮鎖連城》帶來了更高的關注度。

2015年12月25日,法院終審宣判:《宮鎖連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編權,於正被要求向瓊瑤公開賠禮道歉,並停止傳播《宮鎖心城》,五家出品方賠償瓊瑤500萬元。但是,於正拒絕向瓊瑤公開道歉,還玩起了消失,手機不通,郵件退回。

2018年4月26日,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強制執行,在《法制日報》上刊登判決主要內容,所需費用33.6萬元全部由於正承擔。事後,於正將錢交付,代表該事件正式結束。

於正接受採訪說過:我沒有抄襲,只是借鑑,“只要借鑑內容不超過20%,就不算抄襲”。

熱播劇《巡迴檢察官》的編劇餘飛指出:“一個靠抄襲起家的編劇在臺上振振有詞教育別人如何演戲,旁邊人討好似地說一些不鹹不淡的話;另一個靠抄襲起家的導演在臺上振振有詞認定不會演戲的小鮮肉未來大有作為,旁邊人面面相覷……這就是中國影視圈的現狀,這就是中國演藝節目的現狀。”

餘飛表示這是“底線之爭”,我們認為這個事情已經越過紅線了。就是說主流邊緣化,邊緣主流化了。而且他們是被資本和平臺扶上寶座的,讓他們來傳經授道。我們認為這一點絕對是錯誤的,甚至是不能允許的。雖然我現在很忙,我也不想惹這些事,也不想得罪人,而且我從小就膽小,但是這個事兒沒辦法,因為已經到這個程度了。不去制止這個事情的話,這個毒瘤就會發展得越來越大,會把這個行業的營養都吸乾淨。

餘飛表示,要從法律層面解決抄襲這樣的問題,不能說你抄襲別人的作品,賺了一個億,就賠一百萬,應該加倍賠償,賺了一個億賠償兩個億。

郭敬明之前在《演員請就位》的舞臺上賺足了眼球,和李成儒的唇槍舌戰,把S卡發給毫無演技的何昶希,被爾冬升暗指“當面一套背後一套”而大哭。

這次的“討伐事件”對於郭敬明和於正來說會有什麼影響呢?

如果討伐失敗,那就是“郭於”二人組的勝利,不但毫髮無損,還賺了熱度。

如果討伐成功,會不會改變影視圈的現狀,對那些只要求速度,不在乎質量的“賺錢作品”有所撼動呢?

你傾向於哪種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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