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足球》自公映後,無論口碑與票房都節節上升,而身集該片老闆、
導演與演員於一身的星爺,早前已擺下慶功宴慰勞一班臺前幕後人員;
不過,昨日卻查得《少林足球》違反了中國的《國家電影管理條例》,在未得到有關播映批文前,偷步在香港進行首映。若星爺被判有罪,最輕懲罰是罰電影所得之十倍至十五倍利潤作為罰款;
以《少林足球》截至七月廿二日的香港票房累積總數三千九百三十三萬計,絕對不是一個小數目。
雖然《少林足球》是星爺投資的星輝公司拍攝,不過亦有兩間內地的珠江電影公司和中國電影公司進行協拍,
而按照中國《國家電影管理條例》,所有在中國內地放映或有內地電影機構參與制作的影片必須經國家電影局審查後才能公映。
換言之,《少林足球》理論上應先通過電影局審查才可上映;但由於《少》之片名在內地受爭議,電影局以片名影響佛教徒的宗教感情,亦影響千年少林寺的嚴肅性,故希望星輝能修改片名,但星輝公司一直強調“片名是上面批准的”而拒不修改。
到放映前,星輝又因片名糾紛,將協拍之一的中國電影合拍公司告到了國家版權局,由於國家版權局尚未就這一訴訟作出裁決,國家電影局也就無法受理星輝公司的送審請求。
電影局製片處處長周建東說,《少林足球》在沒有送國家電影局審查的情況下,七月八日就擅自在香港公映,嚴重違反了“條例”規定。
國家電影局已向珠影調查此事,並將對香港星輝公司嚴查。負責協拍的珠江電影製片公司製片處主任範良友透露,珠影與星輝公司簽訂合拍合同時,已明確規定《少林足球》如要在境外(包括港澳臺)搞宣傳,必須先經過國家電影局審查,所以珠影得知《少林足球》在未獲得電影局審查批文的情況下搞首映時,立即要求他們停辦.
但星輝還是堅持公映;珠影表示如果行政部門要處分,星輝必須負全部責任。
內地傳媒在前天打電話到星輝公司查證時,影片策劃、總監田啟文承認合拍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影片必須先送審才能公映,並表示星輝公司一直在等電影局的送審通知。
但當內地記者詢問《少林足球》未拿到審查批文就在香港公映的具體原因時,田啟文卻語調激烈地表示:“不是我們不送,是電影局不讓我們送!這是電影局的事,不是我們的事!”隨即就匆匆結束通話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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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時還在香港熱映,因為最終香港本土票房五千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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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香港很多電影內容都暗諷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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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在酒吧表演那段,嚴重醜化僧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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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三樣東西不能碰,第一政治,第二宗教,第三性!!!自己琢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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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還有嚴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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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你們一個好訊息,2008年奧運會將在首都北京舉辦!歡呼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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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穿越劇,抗日神劇怎麼過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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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刺國足才是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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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那一年?我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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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上映,不代表不給播放。我就經常在有線電視臺重溫這部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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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神劇可以過審 中國應該多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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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頭那個貧富懸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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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禮還是要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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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沒八路軍,,,
他們只會審查抗日神劇上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