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那些做過壞事的人終究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現在我國是一個法治社會,沒有人敢去觸碰法律的紅線,像那些之前做過錯事的人,多年後也難逃法律的制裁,這樣的例子在我們身邊有很多,可誰曾想娛樂圈居然也有這麼一位明星,在出道時他還是一位"在逃犯人",這個人就是張國鋒。
說起張國鋒,可能很多人對他都不熟悉,但是在八九十年代,他也是一個比較火的明星,一生參演過60多部電視劇,被抓時早已成為"大明星"。
成長經歷
張國鋒出生在黑龍江的一個農村,其本名叫做吉世光,自幼家境貧寒的他,從小就玩心非常的重,時常與別人打仗,後來還沒畢業就到了社會上晃盪,成為了一名"街頭混混"。
一沒學歷、二沒關係的張國鋒知道想要在社會上立足是很難的,於是他為了能夠先"活下來",則選擇了去當學徒。
可是心高氣傲的張國鋒並不甘於現狀,他更受不了別人對自己的指手畫腳,於是沒幹多長時間就便辭去了學徒的職務,又跟社會上的朋友混了起來。
那時的張國鋒口袋裡連10塊錢都掏不出,於是他們幾個商量著乾點來錢快的工作,隨後就想到了搶劫。
因被通緝誤打誤撞進入娛樂圈
還記得那是13年前的夜晚,張國鋒與朋友蹲在一個衚衕裡,正預謀著"幹場大事",後來李琳與女友迎面走來,張國鋒立馬掏出了到架到了李琳的脖子上,向其索要錢財。
但是他們並不知道李琳是一名警察,面對歹徒的勒索,李琳自然是不會屈服,於是跟他們展開了激烈的搏鬥,但是終究"胳膊寧不過大腿"敗下陣來,看到李琳這麼蠻橫,張國鋒的朋友則用刀將其刺傷。
後來這件事情驚動了警察,他們對張國鋒一行人展開了通緝,張國鋒的朋友很快便被抓捕,而他獨自一人逃亡了深圳,也自此改了名。
後來一次偶然的機會,張國鋒經朋友介紹去了橫店當群演,一開始他是拒絕的,但是想了想已經過去很多年了,自己的容貌早已發生了變化,於是抱著試一試的態度加入了娛樂圈。
那時剛加入娛樂圈的他成天膽戰心驚,就怕被警察發現,但是久而久之他消除了這種顧慮,後來隨著在娛樂圈摸爬滾打多年,他也有了一定的名氣,而且出鏡率也是非常的高,經常能在電視上看見他的身影。
後來他還因為參演了《潛伏》,獲得了最佳男配角的稱號,當時警察也是透過這部電視劇注意上了張國鋒,發現他與在逃嫌疑人吉世光十分相似,再三確認後將其抓捕。
結語
透過張國鋒的經歷,使我們明白"善惡終有報,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的道理,一個人只要是犯了錯觸碰了法律,不管逃到天涯海角都掙脫不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