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婚時代》是我非常喜歡的一部電視劇,第一次看的時候,覺得文章與姚笛的戲演得太好了。直到他倆的婚外情被曝光,我再重新看《裸婚時代》的時候,深刻明白了沈從文先生的那句話,他說,“愛一個人是藏不住的,即使捂住嘴巴,還是會從眼睛裡流露出來。”
文章與姚笛的對手戲精彩,不全是因為他們演技精湛,更是因為他們對彼此真的有愛。
不過,文章後來的種種表現著實讓我失望,他前段時間還被人民日報點名批評,恐怕復出無望。至於姚笛,作為女人我既“恨”她也有些心疼她。在她倍受煎熬的日子裡,文章一言不發。他的做法還真像他在《裸婚時代》中扮演的劉易陽,一樣沒擔當、沒責任。
《裸婚時代》中,文章飾演劉易陽,姚笛飾演童佳倩。兩人戀愛八年,結婚一年就離婚了,劉易陽說,“婚姻最終敗給了現實,細節打敗了愛情。”其實,童佳倩會離婚,從她未婚先孕的那一刻就已經註定了。
女人的未婚先孕意味著什麼?意味著男人沒有責任感,不管是為了自己的舒服不戴那啥,還是有意讓女人懷孕不做措施,都是男人的問題。要麼就想有了孩子就結婚唄,要麼就想有了孩子就打了唄。哪一種是對女人負責的態度呢?
真愛女人的男人,不會讓她輕易懷孕,尤其是婚前。
不過,我認為女人在這件事情上需要承擔的責任更大。男女之間的那點事成年人都懂,難道避孕還不會嗎?女人要麼和男人的思想差不多,要麼就是以此來討好男人,因為男人總是說戴那啥不舒服嘛。
當女人不對自己的身體負責任的時候,將來就要在婚姻中付出代價。
童佳倩懷孕後,未來婆婆對自己的婆婆說,“她懷了咱家的孩子,咱們著啥急啊?那個誰誰家,娶兒媳婦把棺材本都搭上了。”
女人們看清了嗎?大多數情況下(肯定不是百分之百哈),女人懷孕了婆婆是很開心的,她認為女人沒有要彩禮的資本了,給多少都得嫁。就算女人不嫁了,躲在手術檯上做清宮手術的也是她自己,自家兒子一根汗毛都不會少的。
生活中,多少未婚先孕的女子被婆家在彩禮方面不斷壓榨,一降再降。誰讓你先懷了人家的孩子呢,主動權已經不在你手裡了。姑娘們,清楚了嗎?如果談不成一拍兩散,無論是男友還是準婆婆,一點損失都沒有,找個別的女人一樣生孩子。受到最大傷害的,是女人的子宮。
我相信電視劇中的劉易陽與童佳倩是真心相愛的,只不過他們小看了婚姻的複雜、人性的善惡、細節的力量、金錢的作用。
當童佳倩買一束20塊的康乃馨被婆婆說是“么蛾子”的時候,當劉易陽硬著頭皮扛下母親闖的禍的時候,當婆婆要求不會做飯的童佳倩去醫院給她送飯的時候,婚姻的雞毛蒜皮已經讓他們的愛情變質了,關係變遠了。
所有的矛盾都不是一天積累的,爆發的那一天,是因為心上的灰塵太厚了,不得不打個噴嚏。
童佳倩在她和劉易陽的感情中太主動中,主動懷孕,主動裸婚,主動搬到婆家一起住,太多的主動讓她在婚姻中變得被動。婆婆拿她不當回事,公公說她亂花錢。
劉易陽甚至在童佳倩懷孕幾個月的時候,半夜與她大吵大鬧,之後又是冷戰、不理不睬。若是婚前,他會嗎?若是她沒懷孕,他會嗎?
想告訴所有的女人,未婚先孕的事不能做,你丟的不僅是自己的臉,還有父母的臉。婆家會因此而看不起你,彩禮的事都是小事,只怕在對方長輩心裡,你成了一個不自愛的女子。老公會因為你的各種主動與退讓加倍珍惜你嗎?就我身邊接觸的案例來講,不會。
有一些幸福的女子也是未婚先孕,婆婆正常給了彩禮或是加了彩禮,婚後對她也非常好。只能說,這樣的女人上輩子拯救了銀河系吧。如果你不確定自己有如此幸運的話,要孩子的事,還是等到領證以後、辦完婚禮以後吧。
當男人拒絕在親密關係時戴那啥的時候,女人最好一腳把他踹到床下去,“要麼戴,要麼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