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疑似DY事件還在持續發酵,本人也尚未做出迴應,可謂眾說紛紜。對於事件本身說法已經很多了,不再贅述。我倒想從另一個側面,親子關係去探討這個事情。
這個事情之所以這麼轟動,一方面鄭爽是公眾人物,擁有龐大的鐵粉群體。另一方面,也是給了所有人一個措手不及,原來,她已經當媽媽了。
是的,她已經當媽媽了。除了法律上成為一名媽媽,事實上,她還是那個爽言爽語的她自己。不用像熱依扎一樣一邊拍戲一邊背奶,不用像大S一樣身材發福,更為家庭暫停事業。
在一些國家,代孕本身是合法的。但是,代孕生下的孩子,作為法律上的媽媽,真的可以迅速建立責任感嗎?未經十月懷胎的辛苦,一朝分娩的痛苦,我們跟小生命的心靈感應還會存在嗎?
我想答案已經不言自明。
對於自己分娩的媽媽來說,責任感在她備孕的那一刻就已經逐步建立了。不可以熬夜,要記得吃葉酸,按時去產檢。孩子在媽媽肚子裡發育,事無鉅細無不牽動媽媽敏感又脆弱的神經。
而代孕,大概就是隨時可以中止或放棄的生育實驗。即便孩子順利生下來,也就是可以考慮轉送他人的一件物品。沒有付出太多辛苦,也就沒有太多難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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