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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開年大瓜,毫無意外,是個連載。

就在飄奮筆疾書今天這篇時,微博的“熱沸爆”更新,就沒停過。

全屬於鄭爽。

好一位內娛“瘋後”。

在昨天張恆突然曝光,兩人19年在美國代孕生子,鄭爽一家預備棄養,之後鄭爽方也不願意配合法律程式。

導致兩個孩子沒辦法合法回國,張恆只能自己滯留國外照顧孩子的驚人事實後。

今天鄭爽方搶回了主場,連發幾條宣告。

選在下午茶時間的第一條,完全是“律師發言英譯漢”。

除了強調自己沒違法,和一貫的“受害者身份”外,等於啥都沒說。

到了最佳放料時期——晚飯,更是全家一起上。

從爽爸到鄭爽本人,皆發言直指張恆劣跡:出軌、騙錢、甚至爽爸還曝出對方拍了不雅影片傷害女兒……

從雙方放料時間,就能看出,這必然是場兩方皆有公關下場的輿論戰。

但,縱然料再多得眼花繚亂。

也不可能掩蓋這場驚天大瓜裡,真正引起眾怒的點——鄭爽對代孕與棄養事件的避重就輕。

很明顯。

無論是最新發言裡,一句輕飄的“未公開的隱私”。

還是最初辯駁的那句“不違法”。

都又一次印證了,一位能做出把孩子視作商品,任性代孕、棄養的有錢女明星,對生命打從骨子裡的漠視與冷血。

是時候聊聊鄭爽了。

對於她,也許飄所持觀點和有些人不同——

我從不認為,個性或者精神問題(瘋)會毀了鄭爽。

但,人格缺陷卻會。

這一篇想講講,究竟是誰,縱容出今天的鄭爽

為免有人瓜吃得不全,還是來整理下這兩天的輿論戰。

晴天霹靂始於昨天的下午茶時間,張恆突然發微博曬了倆娃。

張恆是誰?

鄭爽愛得高調又痛苦的第三任前男友。

兩人18年被拍到戀情,19年一起創業、上綜藝秀恩愛。

結果成了內娛唯一一對錄完戀愛節目就分手的明星情侶。

而張恆昨天一系列爆料,重頭戲有兩點——

第一,兩人在19年末的“分手”,可能不是分手,是離婚。

網易娛樂放出了兩人在美國丹佛尚未開庭的法院文書:

聽證會的型別是“dissolution” ,在美國的婚姻案子裡表示“解除婚約關係”。

“Permanent orders”, 參考當地規定,指的是離婚訴訟案的最後階段,法官會對伴侶的財產分割、孩子撫養等一系列事宜進行裁決。

重點二:鄭爽和張恆19年在美國,找了兩個代孕媽媽,生了兩個孩子。

根據網易娛樂發出的,孩子的出生登記。

倆孩子,一個於2019年12月19日出生在科羅拉多州,一個在內華達州,時間是2020年1月4日。

事情至此,已讓人大跌眼鏡。

畢竟不用飄再科普,很多人已經知道,代孕的“漠視人性”,以及在大部分地區,包括國內,是不合法的。

但更令人憤怒的是。

鄭爽不僅找了代孕,似乎還打算棄養。

網易娛樂放出了一段,鄭爽、鄭爽父母和張恆父親,共同商量如何“處理”孩子的實錘錄音。

這段錄音,完全體現了鄭爽一家是怎樣無責任感,對生命沒有一點尊重的人。

鄭爽父親直截了當提出“棄養”,口氣像在淘寶退貨。

理由是,分開了,養不起。

合著養孩子比剛買的1.5億豪宅還貴唄。

母親方顯然顧及法律,但溫溫柔柔說出的話,聽得飄直起雞皮疙瘩。

不能複合,孩子就不能要,領養。

生下來送人,就全忘了,以後也永遠不見面。

最可怕的是鄭爽。

直接飆了句髒話,七個月真的打不掉,他媽的。

一家人,說法一致,連言辭都冷漠到令人髮指。

在他們眼裡,孩子,甚至懷胎7個月的孕母,都只是商品和工具。

興之所至,花錢買來,興致過了,說丟就丟。

對於生命,他們隨意得像對待一段“感情”的附屬禮物,感情破滅了,就收拾好打包,單方面寄還男方。

之後就能一身輕地,說一句重新開始。

看時間線,鄭爽不就是這麼幹的嗎?

19年末分手,看似如粉絲一心所期盼,專心搞事業。

整個2020年,拍雜誌,上綜藝,直到上週,還是一副好好掙錢、及時享樂的獨立女性做派。

只是,當事件曝出,再回過頭看,才發現。

與鄭爽這元氣滿滿的“重新開始”重疊的,是多麼殘忍的事實。

19年12月18日,鄭爽被曝和張恆分手後首亮相。

當時有誰知道,就在第二天的大洋彼岸,她和張恆的第一個代孕孩子出生。

2020年1月8日,鄭爽被爆料,前往法院提交起訴張恆的證據。

也就在不到四天前,她的第二個孩子,才剛剛出生。

2020年8月,鄭爽在帶孩綜藝《奇妙小森林》裡含淚感慨,小孩子太早懂事並不幸福。

這段話當時上了熱搜第一,引發無數人心疼缺愛的爽妹。

又有多少人知道,彼時的她,已經是一位母親。

而她任性妄為花錢代孕、打不掉也不養的兩個不滿一歲的孩子,因為她不肯配合相關手續,甚至無法回國。

血脈相系的孩子的哭聲,她都能無視。

又能指望她對別人的孩子,懷有幾分真心。

代孕,棄養。

這是無論後續還有多少未放出的料,都別妄想可以洗白的事實。

鄭爽,這次終於迴歸到和其它明星一樣的待遇:

發瘋崩潰不管用了。

但,說句實話。

這並沒讓飄想拍手稱快。

反而覺得極其悲哀與諷刺——

為什麼要等這樣“幾乎不配為人”的行徑被曝光。

才讓一次次被她拓寬底線的網友們敢確信,鄭爽終於要涼了。

是,有關鄭爽,這是飄飄一直在思考的問題:

即,我開頭提過的,是誰縱容出了今天的鄭爽

因為,在她這次毫無底線、踐踏生命的行徑曝出之前。

鄭爽的“瘋”,一度顯得尤其有用。

甚至可以說,內娛走到如今,鄭爽早不是在持靚行兇,而是持“瘋”行兇

發瘋,成了鄭爽霸佔輿論風口的姿勢。

這甚至不是隨便哪個女星,敢豁出去崩潰於人前,就也能具備的本事。

鄭爽最大限度地符合了客觀條件——

惹人憐惜的清純白花臉;

人均規整的內娛,不懼表露的個性(注意真性情不代表有良知);

還有身上承載的一份,年少成名、缺愛童年,坎坷走娛樂圈的故事感。

對愛她的人來說,鄭爽的“瘋性”,自帶脆弱根源。

那些同樣經歷過不被理解,同樣脆弱易碎的人,很容易與鄭爽產生共情,有了輕易原諒她的理由。

儘管這理由其實虛無縹緲,可能只是自以為是的投射。

飄不會去過分譴責這份共情。

因為比起鄭爽本人的動機,它要純粹地多。

而對圍觀者來說,鄭爽這類瘋女人,又曾是另一種有“價值”的存在。

說得狠點——

對於“瘋女人”,世人都有一種圍觀獵奇的心理;尤其是美麗的瘋女人。

鄭爽的“瘋”,絕談不上有藝術美感。

但恰能讓大多數人透過與“異類”割席,來證明自己的正常;透過吐槽美麗稀少事物的墮落,來獲得優越感。

所以,這樣的鄭爽,可以不務正業,可以在任何場合肆意而行。

因為她的每次崩潰、每件醜聞,都有正面回饋給她——

而只要不缺關注,就有唯利是圖者,去消費這種關注力。

這裡面也包括鄭爽本人。

一位內裡虛弱、習慣逃避的極端利己主義者。

娛樂圈供世人獵奇的“瘋女人”並不少,鄭爽,卻是肉眼可見地毫無反抗意志的。

無心或故意地,她不介意利用規則。

把自己獻祭給這弔詭的眼球經濟,主動賣“瘋”,寧願被架在陳列櫥窗裡,順手賺個盆滿缽滿。

兩人16年分的手

當環境為一個極端利己主義者“保駕護航”,這放任了鄭爽的墮落瘋狂。

也是縱容出今天這個鄭爽的第一位“幫兇”。

而,滋養了鄭爽的瘋狂墮落的,不止是如今畸形的流量經濟。

當然還有,她那個被吐槽了無數遍的,市儈功利的原生家庭。

和一般被原生家庭消耗的女明星不同。

鄭爽面對父母對自己成長成名的控制、消費,面對父母對自己的物化。

她哪怕感受到了不合理,卻因為意志的虛弱和怠惰的本性,選擇認同原生家庭的價值觀,成為自私冷血的一份子。

鄭爽家庭的價值觀有多扭曲,從那段錄音就可見一斑。

這段錄音,把鄭爽一家子零共情力、無道德感的市儈冷血、自私利己的嘴臉,展現得淋漓盡致。

談論兩個活生生的小孩未來如何處置,彷彿在談論兩個燙手爛山芋,要是法律允許,能扔則扔。

但凡養的是一隻狗,也不至於如此人性泯滅。

爽父一口一個“養不起啊”“就棄養了唄”,像出門扔兩袋垃圾。

爽母害怕犯法,說乾脆送人,讓大家把這兩個倒黴孩子全忘了最好,千萬別連累咱家。

爽子則還是那副遇事推卸責任的嘴臉,嚴於律人寬於律己。

耍賴邏輯三板斧——

先表明自己的無辜、負責:我一個人在想這件事情時,就真的很氣。

再扯大道理:人得為自己的生活自己做的事負責吧?

最後強調對方才是最大過錯方:張恆打算怎麼辦,怎麼幫我們解決當下的問題。

還留下一句:“打不掉,TMD,煩死了”。

情緒接近崩潰閾值,完美收尾。

你看,相親相愛一家人,陣線統一,嘴臉一致,全員惡人。

有句話叫“無知的本質即冷漠”,若把冷漠改成冷血,形容爽家再合適不過。

爽家在娛樂圈裡,一直保持著一種全員跳脫、瘋批的色彩,表現出一種對常識的無知和對正常的斷裂感。

表姐打著鄭爽的名號在橫店開炸雞店,開著開著就賣起了天價三無產品。

女兒好歹是一線女星,親爸卻不顧她的名譽,搞起了自制護膚品:大殼面膜。

很少有這種咖位的明星去搞自創護膚品,因為這意味著極高的衛生標準和技術水平,風險極高,是對口碑的極大消耗。

而鄭爽家彷彿一個暴發戶,培養出一個(靠話題的)頂流,就拿來當金字招牌,無底線消耗口碑、用最低階的手段瘋狂搖錢變現。

經營著愛和親密的表象,其實連這份親密都和熱度、利益緊緊掛鉤。

鄭爽就在節目裡踢爆爽父戲多,自己做了一盤麻婆豆腐,非說是鄭爽親自做的,演一出父女情深。

關於鄭爽家庭的原生家庭分析,鄭爽情緒化這麼多年,我們也看過了很多。

鄭爽,從成長、成名到成魔,父母在她生命裡扮演的角色,其實就是一團和氣的剝削者,毫無分歧,莫名其妙自洽地吃了女兒這回事。

而到了今天,鄭爽的口碑,終於被鄭爽本人及一家的無知冷血,徹底消耗見底了。

鄭爽,以及爽家,在代孕棄養事件裡所做的惡,讓世人看到一種最悲哀的現象是——

惡是可以傳承的。

曾經爽父如何物化女兒,今天鄭爽就會如何物化下一代。

就會如何毫無心理負擔地,透過剝削他人的權益來保全自己的利益。

她失去了對生命尊重、對他人痛苦的體悟和想象,她已然而立,卻從未建立起合格的是非觀、責任感、道德感。

甚至,僅僅是一個正常(飄無意斷言何為正常、何為不正常,但相信為人處世應基於不惡意傷害他人大前提)的人格。

雖分析到至此,飄還是想說——

一直以來,鄭爽的種種行為都在“原生家庭”這片樹蔭下,被共情、原諒、掠過。

之所以不說陰影,而這麼說,是因為她行為高頻出位、原生家庭高頻被cue已成了現象。

那麼,這四個字對她已經不光是陰影,也是某種意義上的“庇護”了。

雖說,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癒童年,但年近三十,自己也“製造”出了兩個“兒童”,還不能負起責任,如過往一樣,爽語一番,妄圖甩鍋,是絕不可能的。

而除了畸形的娛樂環境、扭曲的原生家庭價值觀。

在此次事件中,第三個縱容了鄭爽瘋的,恰恰是,對代孕僱主沒有篩選能力的,代孕產業鏈。

這樣的產業鏈,給了鄭爽這樣對生命沒有基本尊重的人,戕害新生、剝削他人的機會。

不知道諸位還記不記得。

鄭爽曾經是想要建立關懷普通女性命運的人設的。

她曾多次為社會事件裡受到迫害的女性發聲,包括杭州殺妻案,以及被丈夫推下懸崖的孕婦。

為普通女性發聲的人設,當時就沒什麼人買單。

而放在今天,這行為就更顯諷刺和虛偽。

因為如今,鄭爽成了代孕,這種迫害普通女性權益的交易,在國內最大的反面案例。

一是,身為一線流量,她影響力的輻射極大。

二則是,她不僅代孕,還做出了棄養,這種對代孕母子傷害最大的選擇。

代孕棄養會造成什麼後果?

最直接的後果,就是毀掉一個活生生的孩子的一生。

繼印度之後,烏克蘭成為了第二個代孕合法的商業代孕天堂。

有媒體人深入探訪了烏克蘭的代孕產業鏈,記錄下了先天缺陷孩童布里奇的故事。

布里奇的親生父母是美國人,在得知孩子並不健康時,他們火急火燎地寫信要求結束這個孩子的生命。

布里奇最終掙扎地活了下來,烏克蘭代孕機構試圖聯絡她的美國父母,漫長的兩年之後,他們才得到了一封冰冷的回信——

把Ta送人吧。

儘管這對夫婦的做法違反了烏克蘭的法律,但烏克蘭的法律並無法約束外籍人員。

這個孩子的處境便尷尬了,除非能找到合適的領養人,否則烏克蘭當地無法承認她的國籍。

沒有國籍、沒有父母、沒有生存能力,你很難想象那些找不到領養人的,被棄養的代孕嬰孩,會面臨什麼可怕的處理方式。

在代孕不合法的地區,僱主棄養甚至會連累代孕母親。

由於代孕行為本身就不合法,所以代孕中介提供的所謂“代孕合同”其實是完全無效的。

首先,合同不合法,代孕媽媽的代孕報酬,得不到保障。

再者,胎兒出生後,一般醫院會預設生母為孩子的母親,如果代孕媽媽也不顧嬰兒,醫院就可以按遺棄罪報警處理。

這種事,在國內代孕圈,其實並不少見。

19年,飄就寫文反對過代孕合法化。

到了如今,我依舊堅定,且更加強烈地反對代孕合法化。

一是,國內並沒有代孕合法化的條件和土壤,市場難以監管。

一旦合法,一定有小作坊、黑心機構打著合法的名譽潦草人命。

生育,本就是一件高度傷害、破壞母體的行為。

一旦把身體商品化,把健康和商業行為掛鉤,在高回報的經濟收益前,母體的健康,無法避免會被忽略。

這不是合法化就能解決的。

在商業代孕合法的烏克蘭,許多媽媽被注入大量激素、經歷多次的剖腹、流產,一切以保住胎兒,讓僱主滿意為優先。

二則是,代孕雖然打著“自願”。

但社會弱勢群體的自願,常常會成為一種被強者利用的“被自願”。

羅翔說得好——

這話點破了兩層意思——

一來,當沒有足夠反抗能力的弱者者,身體成了天然的賺錢資本,那麼就相當於幼兒抱赤金行於鬧市。

被豺狼虎豹虎視眈眈,連平安地生存都成了問題。

比如印度的女性,她們選擇代孕的理由,十有八九都是為了孩子教育或家裡蓋房子。

這也將是代孕合法化後,國內底層女性的新泥沼。

但,別以為只是沒有足夠的認知水平、貧窮的女性會成為商品。

高學歷、有穩定收入的女性、年輕貌美的女性也一樣可能成為更高階層的商品。

除了伴隨的人口買賣問題外。

當你的身體有絕對自由,你對你身上的一切,髮膚器官都有絕對自由,可以合法任意處置,那你其實已經失去了自由。

什麼意思?

如果會有人玩命996、007,就會有人意志動搖去“處置自己”代孕。

區別只在於報酬高低,你當下需不需要。

在學歷、長相都能成為酬金的加分項的代孕產業鏈裡。

被強奪、拐賣,將會是所有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的命運。

當一件事成為產業鏈;

當弱勢群體參與這個產業鏈。

那麼,毋庸置疑,受剝削的必定是弱勢群體。

如果這件事,經濟收益極高。

那麼,相對穩定者,也會不穩定。

也會在不穩定時,心存動搖。

你我皆可能是商品。

皆是相較於更優勢者的弱勢群體。

而很多時候,她們卻不被告知,或很難意識到,自己是在用最重要的東西,換取剝削者收入的一個零頭。

當這個“最重要的東西”。

是孩子的整個人生。

是女性的健康、生命、安全、人權和自由。

那麼無論它看上去再怎麼利好。

它都應該得到我們絕對的、徹底的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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