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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扯什麼“躺槍”?

  跨年頭,最近一週,抄襲事件紛至沓來,‘吸睛’、而又廉價斂財,來勢迅猛,蔚成大觀!

  董哲對外宣稱是《建國大業》“編劇”“主筆”,進行網路宣傳等等行為,侵犯編劇王興東、陳寶光署名權,

  郭敬明道歉,要把《夢裡》的全部收益都賠償莊羽。這銷量以及劇本改編,至少500萬元收入。這裡誠意百分比怎樣?

  是《夢裡》開啟了郭敬明的商業帝國,為他帶來隱性收益更不可估量。

  《晴雅集》還在上映,後面還有兩部。等於拿500萬去換幾個億的生意呀。

  扒一扒郭敬明家底,除了已知的,還抄襲《幻城》、《夏至》、《左手倒影右手年化》和《爵跡》。包括抄襲日本作品。

歪扯什麼“躺槍”?

  電視劇《人生若如初相見》,改編自《迷霧圍城》。即將開播。……合同在2016年就到期了。需要協商續約,對方卻沒有理她,所以作家、匪我思存,起訴法庭。

  影視業如此,文壇也猛攪和類似鬥爭。年末前,28日,我讀到網文《於正/郭敬明被抵制,餘秀華卻躺槍》,霎時急切一讀。因為我五年來,深知餘某突然躍升詩國明星,便經常研讀她。現在網文說她“躺槍”!豈非冤枉?郭某等抄襲,餘某躺家裡床上,卻無端被反抄襲、‘擴大化’?的槍刺擊中?!別冤枉好人!

  網文斷言餘某“躺槍”?啥理由:①

  餘某常常炮轟抄襲她的女詩人,並那樣的痛恨!若自己抄襲,想必不會怒斥他人抄襲?

  ②餘某成名,也有實力成分。

  理由咋樣?嗨,不論①、怎麼言之鑿鑿,我原先的立場卻崩塌了。這論證何等幼嫩、脆折?什麼“想必……”?沒聽說過、賊喊捉賊?滿天下這手法何曾少過?先到為君,後到為臣!也沒聽說過?我抄襲是成功,蜂擁而上、抄襲?嗨,豈非將名利抵消了?分流了嗎?

  ②……“也有實力成分”?這成立嗎?比個例子,郭敬明/於正沒有“實力”嗎?謀財文壇,財富超幾個億!可不可能沒有“實力成分”?!他自有其長篇成名作呀!

  我上面涉及的抄襲者,個個都很有名望!

歪扯什麼“躺槍”?

  早在五年前、1月,就有寧夏日報,斥餘某抄襲。

  隔倆月,又有天涯論壇、斥餘秀華是低劣的抄襲!

  2016《魯豫有約》更加醒目、昭告世人,餘某抄襲《生命之歌》!……

  網文,還故意混淆抄襲、與化用。他提到王勃名句,跟庾信名句的關係。王勃已經不是化用了,那叫做點鐵成金!庾信僅僅提供了寫景狀物精練的好句子。而王勃那是飛躍性的創新!庾信只能寫實,王勃則寫出了‘不可能’範疇:落霞怎麼能飛?這就是奇幻的錯覺!足見這裡的差距,只能是“暮年詞賦動江關”的文學家,跟少年天才的分野。

  他還說了翁宏的名句“落花人獨立,微雨燕雙飛”,被晏幾道引用於臨江仙詞裡,這個說明是對的。但這無法給餘某辯解。臨江仙,五十八字。引用僅僅十個字。我不談晏幾道天才。我只說,這引用才是非常合理的引用。

  這就像毛澤東詞浣溪沙、和七律都引用了李賀七個字句子,而“我欲因之夢遼闊……”則化用了李白“我欲因之夢吳越”七個字,一樣,都是僅僅借用古典詩七個字,分別只佔據新創詩中八分之一的比例。

  然而,網文說的餘秀華‘化用’別人,是怎樣的?幾乎是倒過來的!僅有一兩成、是自己修改、新增的。

  這是地道純正的抄襲?好意思粉飾她“躺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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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

  2015年1月26。寧夏日報。原標題:……王西平談餘秀華:《穿越大半個中國去睡你》,80%以上抄襲。

  2015年4月3日,餘秀華……,把《生命之歌》,抄成了三級片_天涯雜談_論壇_天涯...

  2016-5-3《魯豫有約》:愚蠢可笑,不負責任……餘秀華沽名釣譽,將……《生命之歌》抄成“睡”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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