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是誣告,因為名人身份及事件內容與其熒幕形象的巨大反差必將成為社會熱點,弦子出名的效應一定可以達成,但朱軍豈可忍受被如此汙名化被社會死亡?事情曝光後最終大機率會走到法院做最後澄清。
法院採用"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這種事情只要當事人一口咬定不承認,舉證通常是困難的,如果弦子是誣告,被判敗訴幾乎是板上釘釘的。
被判敗訴後,如此主觀惡意及對朱軍的嚴重傷害,肯定可以進監獄了,賠償也不會是少數目,費幾年時間除了讓大家知道你的醜陋之外,你會得到什麼? 何況面對社會正能量形象的朱軍,如果沒有確鑿證據,官司肯定贏不了,也就是就算是事實贏官司也不易。
弦子誣告就為出名?這種出名都是為了利吧,先不談誣告直接造成的坐牢道歉賠錢的事實,試想如果把這種名來透過網路變現? 找工作拿高工資?創業能吸引更多資源?還是透過賣醜賣惡俗來聚攏網路流量後參加各種節目還是直播帶貨?通通沒可能,只有反效果而已。
或許事情幹多了沒想到真碰到一根筋的弦子,可以交換些利益不是,證據難搜不是,官司難贏不是,擺明不合理性啊,但沒想到還真有一個人花幾年時間來硬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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