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章子怡去參加摩洛哥王室的一場活動,這項活動其實是商業活動,由中間人來聯絡,請章子怡和摩洛哥家族一塊吃飯,算搞一個活動。
當時章子怡的經紀人是他的哥哥,叫章子男。
在活動過程中,突然摩洛哥的小王子作為章子怡的小粉絲,提出了跟章子怡跳舞。這個時候,實際上這件事兒是突發事件。馬章子男提出來不行,因為合同上沒有寫。
如果要跳舞要加錢。實際上當時摩洛哥王室看來,不管和哪個藝人一起吃飯,如果王子能提出來跟明星跳過舞,應該說對明星是一種恩德,也是一種賞賜。這個比錢還要高貴。
但是章子怡的哥哥眼裡只有錢,他看不到價值這一層。於是鬧得不歡而散。最後舞蹈沒有跳成。
但是這件事後來被媒體炒作得很厲害。
章子怡的哥哥有沒有錯?沒有錯,因為所有的活動都需要按計劃來,超出活動必須加錢,從章子怡哥哥角度是沒有錯誤。
但是章子怡的哥哥,有一點看到了,這就是說新的合同,新的任務要加錢。他沒有看到什麼,小王子請章子怡跳舞,儘管不給錢,但是小王子請章子怡跳舞這件事兒,如果被媒體宣傳,以後的各方面的敘述,比給錢的價值還要大。
這相當於一種叫榮耀。
這說明人的層次和人的見識決定如何判斷一個東西的價值。眼裡只有錢是不行的。後來章子怡把章子男給開掉了,不用他做經紀人。原因他眼裡只有錢,表面上看維護章子怡的利益。也確實維護了。
但是因為他的眼界不行,在掙錢的同時,看不到掙錢以外的價值,這是一個人的見識,對人的一個重要性。
後來為這個事兒,金星還不斷地調侃章子怡,眼光見識不夠。
其實我們在生活中很多人有些東西想定價,不給錢不行。很多影星見粉絲,有一些重要的粉絲,是有些重要的老闆。大家見了面以後,價值更大一點。能看到一個東西的錢,這叫商經商能力。
如果能越過錢,看到一個東西價值,這才叫更高的戰略價值和戰略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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