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鄭爽”和“作死”的拼音縮寫是一模一樣的:ZS
不瞞你們說,我昨天晚上連續刷了幾個小時微博…我們家wifi十二點會自動斷開,我立刻開啟5G流量繼續奔赴吃瓜前線[旺柴]可以說這是娛樂圈有史以來最毀三觀的黑料。什麼豔照門呀,出軌呀,學歷造假呀…那些貨是沒道德,而這個乾脆是沒人性了。[裂開]
我昨天才知道還有“大粉”這個物種…像個邪教教主一樣有組織地為某個明星站臺,打榜、控評什麼的,搞得像正式職業一樣[發呆]我原以為粉絲就是單純地喜歡某個明星,最多花錢看ta的演唱會或電影或買周邊之類的…
昨天看到很多鄭爽的大粉脫粉,真是看著又可憐又好笑
我覺得那些粉絲對偶像的感覺跟盲目的暗戀是一樣的,就是將自己內心美好的幻想投射到某人身上,讓自己著迷,然後又把那種著迷的感覺浪漫化,而事實上,那只是一場虛幻的自戀和自我感動而已。
這種激情也是一種能量,用好了能激勵自己,用壞了就是作踐自己。用好與用壞的關鍵在於是否能看清真相,你粉的或暗戀的那個人是不是真的值得。
再說代孕這事,絕對是違背倫理的,就是把子宮和胎兒商品化。“法律是道德的底線。”代孕、賣卵、賣腎這些玩意跟黃賭毒一樣都有需求有市場,但絕對不可以合法化。法律禁止不可能真的完全阻止這些交易的發生,但至少可以讓人們知道這是不對的!有底線才不至於徹底崩壞。
不要認為某國家某地區合法就是正常的。我很認同網上有人說的那句話,大意是“有人為了生存迫不得已賣血賣肉,要幫助他們,而不是立法讓他們更容易賣血賣肉。”再說了,那些代孕合法、大麻合法、賭博合法的國家和地區越來越淪喪了不是嗎?
文明社會要往好的方向發展一定是要敬畏生命、維護人權、尊重人性、性別平等、種族平等的,如果不顧及這些,就是倒退,是往邪路上走。
《三體》裡有句話說“給歲月以文明,而不是給文明以歲月。”為了繁衍後代,無論這是個人還是整個社會群體的需求,如果要付出丟失人性的代價,那不如不繁衍,因為不配。
希望每一個寶寶都是因為愛來到這個世界上的。也希望每一個意外來到這個世界上的寶寶一樣能被溫柔以待,悉心呵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