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成小野。
這個真的可以說是目前為止最大的驚天大瓜了。
鄭爽被曝疑似離婚,未婚代孕,棄養孩童……
資訊量之大,嚇到我整個人直接裂開
。
這些炸裂的資訊起因都來自於鄭爽的“前男友”張恆。
昨天下午1點,分手了一年多的“前男友”張恆突然發文。
目的是為了澄清一直以來有關於他的謠言和誹謗。
最開始看到這篇小作文的時候,我就在想張恆這個渣男怎麼又蹭鄭爽的熱度。
這都分手一年多了,怎麼還沒完沒了了。
可當我認真閱讀全文以後才發現,我滴個乖乖,這裡面是暗藏玄機啊。
詐騙,借高利貸,逃避債款,攜款潛逃等等都不是小作文的重點。
重點在於張恆自曝了滯留美國的原因,是因為兩個孩子。
這無異於是一顆突然爆炸的原子彈,炸開了娛樂圈的鍋。
孩子的母親是誰,他們是怎麼生下的,為什麼張恆會因為孩子無法回國……
兩個孩子的問題一下噴湧而出,燃起了網友們八卦的心。
知情人的一系列爆料,也讓鄭爽成了孩子母親的最大嫌疑人。
有媒體聯絡了張恆的朋友,朋友稱張恆確實在美國這邊照顧兩個小朋友。
而且他的簽證是旅遊簽證,就快到期了,小孩子沒有護照,作為母親的鄭爽又不肯簽字,所以才遲遲無法帶孩子們回國,為了照顧孩子張恆本人也回不來。
隨後這位朋友還提供了兩份出生證明。
在這兩份證明上清楚地寫著兩個孩子的出生日期,一個20年1月4日,一個是19年12月19日。
兩個孩子前後只相差了1個月,怎麼做到的?我能想到的方法只有代孕。
而且在這兩份證明上都寫著父親現在的法定姓名叫“Heng ZHANG”,母親的法定姓名叫“Shuang ZHENG”,年齡和名字拼音都對的上。
如果不是巧到孩子的父母雙方同名同姓,或者檔案是偽造的。
那這所指的就是鄭爽和張恆無疑。
更有網友爆料說,孩子是鄭爽要的,可在孩子七個月的時候和張恆鬧分手,要求代孕媽媽把孩子打掉,但是這在當地的法律是不允許的,於是孩子就只能生了下來。
而鄭張二人開始不和也恰恰是在19年的9,10月份。
當時張恆冷暴力鄭爽的影片還引發了一眾網友的心疼,再後來兩人在年底分手,時間線排一下可以說是順理成章。
現在看看去年九月份他們當時發的微博,只能說我們還是太嫩了。
小丑竟是我自己。
其實代孕生子,還不要孩子的瓜去年9月就有人發過,只不過當時沒能掀起什麼風浪,久而久之也就被我們忘記了。
並且,還有熱心的網友在美國聯邦法院查詢到,一對拼音神似鄭爽,張恆的夫婦正在美國打離婚和孩子撫養權的官司,開庭日期就在21年3月22日。
然而這一切還沒完,昨天晚些時候一段疑似“鄭爽張恆父母”的錄音曝光。
“我跟你講,就是說滴,可以,棄養了”
“這孩子七個月真的打不掉,他媽的”
“他媽的,我都煩死了”
其中幾位主要人物的聲音都與他們本人極其相似。
從錄音的內容可以明顯得知雙方因為孩子的去留問題產生爭執,而鄭一方在得知孩子無法打掉的情況下,極力主張的方式是棄養。
拒絕孩子的隨意,如同在拒絕一場綜藝。
這實在是太毀人三觀了,果然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要命的是,鄭爽在之前參與的節目中層明確表示自己很喜歡小孩子,這和現在爆料中的她比起來真的是雲壤之別。
更何況代孕在我國本就已經犯法,現在她還要棄養。
一旦實錘,這哪是人設崩塌,簡直就是遭遇了強拆啊,而且還是渣都不剩的那種。
以上這些就都福爾摩斯們根據爆料給出的合理猜測。
當事人鄭爽在我截稿前也還沒有迴應,這就給了網友們無窮的想象空間。
還有不少人在等著事情發生反轉,在譴責張恆消費鄭爽。
有些看似已經實錘的東西,其實還沒有經過徹底核驗,所以他們覺得鄭爽幹不出那事。
醒醒吧,洗不乾淨了。
真就除非出生證明是假的,錄音是假的,離婚官司是假的,種種巧合就真的只是巧合……
那才有臉出來喊冤,出來說鄭爽真的是太慘了。
可這世上哪有那麼多巧合,只不過都是翻臉前的遮遮掩掩罷了。
也終於能理解胡彥斌為什麼要說“前任”是個糞坑了,攤上這樣能搞事的妹子,想不是也難。
正當粉絲們極力在維護偶像聲譽的時候,又有新的料爆了出來。
嗯,可能這是憋大招之前的施法前搖,這些瓜不愁沒得吃了。
這邊瓜還沒吃乾淨,那邊給力的網友就又來投稿了。
據說鄭爽和張恆分手的理由不僅僅是因為孩子,而是因為爽子出軌了某H姓明星。
兩人戀愛過程中,鄭爽還在不斷聯絡這位男星。
如今不斷地有料被爆出,而且招招痛擊鄭爽命門,真真假假先不說,這開戰是肯定的了。
看來張恆是不準備顧及往日的舊情,要和爽子徹底撕破臉破了。
所以說這位張恆也不是省油的燈,能把內娛攪得如此天翻地一,實力也是不可小覷。
就像這位博主說的,目前的爆料基本都對張恆有利。
而此前就傳言稱他不僅欺騙了鄭爽感情,還捲走了2000萬股份,鄭爽曾一度起訴張恆,去年9月他還被限制過高消費。
但這比起他們代孕犯下的罪過都不算什麼。
眾所周知,代孕是一場踐踏人權和尊嚴的器官買賣,在我國是明令禁止的。
就算是在代孕合法的美國,也需要三方一起確認簽字後才能開展。
所以即便張恆在宣告中訴說自己留在美國是為了保護兩位寶寶,但最初他們兩是一致同意買子宮代孕的。
這兩位異想天開的奇葩是促成子宮商品化中的重要一環。
鄭爽棄養的想法確實瘋了,但張恆同樣也是個垃圾。
如果不是法律不允許買賣小孩,我想他們很有可能棄養後在閒魚上轉賣這兩個寶寶。
而且鄭爽,張恆作為公眾人物,帶頭做著代孕的違法勾當,這怎麼對得起觀眾對你的喜歡?
如果代孕,棄養都是真的,那這樣的偶像不粉也罷。
因為你也不值得我們去維護你的尊嚴和名譽,連人性都不要了還談什麼做人。
或許有人會說,我們國家禁止,那美國不沒禁止嗎,代孕怎麼就不能合法?
而且這是買賣雙方自願的事,你管得著嗎?
不讓代孕你讓那些無法生育卻想要孩子的人怎麼辦?
說出這些話的人,我想你們好好反思一下,在你問出這些問題的時候首要前提,你得是個人。
你們真的清楚什麼是代孕嗎?
代孕是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藉助現代醫療技術,為他人妊娠、分娩的行為,可分為完全代孕、部分代孕或無償代孕、有償代孕。
說白了這就是一場器官買賣。
打著自由,自願的旗號,背地裡其實是富人對窮人的剝削。
大多數選擇去接受代孕的人都是急需用錢的貧困女性,8000美金就可以租下你的子宮,供富人代孕生子。
在看似自由的背後,實際上是對你身體的明碼標價。
印度和烏克蘭曾先後實行了“代孕合法化”,可隨之而來的是的慘絕人寰的黑暗。
代孕只是生個孩子那麼簡單嗎?
在印度商業性代孕合法化的那幾年,催生了不知多少家代孕公司,求子的多是富商巨賈,代孕的則是當地最貧困的女性。
她們為了高額的報酬而來,可她們卻不知道代孕有著極大的風險,而且代孕的價格也是層級分明。
如果孩子中途流產,或者有先天疾病,那你能拿到的價格只有約定的10%。
如果求子的買家不要,那孩子只能你自己養著,要麼扔掉,讓他自取滅亡。
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意外,公司和醫生都不會負責,有人因此再也無法懷孕,有人因此丟了性命。
在一些小醫院,衛生條件並不達標,代孕媽媽們很容易交叉感染,患上不治之症。
而上面的這些風險,全都得代孕媽媽自己承擔,你的安危從來沒人在意。
就在你簽完代孕合同的那一刻,你就不是一個人了,你只是富人們花錢租下的商品。
在印度,代孕媽媽們都要擠在狹小的代孕醫院裡,這裡裝置簡陋,殘破不堪。
與其說是醫院,不如說是養豬場。
為了防止孕婦逃走,醫院的門口都有凶神惡煞的警衛把守,一旦發現逃跑的,就是一頓拳打腳踢。
是不是像極人販子的所作所為,不!比起人販子他們有過之而無不及。
就算順利生產,那筆錢也不可能全都是你的,代孕公司作為中間商要抽走一大部分。
最後到你手裡的最多隻剩下約定價格的30%,就這你還要感恩戴德,感謝中介沒有卸磨殺驢。
而在選擇去代孕生子的女性中,有不少人根本不是自願的,有的甚至是被丈夫逼著去的。
為的就是獲得代孕廣告上那筆豐厚的代孕費。
代孕媽媽在代孕公司眼裡就是個商品,他們會根據你的長相,學歷,健康推出不同的價位的代孕套餐。
選購的富人們更可以選擇你被“飼養”的環境,好還是差他們才不在乎。
只要能順利生下孩子,你被怎麼樣都無所謂,有個萬一,那換一個人就好了。
活脫脫的母豬線上養殖。
這難道是我們追求的自由,和女權解放?
這只是把女人看做了賺錢的工具,子宮就是他們最好的印鈔機。
你以為代孕這只是借個肚子,雙方互換一波利益。
可這背後是赤裸裸的壓榨和剝削,壓榨的是人性,剝削的是尊嚴。
那些高喊著支援代孕合法化的人,你們已經不是在助紂為虐了,你們這是在宣揚犯罪。
一旦代孕成了理所當然,那麼所有的器官買賣都成了合情合理。
你以為身體處置選擇成了自由。
恰恰這份自由讓你身體的每一處完完全全不屬於自己。
就像羅翔老師說的那樣:
如果重要的個人利益可以放棄的話,那自由一定會導致強者對弱者的剝削。
如果你可以完全處分你的身體,你最終是沒有自由的。
我們的倫理道德認為,一個人是不能處分自己最重要的利益的,因為自由不能以徹底放棄自由為代價。
這也就是為什麼印度和烏克蘭在推行代孕合法化之後,又相繼禁止的原因。
就連“慕洋犬”們日思夜想自由國度的美利堅,也只是部分州代孕合法而已。
代孕是人性和尊嚴的一道紅線,是無論如何都無法逾越的。
我為什麼抵制代孕,那是因為我清楚的知道,合法之後,絕不是法律和道德可以完全約束好的。
因為這裡面的水太深,人心太難測。
馬克思說過:
當利潤達到10%時,便有人蠢蠢欲動;
當利潤達到50%的時候,有人敢於鋌而走險;
當利潤達到100%時,他們敢於踐踏人間一切法律;
而當利潤達到300%時,甚至連上絞刑架都毫不畏懼。
資本家為了利益會草菅人命,更別提代孕是對所有女性尊嚴的踐踏,更是對所有人人權的侮辱。
代孕傷害的不只有代孕的媽媽,代孕的孩子,還威脅著我們每一個人。
這就是鄭爽,張恆的這個瓜,為什麼會讓我如此憤慨的理由。
希望鄭爽作為當事人能儘快站出來,給我們一個說法。
是假的就快點澄清,是真的就老老實實準備捱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