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電影都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來的,有些電影可能取材於某些案件,讓人不寒而慄,比如那部《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當時這部電影沒敢看完,主要是害怕。
當時看的時候比較害怕,因為那個時候膽小嘛,以為都是電影效果,不是真的,但後來上網搜了一下這部電影的一些資料,發現原來這是一部根據真實案件改編來的電影。
當年那個人叫黃志恆,他殺害了八仙飯店老闆一家九口和一個飯店員工,受害者年齡最大的70歲,最小的僅7歲。
因為事後屍體被兇手肢解,到如今都沒有找全受害者的屍首,加上嫌犯又接管了八仙飯店,所以有傳聞說是黃志恆把屍體做成了叉燒包,賣給了顧客。
我曾經以為這種電影裡的東西現實裡不會出現很多次,但後來發現原來現實裡真的會有這種事,這是一起發生在美國的現實版《八仙飯店》,兇手殘害了33人,並且將屍體丟在河裡,顧客喝了一年屍水,都沒有發現異樣。這就是震驚整個美國的“小丑殺人犯”約翰·韋恩·蓋西。
1942年3月17日,約翰·韋恩·蓋西在芝加哥出生,他的父親是個十足的酒鬼,而且經常耍酒瘋,經常性的打罵妻兒,所以從小蓋西與父親的關係就十分惡劣,而且兒時的蓋西不愛運動且相當肥胖,更是讓他飽受別人的嘲笑。
如果說他心理開始變得不正常,那麼可能那件事是一個開端,他在小時候曾經被人猥褻,而他不敢將此事告訴父母,他很害怕,同時,心理也慢慢變得扭曲。
蓋西長大後,因為一次偶然的機會,來到了一間停屍房工作,他當時就睡在停屍房旁邊的一個小屋裡,這要是一般人不得嚇死,但蓋西似乎乾的還不錯。而且他曾經有一天晚上爬進了一個年輕男孩的棺材裡,那一天晚上他感覺自己感受到了滿足和衝擊。
這說出去誰信啊,和屍體作伴,你還睡出快感了,聽起來就滲人!
但是蓋西在1964還是娶了一個有錢女子瑪麗蓮,兩人談了9個月就結婚了,婚後,他們兩人共同經營著一家餐館。
但慢慢的,蓋西發現他似乎對小男孩情有獨鍾,他覺得小男孩對他有一種致命的誘惑。
這種想法出現後,便一發不可收拾,他開始想辦法去誘騙小男孩,強迫和他們發生關係,後來事情敗露後被捕,妻子也離開了他,但這一切並沒有讓蓋西覺得自己錯了,他在這條路上越走越遠。
後來,他加入了一家做公益的小丑俱樂部,專門將自己扮演成小丑去資助一些孩子或者孤兒,並且還捐了不少錢財,大家都以為這個人是個好人,但蓋西卻在利用他這個身份完成他的罪惡計劃。
因為他現在可以更好的接觸那些小男孩,他便在之後的6年時間裡,利用各種各樣的理由去誘騙那些孩子,侵犯之後便殺掉,總共殺害了33人,注意這些少年無一例外,全是男孩子,沒有一個女孩子。
白天,他是助人為樂的小丑,晚上他是殺人不眨眼的惡魔,他先後將26名受害的少年藏在了自家的管道中,3名埋在其他房產附近,還有4名被丟棄在河裡。
直到1978年,一名男孩子母親控訴了他,當警方來他家搜查時,發現了他家藏有手銬等古怪的道具,地下室還有分屍的痕跡,最終這個罪犯被抓獲。
當蓋西被抓住的時候,沒人會相信,這個平時善良而且樂於助人的蓋西會是一個殺人魔頭,人們想到當年自己吃了他們家餐廳的東西,那些水甚至都是屍水,不由的打了個寒顫想吐,更讓人驚訝的是,有些人經常在他們家餐廳吃東西,喝了一年的屍水,卻沒有人察覺出異樣。被捕之後,蓋西交代了所有案件,後被執行絞刑,這個殺人惡魔終於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有時候感覺,電影裡說的那些都是唬人的,都是假的,但後來發現,現實遠比電影裡更加恐怖和匪夷所思,電影裡還會因為各種限制來拍攝,但現實裡哪有人會給你制定條條框框來約束你!
蓋西原本或許可以走上一條正確的路,但從小的家庭環境,和他原本就敏感的心理,在後來的日子裡,一點一點的摧毀了他,如果當時有一個人正確的引導了他,是不是他的結局就不是這個樣子了呢?這我們就不得而知了,因為沒有如果。
所以心理健康很重要,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