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某檔脫口秀節目,楊笠的表演因為被人舉報涉嫌性別歧視,而迅速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
有的明星也為楊笠發聲,更是將此事引起了熱搜好久。
其實,有句話是這麼說的: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同樣的是,舉報者有自己舉報的權利,當你覺得舉報不對,也可以批評、議論,但是也千萬不能罵人,不要什麼難聽的話都說的出來。
罵人肯定是不對的,罵人就是侮辱他人,是不道德的行為。如果是當眾辱罵他人則是違法行為,應當受到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則涉嫌構成侮辱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提醒大家,侮辱罪屬於自己起訴才處理的犯罪,需要當事人自行去法院起訴。
網路上不是法外之地,僅僅一句話的幾經傳播,就有可能造成很大的影響,還是不要罵人的好。
為什麼說做人不能太雙標呢?
當你對楊笠被舉報“涉嫌性別歧視”這件事,選擇不發聲。有的人就會說:看吧,這男人就被說中了默認了。
當你選擇發聲反擊的時候,有的人會說這可以看出男人有多脆弱,開不起玩笑,聽不得諷刺,通常都是因為戳到了痛點才感到憤怒--你本來就那樣。
當男人開女人的玩笑或者說關於女人的事情時候,就比如俞敏洪那事。如果有人覺得被冒犯了,也可以表達自己的觀點。
全國婦聯、北京市婦聯等均發聲對此事予以批駁,俞敏洪為此專門跑去婦聯為自己的錯誤言論表達歉意。
但是,怎麼到了男人這裡就連舉報的權利就沒有呢?也不能這麼雙標呀。說什麼那只是脫口秀而已,這個是公眾講話,這兩者不一樣等等。
怎麼好處便宜都讓你們佔了呀,你說啥就是啥呀。
既然是脫口秀而已,那麼電視劇《我是餘歡水》不就是一句臺詞呀,怎麼就可以那麼多人義憤填膺呢,輪到脫口秀男人就不能義憤填膺呢?
脫口秀是嘲笑的藝術,男人當然也是可以嘲笑的。但是如果是消費性別對立,男女衝突的話,真的不應該的。
其實,男人和女人不應該是對立面。
俞敏洪可以去婦聯道歉,楊笠脫口秀被舉報也沒什麼,不要雙標就好。不要上綱上線就好。
一個美好的時代,既容得下楊笠的脫口秀,也應該不需要俞敏洪到婦聯道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