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代孕”事件,如今弄得滿城風雨,“代孕”本身就和我國的道德倫理相悖,如今又想“棄養”,網友無不同情無辜的孩子。與此同時鄭爽的人品也遭遇廣泛質疑。
隨著事件的發酵,鄭爽終於坐不住了,今天在微博上做出迴應,但短短一篇250字左右的文字說明,網友卻直呼:“看不懂!”小徐老師上上下下看了兩遍發現確實因“病句太多”而表意不清。下面就讓語文老師來給鄭爽改一改病句吧。
第一句話:這是我非常傷心和私密的事情。
此句句式雜糅,應改為:這事一直是我的隱私,也一直令我非常傷心。
第二句話:但是事已至此被別有用心的一步一步曝光,想了很久,本不想佔用公共資源的我不得不有所迴應
此句用詞不當+成分殘缺+語序混亂,應改為:但是事到如今,此事被別有用心的人一點一點曝光,本不想佔用公共資源的我想了很久,不得不做出迴應。
第三句:中美兩國的律師團隊從前年開始就從未放棄過維護我和我家人的合法權益,也沒有放棄過與對方溝通調解。
此句語序混亂,應改為:從前年起,我方中美兩國的律師團隊從未放棄過與對方溝通調解,也沒有放棄過維護我和我家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句:但在中國的法律程式中,我們屢屢拒絕以曝光隱私的勒索。
此句句式雜糅,表意不明。應改為:在履行中國的法律程式過程中,我們屢屢要求保護個人隱私,以免出現因隱私曝光而遭受不必要的情感及物質上的傷害或勒索。
第五句:在美國的法律程式中,我們也率先維權。
此句用詞不當,語義不明:而在美國,我們已依據美國的法律程式率先實施訴訟,進行維權。
第六句:身為藝人我深知我國疫情的防疫與重視。
此句句子雜糅,前後搭配不當。應改為:身為藝人,我深知我國疫情防控的重要性。
第七句:在中國國土之上我沒有違背國家的指示,在境外我也更是尊重一切的法律法規。
此句用詞不當,表意不明。應改為:在中國國土上,我沒有違反我國的法律法規,在境外我更是尊重他國的法律法規。
第八句:如果一切未認證的資訊要我來公開解釋,這是我最真誠的回答。
此句用詞不當,應改為:如果一切未證實的資訊要我來公開解釋,這是我最真誠的回答。
縱看鄭爽本人的迴應,雖然病句連篇,但基本上要表達的意思是:“代孕”這事是真的,但我沒在中國代孕,沒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在境外“代孕”是被國外法律允許的,所以我也沒違反國外的法律法規。
其實鄭爽沒有弄明白,人們之所以對此事如此反感,並不是追究她有沒有違法,而是與中國倫理道德相悖,中國有句古話“虎毒不食子。”“代孕”的孩子也是自己的孩子,他們也需要得到父母真心的愛與呵護,孩子是無辜的,自己沒有給他們十月懷胎的精心呵護和親子交流,已屬對不起孩子,如今天又想棄養,這於情於理說不過去的。希望鄭爽好自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