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的“離婚女王”
就在幾天前,好萊塢爆出大新聞,Page Six、People等媒體紛紛報道,金·卡戴珊(Kim Kardashian)和侃爺(Kanye West)正在鬧離婚,吃瓜群眾都驚了。。。
畢竟今年40歲的頂流網紅卡戴珊和43歲的知名rapper侃爺,一貫是娛樂圈裡非常高調戲精的“恩愛夫妻”,兩個人動不動就在社交媒體上po各種甜蜜合照,酸了一眾網友。
其實自從去年7月,侃爺突然宣佈自己要參加總統大選,還在競選集會上公然談起自己的私生活,卡戴珊就承受了莫大壓力;另一方面,侃爺也自述,自己受不了卡戴珊家族所有成員都好像活在真人秀裡一樣的生活。
卡戴珊不是第一次找勞拉給她打離婚官司了。2011年,卡戴珊與前NBA球星克里斯·亨弗里斯的婚姻,僅僅維持了72天就宣告解體,當時就是勞拉為她代理。十年過去了,大客戶卡戴珊又成了勞拉的回頭客。。。
▲勞拉·瓦塞爾
如果爸媽們關注好萊塢,特別是很多巨星,對勞拉·瓦塞爾一定不陌生,安吉麗娜·朱莉、約翰尼·德普甚至曾經的美國夢“小甜甜”布蘭妮,都是她的大客戶。總結來說,哪兒有明星離婚,哪兒就有她。被媒體譽為“離婚女王”的勞拉,代理的大多數都是明星離婚官司,並且她都能提供完美的解決方案。
與之對應的是,作為一名律師,勞拉的律師費至少需要25000美元,每小時諮詢費用850美元,堪稱業界翹楚。而和她打交道的大客戶,多數人身家都在1000萬美元以上。
比如電影《達芬奇密碼》的製片人布萊恩·格雷澤,曾經在2006年因離婚財產分割找上門來,與前妻離婚後又多次向勞拉尋求建議,非常滿意她的專業能力和人格魅力,還稱她為“好萊塢神話”。寡姐去年主演的大熱電影《婚姻故事》中,強勢女律師一角就是以瓦塞爾為原型。
▲《婚姻故事》中的強勢女律師
兜兜轉轉,繼承父業勞拉走上律師這條路,是受到了爸爸的影響。1968年出生於洛杉磯的勞拉,媽媽是一位立法委員,爸爸丹尼斯·瓦塞爾則是一名久負盛名的大律師,70年代就在洛杉磯開辦了自己的律師事務所。
▲童年的勞拉·瓦塞爾和丹尼斯·瓦塞爾
勞拉剛出生的時候,丹尼斯給她取名勞拉·艾莉森·瓦塞爾(Laura Allison Wasser),縮寫則是“Law”,可見她的爸爸多期待女承父業。為了自己的事業,也為了孩子的成長,勞拉爸爸把家搬進了名流雲集的比佛利山莊。多年的成功經驗告訴他:要想擁有權勢,首先要接近權勢。
可是,像大多數年輕人一樣,勞拉在青春期很叛逆,不願重複父輩的道路。她熱愛文學,夢想當個旅遊編輯,走遍天下。因此,她報考了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修辭學專業,鍛煉出了超群的表達能力。當她發現自己擅長辯論、訴訟,又去了洛約拉大學深造,主攻婚姻與家庭法,積累下堅實的法學知識。
雖然彼時她還不知道未來出路如何,但已然在不知不覺中做起了準備。
▲比佛利山莊
由於不願去長輩栽下的大樹下乘涼,勞拉獨立走上社會的那幾年,吃了些苦頭。
在法學院讀書時,勞拉交往了一位西班牙籍男友,兩個還不懂婚姻真諦的年輕人,受到愛情感召,不久便閃婚了。那段時間,勞拉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諮詢,很高尚,但是不賺錢。
而另一半的生活也不穩定,他們不得不靠信用卡套現維持生活。缺錢的日子很難幸福,那段婚姻僅僅維持了14個月,勞拉就代理了第一樁離婚官司——她自己的。
離婚後不久,勞拉透過自身經歷,發現了女性在結束一段婚姻關係時,很可能會處於弱勢。而她也產生了,成為一名律師,為女性爭取合法權益的想法。她找到了爸爸,渴望加入他的律師事務所,勞拉爸爸當然求之不得,沒過幾年還給了她合夥人的身份。
要知道,勞拉爸爸創辦的Cooperman&Mandles事務所,在業內是頂級的存在。就相當於中國網際網路公司裡的BAT,能進去當高管,很容易飛黃騰達。更何況勞拉還是律所的高階合夥人、創始人的女兒,她不用主動去找資源,資源也會主動來找她。她的爸爸不必親自指導她業務,而同事主動將經驗傾囊相授。
▲勞拉·瓦塞爾和丹尼斯·瓦塞爾
另外,勞拉一家可是好萊塢明星們的鄰居,明星找勞拉代理可謂輕車熟路。她也正好從明星群體入手,像”小甜甜“布蘭妮、安吉麗娜·朱莉、卡戴珊家族,從婚前諮詢到離婚協議,統統交給她大包大攬,勞拉的事業從此駛進了快車道。目前,據媒體估算,她自己的身家就有數千萬美元。
勞拉·瓦塞爾的成長之路告訴我們,相比於自己去開闢新領域創業,沿著父輩的成功足跡走下去,似乎更穩妥、高效一些,爸媽的經驗、圈子、資源都能為你所用,可以節省大量時間成本。當然,我們也不否認,確實存在很多人,是靠著自己的雙手打拼,實現了階層的躍遷。
只是,爸媽的思維、家庭的環境,多多少少都會潛移默化的影響一個孩子。那麼,如何給孩子樹立一個積極正面的形象和榜樣、如何給孩子提供一個良好和諧的家庭,才是爸媽需要認真去思考的問題。
如何“公關”明星?早年沉澱下的知識儲備,以及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諮詢的生活,所帶來的生存邏輯和同理心,被勞拉轉化成為了面對頂層客戶的手段。在打明星的離婚官司時,勞拉有幾個關鍵的處理原則。
一是在勞拉看來,即使是最最頂尖的女明星,也一樣是在婚姻中受傷的女性,與她之前服務過的底層並沒有多大差別。無論是多麼有錢、多麼有地位,說到底,都一樣是普通人,在婚姻裡的訴求無非是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勞拉擅長培養明星客戶,但並不會因為對方的身份、地位而過度吹捧對方。詹妮弗·洛佩茲的前公關人員羅比·舒特(Rob Shuter)曾經說過,如果哪個女明星向勞拉傾訴苦惱,她會保持冷靜的態度和嚴密的邏輯,告訴你下一步應該怎麼做。
二是勞拉更傾向於幫助弱勢的一方。
作為律師,勞拉接手的明星離婚案,夫妻財產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當然,這跟加州法律也有重要關係,婚後收入屬於共同財產,明星又有籤婚前協議的習慣,分錢相對簡單。
阿諾·施瓦辛格、梅爾·吉布森這種硬漢巨星和前妻分手的時候,勞拉都為相對弱勢的一方代理。
論賺錢能力,肯定男方強勢,像吉布森家,8.5億美元的家底多是梅爾打拼出來的。代理這樁離婚案,勞拉為羅賓·吉布森爭取到了一半家產。
三就是勞拉始終會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從孩子的角度去勸夫妻雙方妥協。即使沒有孩子,勞拉也會優先把離婚帶來的醜聞先解決,再去談離婚細節。
離婚不是什麼恥辱,但對明星來說,屬於負面新聞,而他們是最需要體面的——這是核心需求。因為家事丟了綜藝節目不說,就算媒體上來個“出軌”梗,或者類似“且行且珍惜”的無奈之言上了熱搜,都是明星們絕不願意看見的。
那為什麼好萊塢明星都願意找勞拉代理,甚至頻頻成為她的回頭客?就是因為她最懂得低調行事、顧全體面,避免負面新聞搞得大家灰頭土臉。好萊塢眾星雲集,八卦媒體也雲集。
舉個栗子,洛杉磯有個著名八卦網站“TMZ”(“Thirty Mile Zone”的縮寫),相當於中國的風行工作室、名偵探趙五兒,專爆明星隱私。當年邁克爾·傑克遜去世的訊息,蕾哈娜被前男友打得七葷八素的照片,都是他們獨家首發的。為了拿到明星獨家新聞,這家網站會用盡手段,比如從當地法院工作人員那裡套取明星婚姻狀況。
做律師二十多年,明星離婚官司打了無數起,從來沒有一次,八卦媒體曝出的離婚細節是從勞拉·瓦塞爾這裡洩露出去的。對每一位客戶的隱私,她都能做到守口如瓶,也會想盡辦法減少媒體關注度——與其說她是律師,不如說是公關——能為明星離婚事件降溫,並協調夫妻情緒,防止雙方擦槍走火,盡力讓一切歸於平靜。
為了躲避媒體,勞拉每接一單都處心積慮。她深諳遞交離婚材料的時間點,比如週末假期之前或者平安夜,大家都忙著回家過小日子,沒工夫看明星家事。有時候,她會讓客戶耐心,等她把幾個明星客戶的材料一起交上去,分散媒體注意力。
她還常常聲東擊西,因為她自己也是名人、目標太大。她就會僱傭某位晨跑愛好者,請他把材料順路閃送到法院。
從明星,再到普通人明星離婚的複雜程度,肯定遠遠大於普通人。但迴歸到婚姻、家庭本身,無外乎都是曾經相愛的兩個人,因為種種原因,到激情退卻之時,換作一句無奈的 It’s over。
真的到了這一天,處理了無數離婚官司的勞拉建議:將心比心。雙方一旦開始了分居或離婚程式,最好能做到以下三點:善良,合理,簡短。
“死侍”瑞安·雷諾茲和“寡姐”斯嘉麗·約翰遜離婚的時候,有勞拉輔佐,氣氛超級友好。雖然兩人沒簽婚前協議,但是分財產時沒有任何爭議,直接對半分。即便分手之後,雙方也未出惡言。
“錘弟”利亞姆·海姆斯沃斯和妻子麥莉·塞勒斯,離婚時也請來勞拉代理,她為兩人制定的離婚協議非常具體,且不允許任何一方就彼此的財務狀況有異議。沒用幾周時間,兩人友好地完成協議、恢復單身。
相比那些陷入撕X大戰的明星,他們真的是好萊塢的清流了。
▲死侍和寡姐
說到底,是好萊塢明星們這麼愛離婚嗎?不,他們只是敢離婚——當個體足夠強大,就有了重新選擇生活的勇氣和力量。名人財力雄厚,請得起勞拉這級別的大律師,那麼尋常夫妻婚姻出現問題、有離婚需求該怎麼辦?
勞拉·瓦塞爾建立了一個線上離婚應用程式“It's Over Easy”,承諾透過五個簡單的步驟(如果沒孩子,就是四個步驟)引導客戶達成所願,服務費在750美元至2500美元之間,幫助那些有離婚需求的夫妻高效、實惠地解決問題,減輕失敗婚姻帶來的痛苦。
頂著“離婚女王”的頭銜,曾經表示過自己不想再結婚,又做了這麼多方便離婚的事,勞拉這是要反對愛情和婚姻嗎?當然不是!在勞拉這裡,離婚只是重新選擇一次生活方式。
現在,勞拉喜歡soho,在家裡用電話或網路與客戶和世界保持聯絡,因為她要花長時間陪伴兩個兒子——和兩任前男友的愛情結晶。自從第一次婚姻之後,二十多年來她沒有再婚,現任男友是一位編劇;前男友也沒斷交,分手之後還來勞拉媽媽在馬里布海灘的家中一起過逾越節,親如以往。
他們都沒覺得這有什麼不正常。這種豁達的態度,也是勞拉在處理明星離婚時率先做出的榜樣。
勞拉從事這個行業,也是為了幫助更多人。這些年來,她在離異夫妻身上也看到了很多愛:對孩子和前任的愛,即使他們不再共享一個家。
她覺得,人的一生,可能會擁有兩到三次偉大的愛情,那麼離婚就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而今天她所做的一切,就是為了讓離婚變得簡單。
反觀我們的30天離婚冷靜期,設立的意義就在於提醒我們去思考,婚姻真的走到盡頭了嗎?在這30天的時間裡,離婚的雙方需要梳理各自的情感、做好財產劃分和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一旦決定離開,不吵不鬧不後悔。最後,對於渴望離婚的夫妻,勞拉有10條建議,這也是她一直以來所倡導的價值觀:1、交流並達成對離婚的看法;2、尋找合適的法律諮詢;3、孩子是第一位的;4、學會善良,將心比心;5、金錢和情感的收支要劃分清楚;6、尋找最適合你的律師;7、注意律師不是你的心理醫生;8、保持創造力,用新方法解決問題;9、好好享受生活;10、即使離婚了,也可以親如家人。
好好生活好好愛,即使某個階段感覺對方不再合適了,也請給彼此留下一個好印象,不要傷害對方以及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