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不知道汪峰坐在家裡怎麼想,原本好好的要發新歌,可是熱搜又被爽妹搶了。看樣子汪峰上熱搜再一次失敗。
話不多說,迴歸正題,今天的主題,女人離婚以後,應該要孩子嗎?
無論如何都要爭取孩子,這是自己辛苦懷胎十月,拼死拼活生下來的,自己掉下來的肉。豈有不要的道理?母親是偉大的,就因為他們給孩子最貴也最溫暖的房子,把自己作為營養庫滋養孩子。母子情深,誰都代替不了。
要不然張柏芝也不會拼死都要兩個孩子的人撫養權,畢竟養育孩子是一件費心費力的事。哪怕他們是明星,有保姆,可有些事母親也想親力親為。
可也有些人,離婚以後不打算要孩子。他們希望離婚就要乾乾淨淨,不再有任何關係,也不想讓孩子做為羈絆,影響再嫁。比如爽妹子,雖然這個瓜還沒熟透,也八九不離十了,且連錄音都有了。爽妹子的家人也是很多父母的想法,婚都離了千萬不能要孩子,會影響以後的生活的。
哪怕明知道孩子很無辜,雖然不是自己懷孕的,可這也是跟自己有血緣關係的。當有一天想到還有兩個孩子,在世界某個角落,不知道過得好不好,不會後悔嗎?
而這段錄音裡,爽妹子爆粗口,男方又錄音。讓我們發現,明星也是普通人,婚姻裡誰都不能全身而退。
愛的時候要死要活,又是開公司有是參加節目。不愛了就是打官司甚至互相誹謗,都不是善茬。
女方如果顧及孩子,也不會這麼決絕去拒絕男方,也不過是彼此利益沒有談攏,說來說去還是為了錢。
婚姻結束,最對不起的就是無辜的生命。本應該為愛而生,最後淪為利益的犧牲品。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