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的迴應我有點看不懂。一如既往地讓人迷惑不解,幾遍看下來,迴應裡大概有三點:1、我被張恆勒索我是受害者 2、我DY 但沒違法 3、不讓孩子回來是出於體諒國內疫情防控需要
通篇未提兩個孩子,把責任甩給防疫和男方。只說自己遵守中美兩國法律。棄養跟疫情有什麼關係?難道遺棄罪不是違法嗎?遺棄罪在任何一個國家都違法,何況法律規定的是底線中的底線,不違法不代表就是好人。作為一個娛樂圈人士,境外生子、隱婚、離婚、給男方潑髒水、代孕、棄養、公眾面前做兩面人,隨便一條都是大忌。輿論對她已經夠寬容了,大眾討論的是她私德問題。棄養孩子,這樣的人根本沒有為人母親的基本人性。動物最基本的需求就是生存和繁衍,再低階的動物都知道保護自己的孩子,她對生命的隨意與冷漠的態度真讓人感到毛骨悚然。
有錢買1.5億豪宅,沒錢養兩個小孩。一家三口,父親主張棄養,母親主張送人領養,鄭爽希望七個月孕母打胎。這一家人所為已經嚴重挑戰了我國的道德底線了。全文下來滿滿的受害者思想。受害者思想本質上是一種內心懦弱的體現。因為她本人不敢面對承認自己的錯誤,所以要進行歸因。將自己塑造成受害者身份進而把過借歸咎於對方。錯的都是別人 不管事業還是感情錯的都是別人 自己做什麼都是對的
受害者思維真可怕,生活中真的要自省及與帶有受害者思維的人保持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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