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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聯名信,劍指於正和郭敬明。

一時間,大快人心。

我們不難理解這封信背後的憤怒,然而,這封信卻透露了一種危險的訊號。

特別宣告:本號及作者與於正及郭敬明毫無經濟或其他形式上的瓜葛,我們對其已被法律審判之抄襲行為深表譴責。同時,我們也一貫堅決反對針對“汙點藝人”之無限期、無限制封殺行為。

作者簡介:普通影迷,媒體編輯,純粹寫字,不混圈子 ,某種程度上相信娛樂新聞裡潛藏著人們的潛意識以及一個時代的病理。

開宗明義,我也一樣厭惡抄襲,認為對於一個創作者而言,抄襲是巨大的恥辱,我也同樣不喜歡郭敬明和於正的作品,但那種不喜歡更多的是出於審美價值判斷和個人品味的本能選擇,在此基礎上,我必須明確地講,我更不喜歡那一百多名編劇聯名信中所溢位的泛道德主義的酸腐,以及那種深入骨髓的、被宣傳腔所侵蝕過的陳詞濫調。

於正和郭敬明因為參加綜藝,頻上熱搜之後,一百多名編劇聯署要求該節目組以及以後的其他節目組將這兩個人徹底列入黑名單,文章將二人稱之為“文賊”。主要理由是這二人都曾有過抄襲的前科。這些編劇的意思是,文賊是不可以被原諒的,至少不可以再以如此的高調的方式大張旗鼓地露面,而且還以什麼“導師”的身份。

一時間,幾乎所有人都拍手稱快,似乎是一群俠義之人終於集結向無人敢問的惡勢力發出了正義的呵斥。最近這些年,罵郭敬明和罵於正是一種毫無成本又絕對安全的政治正確表演,似乎誰都能罵上一罵再踏上一萬隻腳,讓他們如過街老鼠般永世不得翻身。

這些編劇先是指控啟用這兩人的製作方為“唯收視率論”“唯流量論”,他們聲稱,既然吸毒嫖娼的藝人都受到了懲罰,有道德問題的藝人被限制出鏡露面,那為什麼這兩個文賊卻能大張旗鼓地繼續上節目被追捧。

那我們先說唯收視率論,再說所謂汙點藝人的工作權利。

不知道這些正義的編劇們有沒有看過一部著名的美劇《繼承之戰》,在那部描寫美國媒體巨頭的故事中,有個有趣的細節,在法庭質證環節,同樣義正辭嚴的議員站出來質問那家媒體的道德義務,但那家媒體的負責人心平氣和地講,在美國,上到《紐約時報》下到下九流的小報和廣告冊頁,都是企業,也就是說,這一切媒介的出發點都是所謂的唯利潤論的,唯流量論的,如果想去找那些自己聲稱的以道德教化為目的,不考慮利潤的“媒體”,只能去朝鮮或者俄羅斯。

這個細節說明了一個問題,在正常且全面的市場經濟環境之下,媒體是一門生意,他們有權自己去決定啟用誰,不用誰,有自己的偏好和選擇。當然,很多媒體被冠以良心和道德的名義,說成瞭望塔,說成第四權,但那依然是一種眼球經濟的、“利潤法則”之下的副產品。而一旦權力大張旗鼓地聲稱,要以理想之名,道德教化之名,打造一種所謂的不唯眼球論的媒體,那麼會出現怎樣的結果,可想而知。

退一萬步講,如果非要選擇,那麼正常人都是寧可要媒體上充斥爛俗的商業劇,也不要充斥虛假的說教腔。前者是真低階,後者是假崇高。真永遠比假更動人,哪怕那些真的東西如此不堪,如此無聊。所以,從這個角度去講,我們應該允許那些市場經濟中的公司選擇自己啟用的人員,如果他們連這個自由都沒有,他們還能留下什麼呢?這些聯署的編劇都應該知道,我們的創作所面臨的外部限制到底有多大吧?

再退一步講,說到底,郭敬明和於正參加的那些節目根本不屬於藝術創作,那本身就是一種選秀,一種標準的眼球經濟,一個眼球經濟的節目,強迫節目組拒絕有眼球效應的人,而選擇那些他們口中所說的德藝雙馨的藝術家,又會是怎樣的一幕呢?這檔節目也並沒有頌揚抄襲啊,並沒有讓郭、於二人作為導師傳授抄襲的經驗啊。那他們應該怎樣在節目中出現呢?像秦檜一樣跪在評委席旁邊,當做反面教材嗎?

我當然希望每個節目的嘉賓既有真才實學又長得傾國傾城,學富五車又兩袖清風,可是那存在嗎?我們曾經不是沒嘗試過,那些強制矯正之後的災難都忘了嗎?

所以我們要做的是尊重市場的選擇,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看起來是呼籲行業自律,實則期待以造勢的動能最終打動了權力,以行政手段實施有效且嚴酷的裁決。相對於現在,那更糟糕。

我們再說汙點藝人的概念。一個正常的環境下,只有汙點證人,什麼叫做汙點藝人?所謂汙點藝人,無非就是設定了一個前提,即藝人必須同時擔負著道德標兵的角色,可藝人有這樣的義務嗎?

在那封聯署信中,那些編劇們已經默認了權力對於汙點藝人的打壓無需探討,認為剝奪那些“汙點藝人”的工作權利是正確的,是亮劍,是鬥爭,但真的如此嗎?我們白紙黑字的法律都規定了刑滿釋放人員有公平的獲得工作的權利,你憑什麼認為一個藝人出了軌,約了炮,就不可出現在鏡頭前?

每當這個時候,總有人搖頭晃腦地出來說,只是不許你拋頭露面,還可以去做其他工作啊。我們每個人掌握的工作技能是極其有限的,你只會做飯,現在禁止去做廚師,你可以轉頭就去4S店修車嗎?對於很多演員而言,禁止露面基本上就剝奪了他們的生存權。為這些鼓與呼的人不會感到自危嗎?

在那封信裡,對於郭敬明和於正出鏡,那些編劇又搬出了那句“對青少年樹立了非常壞的榜樣”這樣的警示。中國的少年兒童實在太可憐了,他們不但被認為意志力極其脆弱,每天都被一些藝人影響來影響去,毫無是非判斷能力,而且還沒事就被另一群藝人拿出來當擋箭牌,以青少年的名義要求封殺這個,下架那個。如果你們真覺得看個綜藝,追個連續劇就能讓人從善如流或者為非作歹,那組織全世界的人收看咱晚七點的新聞,那不就能實現世界和平了嗎?你們信裡說的這些,自己相信嗎?

在公開信的最後,這些人呼籲,“媒體平臺要多宣傳德藝雙馨的藝術家……更好的為人民服務,為時代服務。”什麼叫德藝雙馨?什麼叫為人民和時代服務?這些話語作為宣傳的口號,我們沒有必要深究其邏輯,但現在這些話從一群藝術家的口中說出來就實在太迂腐了。

德藝雙馨由誰來評定?以什麼標準?要成立個德藝雙馨藝術家評定委員會嗎?要按照職稱頒發工資和補貼嗎?什麼叫宣傳時代和人民,又什麼叫背離時代和人民,如果你們真的是藝術家,就應該明白,藝術首先永遠是個人化的,作品從客觀上可能會變成一個群體的代言,一個時代的切片,一個國族的象徵,但它最初的出發點一定是個人主義的,只有“我”,而不是“我們”,刻意強調“我們”的都是宣傳,述說“我”的才是藝術。

再退一萬步講,那些被認定為“汙點藝人”的人們如今都落得如此下場,如果真要被冠以背離時代和人民的帽子,會淪為怎樣的境地呢?真不敢深想。那些聯署的編劇中有很多人,我非常敬重,在如此艱難的外部環境下依然寫出了值得尊敬的作品,而那些作品在面世前也經歷過諸多波折,你們都忘了嗎?如果有一天你們自己的作品被冠以背離時代和人民的帽子,你們又會怎麼想呢?

我們不要因為想解決一個眼前的問題而喚出利維坦般的野獸,否則,有一天,那野獸會吞噬一切。我們要分清理想世界和現實世界的差別,要允許一種灰色地帶存在,要相信市場的選擇,要給予市場時間。在我們當下的環境之下,更要慎用道德主義,要警惕以理想、道德之名可能呼喚出的權力之棒。

我相信,那封聯署信件是出於一百多名編劇真實的義憤,我也從情感上理解他們的選擇,但正因為如此,才覺得悲哀,因為那封信中下意識裡所流露出的態度,所使用的詞句,都是被宣傳腔形塑過的,被道德文章浸泡已久的。一群最優秀的文字藝術家,連憤怒都沒能發出一種獨自的、個體化的憤怒,到底是什麼釀成了這一切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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