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森七菜
“招攬“事件
森是在老家大分縣上初中3年級時,和母親一起外出吃飯被星探發現而進入演藝圈,高中畢業之前都在老家生活,有行程的時候會花5個小時(單程)到東京工作。
“加入事務所不久後,就在選撥時被行定勳導演看中,之後擔任了動漫電影《天氣之子》的女主配音等等,總之就是音色很強的女演員,選拔競爭對她來說不是業內那種‘靠事務所能力關係‘決定,而是可以自己抓住機會的那類人。”(演藝界專業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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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定勳導演
“看起來前事務所是個小公司,但不管怎麼說好不容易都是被人家星探發現才出名的,難道不應該多多少少先回報一下嗎”
“好一齣複雜的移籍大劇,讓人懷恨。”
“一般來說,移籍是要與前事務所交接契約書的,合約期滿了之後再移到新事務所,但移籍還有一種方式,是契約中規定的‘招攬‘一項,這種情況多數都要新事務所支付‘移籍金’,情況不同金額不同,也有達上億元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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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美奈實
近年來說,索尼就成功實現於2020年將田中美奈實向大型事務所移籍,曾經風吹純因不滿事務所的工資待遇而想向別的公司移籍,被相關人士勸“重新考慮一下吧”而帶走(1974年的“風吹純綁架事件”),藝人移籍的事件裡總是充滿了紛爭,肯定還是有根本原因的吧。
“比如同組演員們在拍攝空閒,肯定會聊一聊公司待遇什麼的。對小型事務所來說,公司基本靠“頭牌”藝人賺錢,角色待遇裡事務所抽成也可以變多。對個人來說,大牌藝人可以坐經紀人開的專用車離開現場,自己卻只能打車或者坐電車,會有人不甘心,就是因為這些事情才招來對待遇的不滿。“(演藝界專業人士)
確實如此,雖然並不完全確定,但森七菜和二階堂富美在朝日劇《加油》中飾演過姐妹角色,在一起演戲的時間長了,也是有可能會聊那些話的。
那麼,弱小的事務所就不能改變“待遇一般的藝人走紅後立馬另擇良木”這一可悲法則了嗎?
“廣末涼子所屬事務所‘FlaMme’現在也是擁有戶田惠梨香、有村架純等藝人的大型事務所了,但最早也是隻有廣末一個人的小型事務所,是和大佬‘藝映’公司結成業務合作,贏取了大業務工作,才漸漸壯大的,像這樣成功的例子也有。另外,在還未發展到大佬企業時,大部分都是工資制,如果有大業務則支付獎金,也有事務所這樣去改善待遇,防止藝人的流失。“(前文的佐佐木)
只能說不管是哪一行,中小企業的生存都不容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