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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乃亮和李小璐官宣離婚了,然而一切似乎還遠未塵埃落定,李小璐方面以一些視訊被不法分子非法獲取、非法加工並曝光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對公眾曾經認可的恩愛夫妻就這樣分了,結局未免讓人唏噓。據說賈乃亮是“寵妻狂魔”,因為他追李小璐追得很辛苦,所以很寵她,將她寵得像個小公主。然而,再“寵妻”的“狂魔”,似乎也承受不了公眾對“夜宿門”事件的圍觀,承受不了公眾輿論對李小璐一邊倒的譴責,當然恐怕也承受不了部分人對他的冷嘲熱諷。所以,據說在視訊曝出後,在不長的時間內,他們兩人就分了,只是沒有對外公佈。不過,隨著這次視訊的再次曝出,他們終於釋出聯合宣告,說兩個人已經離婚了。

有人說,視訊的出現只是導火索,並不是雙方離婚的決定性因素。賈乃亮和李小璐並不像人們看到的那樣恩愛,他們的家庭關係跟外人看到的不一樣,他們其實也有很多矛盾,離婚是因為他們的情感出了問題。但是,如果沒有那些視訊,以及社會輿論的發酵,恐怕目前賈乃亮和李小璐並不會離婚。說那些視訊及公眾輿論直接導致了賈乃亮和李小璐當前的離婚,其實並不為過。

只是,李小璐真的出軌了嗎?估計除了當事人,誰都不知道。如果說根據法律,或者說根據一般的道德評價,留宿異性家中就是出軌,那無話可說。但法律並不是這樣界定的,道德也不是這樣評價的。更何況當晚留宿的,不只是兩人。人家事後也都說了,是一群人在一起討論工作。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事實可以分為客觀事實和法律事實,客觀事實就是原本發生的、在意識之外的現實事實。法律事實就是用證據支撐起來的事實。在李小璐這個事件中,客觀事實就只有兩位當事人清楚。那麼法律事實呢,只能說,能證明李小璐出軌的證據並不充分。李小璐方面幾例名譽維權陸續勝訴,說明根據現有證據,司法機關並不認為李小璐出軌的說法成立。

但輿論好像並不這樣認為,雖然大家都不清楚客觀事實,但都根據李小璐夜宿的情形,推定她出軌了,並一邊倒對她進行了譴責。

社會公眾輿論對個體行為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在網際網路時代,公眾輿論的影響力更廣,威懾力更大,好比錢塘江的潮水,來勢迅猛,非常壯觀,但也很危險。公眾輿論可以形成善舉,但也可能造成傷害。據說賈乃亮曾說過,包容彼此五次出軌的行為。但事實呢,在全體網民的強勢圍觀下,那怕是一次“疑似”的出軌,他也承受不了。

網際網路上多數人的觀點就一定正確嗎?其實也不一定,因為還存在沉默的大多數;因為根據社會心理學,人們會有從眾行為,容易受到社會感染;還因為有時真相無法驗證。網路上最後反轉的事件,也是有的。

在當下社會,我們離不開網路,也免不了在網路上圍觀、發聲。但我們是為了伸張正義嗎,還是因為別的什麼呢?除了一些利益群體,除了一些水軍,更多的發聲者是普普通通的網民,當我們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譴責別人不道德,自己的行為是否道德呢。我們討論別人,但印照的是誰呢?畢竟,有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因為大家都帶著各自的生活經歷、各自的認知和情緒去看待問題。所以,也許我們在意的不是賈乃亮和李小璐,也不是所謂的真相,我們在意的只是自己的認知和情緒。我們發洩完了,確實痛快了,但將自己的痛快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這真的道德嗎?

最新評論
  • 1 #

    支援作者看法,向網路軟暴力說“不”,理性上網,文明上網,不傳播不實資訊。

  • 2 #

    我很認同作者的見解

  • 3 #

    出軌又沒錘實、怎麼能亂起鬨說人家出軌了呢?網路輿論太可怕。一個承擔不起壓力遛了。

  • 4 #

    支援!給你一萬個贊!沒有親眼看見的事實都不是事實。希望李小璐與甜馨母女倆永遠幸福快樂的生活!

  • 5 #

    視訊沒出來前還真沒有這麼欺負

  • 6 #

    最不道德的就是媒體了。拆了一對又對。

  • 7 #

    我一直就覺得小璐不會出軌,她出身高貴,怎麼可能隨便看上一個人,再說當晚留宿的還有其他人,又不是她一個人,賈乃亮也太虛偽了

  • 8 #

    賈乃亮口口聲聲說多愛李小璐,看來也不過如此,本來很喜歡賈乃亮,現在還是更支援李小璐,我現在更加愛李小璐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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