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一則"演員劉露大鬧火車站"的新聞霸佔了各個網站 ,被安檢人員發現後,對於安檢人員的制止並沒有妥協,反而頻頻爆出口辱罵安檢人員,例如:"老子……我是公眾人物,你完了……"最終劉露被警察帶到了拘留所。在審訊室裡,劉露的態度依然十分的惡劣。而在芒果TV解約女演員劉露釋放後態度急轉,網友建議再拘15天。
不出所料,果然在道歉之後又發了一個宣告,就是在為自己找藉口,想要逐漸為自己洗白。這在娛樂圈已經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了,很多明星在犯錯誤之後都是這個套路。先是百般抵賴,在抵賴不過的時候在出來道歉,再後來就是做出宣告,最後再是水軍洗白。不過,這樣的套路,現在已經不那麼管用了!
如果說劉露真的有冤屈的話,我們就等她找出證據來證明自己。但是她又能證明多少呢?她不聽工作人員勸阻是真,妨礙公共秩序是真,撒潑打滾是真,被警察強行帶走是真,拘留五日也是真。她又真的能改變什麼呢?錯了就是錯了,倘若她認真悔過以後好好學習做一名好少年的話,網友們也許會慢慢原諒她。但是現在劉露又出來折騰,可以說得不償失了。
劉露很明顯是嬌縱慣了,做出這樣的行為甚至沒明白自己錯在哪裡了。確實應該給個教訓。但是網友建議再拘15天這件事情,我認為如果只是網友建議的話,還是不表態了,我覺得按法律來的合適,公眾場合不配合執法的行為有量刑範圍,應該按明文規定來執行,不是我覺得應該拘幾天就拘幾天的。
小編覺得她是沒有深刻對自己的錯誤進行反省。一味地強調視訊有剪輯過的,對於她不利的,媒體大肆宣傳,對於她有利的,則放出來。我想說,“我是公眾人物,你完了”、“我需要一雙襪子,我的5000塊錢的鞋子承擔不起我這隻腳”,難道這些話也是媒體新增進入嗎?難道這個也是無中生有的事情?錯了就是錯了,就要進行深刻反省,杜絕以後類似事情發生。
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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