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突然風聲湧動,不少營銷號集體出動,指責Angelababy出軌成性,而給出來的證據是一張模稜兩可的照片,如下:
據考證,這張所謂的“出軌照”乃是Angelababy和陳赫主演的電影《微愛之漸入佳境》的劇照,並非營銷號所謂的“出軌照”。
一計不成,又生一計。
營銷號新的文案又來來:
“黃曉明當街暴打Angelababy”
據營銷號的描述說:
隨著爭吵的升級,兩人從鬥嘴變成了“肢體衝突”,而正在氣頭上的黃曉明,竟然動手打了Angelababy!
看著這糊得不能再糊的圖,白青驀然想起來,這是早幾年前的新聞了,而且當事人早已經做了闢謠。
所以,哪有什麼暴打之說,有的只是一些杜撰八卦的宵小之輩而已。
這個世界上,從來不乏一些喜歡編造謠言的無恥之人,但作為一個普通人,我們要學會辨別真假,辨別是非,不要被牽著鼻子手,更不要成為別人傳播謠言的擴音器。
還記得前段時間網路瘋傳的人販子“梅姨”的畫像嗎?
很快公安部刑偵部便出來闢謠:
“網路上流傳的廣東增城被拐9名兒童案件嫌疑人“梅姨”的第二次畫像非官方公佈資訊”
並呼籲廣大市民不信謠,不傳謠。
另外,截止到目前,這個梅姨是否存在,長相如何,還暫無證據,又何來“畫像”之說?
我理解大家對人販子的深惡痛絕,也理解大家想要迫切抓住人販子的心情,因為人販子,全國有多少家庭破碎,有多少家庭因為孩子的失蹤自責自殺痛苦一生。
我也痛恨人販子,但是我希望,大家在傳播畫像之前,認真核對警方的訊息,仔細甄別資訊的真假,不要因為一時的憤怒,成了一個謠言傳播者;也不要因為一時的不理智,成為造謠者手中的利器。
因為你不知道,你所傳播的謠言會給社會、給個人帶來怎麼的影響!
就這次“梅姨畫像”事件來說,它會不會引導警方走入錯誤的偵查方向?會不會提前給這些人販子以提醒?會不會給畫像中真實存在的人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
這些都是我們無法預知的。
更何況,製造謠言,傳播謠言本身就是一件違法的事!
中國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
“編造虛假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資訊,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路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輕則拘留罰款,重則甚至可判刑7年!
7年啊!因為一條謠言,浪費7年的生命,值得嗎?
人和動物最大的區別是什麼?
動物靠本性行動,而人類,可以思考,可以鑑別,可以明辨是非,可以鑑別真假。
生活在網際網路時代,每個人都是傳播媒介的一部分,可是在繁複冗雜的網際網路訊息中,總有一些不真實的傳聞。
我們切莫被一時的情緒引導,也不要因為一時的頭腦發熱,就成了一條謠言傳播鏈上的一份子。
我們要學會理智得看待每一條推送給我們的訊息,也要理智地去對待每一條我們被迫接收的訊息,做到:
老話說得好:“謠言止於智者”。
所以,我們在謠言面前,爭做理智的“智者”,絕不輕信謠言,更不能隨意散佈傳播謠言。
如果你輕信了謠言,當你在鍵盤上輕輕敲下那些看似慷慨激昂打的話語,滿足了自身的正義感,得到了足夠多的轉發量和點贊數之後,你毀掉的可能是一個無辜好人的一生。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希望我們都能做一個理智的人,一個明辨是非的人,一個正直的人,一個可以堅守本心的人;
與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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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誰才是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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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有錢有名,我們就看看熱鬧,不嫌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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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咯啦咯啦咯啦咯啦咯啦咯啦咯啦
有中文名幹嘛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