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是否違法我不知道,但是大家都參與犯罪是板上釘釘了,只不過我國有著法不責眾的公序良俗,所以沒事兒!一、代孕不違反中國法律,至多可能違反衛生部的兩個部門規章,但是該規章說的不是代孕違法,而是違法代孕,也就是說可以按照合法流程進行代孕。當然也可以二級關聯到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和買賣人體器官相關規定,但是隻能呵呵了,根本不適用鄭爽這種情況。二、千萬級對鄭爽進行謾罵的人,我覺得其中有百分之九十是水軍,因為如果中國存在一個平民發一條微博如此短時間內被千萬人回覆,那麼這個人不用法律制裁,直接就交給國防部處理了。三、那位男主角是渣男,從發的宣告的字裡行間中都透出渣和洞,這是要對鄭爽刑訊逼供的架勢。四、照片中兩個孩子都不露臉可以說是為了孩子隱私,但是我覺得也可能並非是兩個孩子本人,最大可能就是男主角自己其實也並沒有實際照顧兩個孩子。五、所有輿論中並未提及鄭爽在迴應中提到的在國內被勒索的問題,所以我懷疑這些輿論百分之九十以上來自那些勒索她不成惱羞成怒的無良機構和個人。六、我不太瞭解鄭爽,但是我瞭解微博,一切全民熱搜都是被策劃出來的,並且有利可圖的,除非有些像天津爆炸案那種熱搜,但是會被很快封禁。所以鄭爽在她的文法不通的微博裡說的“別有用心”的人,我覺得已經印證這一點。七、鄭爽有錢,肯定是按照合法流程接受的代孕,反之這次事件中煽動網路暴力的機構和個人才真的違法,而且是違反法律,最高人民檢察院釋出《關於辦理資訊zhuan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解釋規定,利用資訊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選、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實施了在資訊網路上散佈的行為,主觀上故意,客觀上造成實際損害,情節惡劣的,以誹謗罪定罪處罰。八、等待劇情反轉。奉勸廣大粉絲們就別再惦記籌款幫那個渣男養娃,真的沒必要,馬上過年了,倫家那個階層的人,一筆壓歲錢六夠你還清三十年房貸的了。九、關於鄭爽找人代孕這件事,目前滿網都在進行道德評價,有的甚至在說違法問題,放心,鄭爽肯定沒違法,否則還沒等你在媒體上看到,她就已經被抓了。十、剛剛鄭爽的父親突然發文迴應,讓我再次印證鄭爽的男友絕對是渣男,看那形體和微博發文就很容易判斷。他如果不把某病傳染給鄭爽,鄭爽怎麼可能會不自己懷孕。十一、另外關於代孕這件事,儘管在社會明面上說各種禁止,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這是一件普通事,只要花得起錢,並不是那麼天理不容。十二、這就像一個男明星在家瀏覽色情網站被曝光,全國人都開始痛斥他,甚至要滅了他,以免他玷汙了我們聖潔的國土,殊不知每一個男性甚至包括女性基本都有愛好看色情作品的癖好,其實大家都心照不宣,只要別放在明面上說就當是沒看過。十三、最後我想說,鄭爽找人代孕這件事是否違法還不能確定,但是大家,甚至就在我們身邊,就已經有人在犯罪了。刑法第246條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