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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十年代的香港是當之無愧的魅力之都,那裡有著發財的故事、大都會的傳說、金庸的江湖,還有黃金一代的港星。

時間的巨輪匆匆駛過,那些傳奇的人和事卻永遠留在心。而梅豔芳,在黃金時代的香港,是最為璀璨的一顆巨星。

她24歲接連斬獲金馬獎、香港電影金像獎、亞太影展最佳女主角后冠,35歲勇奪香港樂壇最高榮譽金針獎,40歲成為第一位獲得國家級音樂獎的香港歌手。

不幸辭世後,香港人尊稱她為“香港的女兒”,將其視為一個時代的終結。

榮華富貴、社會聲望,事業成就,在短短四十年裡,梅姑都已盡收囊中。

可是離世前40天,人生最後一場演唱會上,她卻留給世人一段意味深長的話:“人生就是這樣,有很多時候你預料中的事,你認為有的東西,偏偏沒有,夕陽和黃昏都很美,但是很短暫。”

舞臺上搭出階梯,她獨自提起婚紗往上走,到盡頭,轉身、揮手,華美又孤清。舞臺可以給她熱鬧榮耀,卻無法安撫她的內心孤寂。

命運悲苦的歌之女

導演關錦鵬說,“她是熱鬧中的孤獨,她真正有多孤獨和寂寞,可能她自己可以排解,也可能比我們想象得更甚。”梅豔芳的孤獨似乎一出生便註定了。

1963年秋,梅豔芳出生在香港旺角的一個漁民之家,父親早逝,家境貧寒。

年僅4歲的她,就跟隨三姐賣藝養家。香港大大小小的歌舞廳、酒廊、街頭、荔園中都曾湧動過姐妹倆單薄的身影。

11歲那年,母親創辦歌舞廳,梅豔芳正式成為歌廳的小歌女。

那時,港人認為街邊賣唱地位低賤,歌女梅豔芳更是為社會不容。

在家裡,繼父謾罵侮辱姐妹倆:“將來你們有本事做歌星嗎?到廟裡接客啦!”

母親只當倆女兒是供兒子讀書的賺錢機器,將補貼家用的重任交給了姐妹倆;在歌廳,她們是最卑微的“歌之女”,忍受著客人的調笑和戲弄;在學校,同學視其為怪物,受盡白眼相看,冷嘲熱諷。

這段悲慘的童年經歷曾被梅豔芳寫入《歌之女》歌詞中:“我記起當天的一個小歌女,她身軀很瘦小,我記起她於不高檔那一區,她照演以歌止肚餓,舊戲衫遠觀不錯,縱近觀穿破多”。

天寒地凍,衣衫襤褸,飢腸轆轆,這便是梅豔芳的童年回憶,也成了她一生的夢魘。

TVB新秀大賽,是梅豔芳踏入娛樂圈的敲門磚,那是1982年。

香港資深音樂人黎小田還記得在臺下看到梅豔芳時的情形:“她不算選手中很漂亮的,但她唱得很好,動作很好,舞臺氣場很好,她拿著麥,手指是會動的,我們叫body language,身體語言,這個度是很難把握的,過一點就不行了。”

黎小田甚至大膽預測“再來十年,都不會出一個像她這樣好的。”

不出所料,出道3年,22歲的梅豔芳就登上了紅磡體育館,一唱15場,創下了新人歌手首開個唱紀錄。

1987年底的28場跨年演唱會,不過是第二次重返紅館開唱,梅豔芳已經創下香港、乃至整個亞洲的演唱會紀錄,也得到了“梅廿八”的美譽。

直至今日,她仍是全球華人女歌手中演唱會場次最高紀錄保持者。

2005年,她還被評為中國電影百年百位優秀演員。

然而人前備受追捧的梅豔芳,人後卻遭到家人的欺騙與中傷。舞臺上的風光與現實中的一團亂麻交織出現在梅豔芳身上。

“朋友騙我錢,我不難過,只怪自己不會帶眼識人,可是連家人都騙我錢,我覺得非常傷心”。

原來大哥無業,母親嗜賭,仗著梅豔芳會賺錢,只管伸手找梅豔芳要,一旦不給,就被罵忘恩負義。甚至梅豔芳辭世後,吸血鬼似的盤剝都未曾結束。

2013年起,梅母為了換取生活費拍賣梅豔芳遺物,包括新秀冠軍獎座、金像獎獎座,甚至連梅豔芳的內衣和內褲也不放過。

她多次向法院申請,一次性取出梅豔芳的7100港幣遺產。

梅豔芳的大哥梅啟明曾特地從美國回來討要遺產,母子二人在法院前拉起橫幅,威脅稱,不給錢就把梅豔芳的死亡真相公佈出來。

梅家人的冷漠和自私梅豔芳早已心知肚明,她曾立下遺書,劉培基獲賠兩幢房產,一部分遺產供侄子侄女上學。

而梅母只得到每月7萬元的生活費。目的是以防財產被貪婪的母親揮霍一空。血緣至親,尚且不能信任,實在令人心寒。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過於遭到信任之人的背棄和冷眼。人生最悲慘的事,莫過於在最需要關愛的年紀,沒有得到善意的回饋。

對愛的渴望,成了梅豔芳心中無法填補的一個空洞。可遺憾是,至死她也沒能嫁給愛情。

坎坷不平的追愛路

“我這一生,是演員、歌手,穿過很多次婚紗,但每次都不屬於我。”2003年11月15日,梅豔芳最後一次踏上紅館舞臺,她身著潔白的婚紗,緩緩的說道。

這時,她忘了歌迷一眼,目色幽怨道,“我以為我會在28歲或30歲前結婚,希望在32歲擁有自己的家庭,希望有自己的孩子。但是什麼也沒有,終於過了40歲,我擁有什麼,除了你們,什麼都沒有。”

從未在家庭中得到過溫暖的梅豔芳,終其一生都在尋求一份完美的愛情,可惜的是,7段感情始終未能開花結果。

梅豔芳和張國榮、劉德華兩位巨星關係一向要好,前者是情同手足的親情,後者則是曖昧不清的友誼。

《梅豔芳菲》的製片人曾表示:我們採訪了很多阿梅身邊的人,據了解,跟劉德華的戀情只是她不願意公開罷了。

梅豔芳和劉德華相識於1984年第三屆新秀大賽,當時劉德華擔任司儀,梅做嘉賓。

那一刻,梅豔芳發現,劉德華完美契合自己對夢中情人的標準。

媒體所傳的戀情一說並非空穴來風,1991年“歡樂今宵之劉德華精選夢中情人”節目中,梅豔芳曾給劉德華打100分,嫁人當嫁劉德華。

她曾坦言,在91版《神鵰俠侶》中,華仔和她在陽臺上茉莉花旁的一吻,很浪漫,彷彿真的一樣。

但梅豔芳並沒有和劉德華深入發展。在梅豔芳看來,愛情總是不確定的,又總會受傷,倒不如友情來得有安全感,所以不敢亂想。

相比劉德華,梅豔芳和日本歌壇巨星近藤真彥的戀情則更為轟烈。

相戀期間,梅豔芳一年飛往日本7次。在人生最後一場演唱會上,梅豔芳唱的是近藤真彥的《夕陽之歌》,生命最後的日子裡,梅豔芳還曾祕密訪日,為曾經的戀人慶生。

梅豔芳愛這個男人愛得撕心裂肺,但近藤真彥和中森明菜的感情糾葛始終剪不斷理還亂。

無法容忍愛人的背叛和花心,梅豔芳只得選擇放手。

這段刻骨銘心的戀情之後,梅豔芳又飛蛾撲火般的愛上了林國斌。

有一次,兩人在回家途中,後面有車疾馳而過,還朝林國斌彬豎起中指,林國斌正準備下車理論,這時,他卻看到梅蘭芳已經從車上拿了支壘球棍出來,對方見她劍拔弩張,馬上跳上車逃了。

當時林暗贊阿梅一句:‘好!真夠猛的’,在林國斌眼中,梅蘭芳是一個好心腸、講義氣的女中豪傑。

這個爽朗大氣的女人,曾經在他心中佔據著最重要的位置。然而兩人交往期間,整個香港演藝圈都流傳說梅豔芳包養林國斌。

一片痴心的林國斌不堪輿論壓力,選擇和梅蘭芳分開。等他悔悟之時,卻再無和深愛之人白頭到老的機會。

更為福斯所熟知的,是梅豔芳和趙文卓的姐弟戀。

趙文卓那時還是張國榮的健身教練,經由張國榮介紹,兩人在鍾鎮濤的家庭聚會上相識,一見如故,很快發展成戀人關係。

明星和素人,事業女強人和普通上班族,還隔著9歲的年齡代溝,戀情挑戰了香港社會主流。舞臺上的聲名像一個巨大的愛情障礙,橫亙在她和她那些不那麼著名的男朋友之間。

“吃軟飯、別有居心”的流言一時間鋪天蓋地,趙文卓都不在乎,可最終這段感情只維持了一年,只因為一場大家都不願解釋的誤會而分手了。

多年後梅豔芳曾傷感地說,如果時光可以倒流,她一定會解釋清楚導致兩人分手的那場誤會,一定會挽救他們的感情,如果當年那麼做的話,那現在她一定已經是穿著婚紗的趙太太了。

梅豔芳的葬禮,他親自出席,併為她獻上一個花圈,卡片上寫著:“此生摯愛,一路好走。”

曾經滄海難為水,原本佳偶一雙,現在只剩下漸行漸遠的回憶。

結語

生於漁民家庭,流浪在香港街頭,自強不息的梅豔芳走向了亞洲,影響了一個時代。

她的天分和成就,令同輩佩服,令後人敬仰,但從未為她驅走寂寞和疲憊。

盛名之下,她思考得最多的卻是下落不明的父親,想不通為什麼父親要帶她來這個世界,又為什麼要留她一個人。

豪華的別墅,熱情的好友,應有盡有的鈔票,都無法治癒那個童年缺愛的自己。

她的才華橫溢、她的聲名遠揚,成了她追求愛情的沉重枷鎖。

她曾經拼盡全力追求共度一生的親密愛人,卻沒能等到那個掀開自己頭紗的白馬王子。

她為家人和愛人不惜傾盡所有,但仍然留下無數遺憾。

或許正如梅姑所說:“人生很短暫,我們要更加珍惜,更加快點去爭取身邊想要的東西,不然一眨眼就什麼都沒有了”。

憐惜眼前人,大膽追求愛,表達愛,便是最好的人生。

最新評論
  • 1 #

    真佩服她的堅強,離世前四十天還開演唱會

  • 2 #

    看哭了……童年的不幸用一生的時間都治癒不了。

  • 3 #

    梅姐和哥哥真的是巨星隕落

  • 4 #

    喜歡梅豔芳和張國榮的歌,看到他們去世的訊息,心裡真的很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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