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號,鄭爽在沉寂了近一天之後,終於在社交網上發文迴應“代孕事件”。她說:“這是其非常傷心和私密的事情,本不願意在大家面前多說,但事已至此被別有用心地一步一步曝光,想了很久,本不想佔用公共資的我不得不有所迴應”!
先從這一段話中分析鄭爽給出的意思,就是整件事情中她很傷心,到底是傷心什麼呢?我們不得而知,是事業還是名聲亦或者錄音中的“棄養”,從目前所謂的“證據”來看,前兩者存在的的可能非常大,畢竟錄音是一個實錘的證據。
“事已至此才回應”!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去做一些事情的時候必須透明,必須帶有責任感,必須不能觸犯法律,即使是身在國外,但還是要恪盡職守,但現實中真的做到了嗎?
“代孕”不僅關乎到法律,也關乎到道德。做了,如果不被外界知道,那麼是不是就這樣過去了呢?雖然逃脫了法律,但良心呢?
被外界知道了,才出來迴應,到底是為了什麼?如果為了孩子,會有那番“棄養”的話語嗎?如果是為了事業,才出來迴應的話,那麼很明顯這個做法完全沒有用,因為這種行為已經觸犯到很多人的心理底線,尤其是廣大女性同志。
隨後鄭爽又說道:“中美兩國的律師團隊從前年開始就從未放棄維護我和家人的合法權益,也沒有放棄過與對方溝通調解”。
分析這段話語不難發現,這個事件從前年就已經開始了,至於具體的時間,不難猜測出,那就是已經找到了代孕,且這個過程已經開始。從那個時候就開始去維護“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權益”。
首先“代孕”這個事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在做這一切的時候鄭爽方肯定知道,但事後後悔,這是什麼樣的責任,這完全就像是“小孩過家家”,一個藝人完全沒有顧及後果,完全沒有去猜測以後會發生什麼,只憑著自己的感覺去做事,未免有點太兒戲。
“維護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權益”!那麼那一雙兒女呢?要說無辜,要說最需要合法權益的人是不是那一雙兒女呢?他們是無辜的,也是可憐的,那麼為什麼他們沒有合法權益,為什麼他們將要面對被送進收養機構呢?從人性上來說,是不是太殘忍,是不是太不道德了?
“身為藝人我深知我國疫情的防控與重視,在中國國土之上我沒有違背國家的指示,在境外我也更是尊重一切的法律法規”。
首度迴應這件事情,那麼就實實在在,不要扯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這樣會讓人感覺是因為“疫情”從而沒有處理好事情,這不是“甩鍋”嗎?
“中國土地上沒有違背國家的指示”。難道說去到境外就可以違背國家的指示?這是什麼思想,這是什麼理論?難道不是說身在何處何地,都應該遵守國家的指示嗎?難道說換了一個環境,就不要這些遵守了?這未免太兒戲了!
從這些解析中不難發現,鄭爽的這個迴應讓人“很不爽”,沒有解釋這件事情,也沒有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當下網友不是抓住這件事情不放,而是對於“棄養和三觀”的討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