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鄭爽代孕棄養事件,估計很多人都跟我一樣,這瓜吃得都要吐了,主要是因為當事人鄭爽文化水平實在不高,你看人家李雨桐條理清晰、一錘接一錘就讓人非常有追下去的慾望,可爽言爽語簡直比高考閱讀理解還要難,迴應看得人頭疼。
之前我的心態是,就讓她跟張恆互相撕吧,反正雙方都不是好東西,最好魚死網破同歸於盡,我誰也不同情,可是,看了鄭爽爸爸鄭成華的迴應之後,我忽然覺得……
我可能錯怪了張恆。
然後我快速看了一遍當初他倆上的那個戀愛節目,《女兒們的戀愛》。
錄製時間應該是2019年8月,因為有兩期講到鄭爽的生日會(8月22日),恰好是分手前夕。
第一期是鄭爽某部戲殺青,應該是跟侯明昊合作的那部《只問今生戀滄溟》,張恆從上海開了四小時的車到橫店去接她。
當時兩個人就存在一些分歧,主要是工作上的,因為張恆身兼三職:鄭爽男朋友、鄭爽經紀人、鄭爽的創業合夥人。
有一段對話,如今來看,頗有諷刺意味。
因為他倆一起做一個服裝品牌,張恆需要鄭爽配合拍一些照片,鄭爽就“出於對自己的品牌負責”的心態非常慎重不願拍,於是張恆表示:成年人做事要想清楚,既然決定做這件事就要做下去,要是不想做,那就從一開始就決定不要做。
鄭爽問:沒有中間的路可以走嗎?
張恆飛快地回覆:沒有。
而且他表示:這是“團隊精神”,我完成了我的使命,請你也完成你的使命。
鄭爽還想辯解說實際情況可能想象不到,但張恆直接打斷她說:那就一開始就別做。
你看,是不是很像代孕棄養事件?
張恆說,其實他不願意“開夫妻店”,但還是那句話,幫鄭爽做她想做的事,既然是他自己的選擇,那麼就算遭受再多非議,也沒關係。
這關係太擰巴了。
但是沒辦法,他們兩個的關係就是這麼複雜,而且很有可能,鄭爽一開始跟張恆在一起,就是為了“開夫妻店”。
根據他們兩個以及鄭爽爸爸的話,大致可以拼湊出部分劇情:張恆本來在前公司做得還不錯,鄭爽想創業,於是張恆就辭職來幫她了。
然後在這個節目上,兩人的關係真是無比尷尬,動不動就吵架,張恆雖然算不上完美男友,但他的言行,基本上都是“因為愛情”,而鄭爽,貶損張恆幾乎是她習慣性的第一反應,張恆說點熱戀中的小情侶正常該說的話,也會挨她的懟。
鄭爽在節目裡經常提到的是張恆的工作能力,比如說到張恆的魅力,就是工作的時候很有魅力,是“我接觸到的人身上沒有的”。
但說是這麼說,兩人聊工作的時候,她對張恆也同樣是習慣性否定,張恆提出的建議,她並不願意接受,而且反覆強調:這是我的品牌,你只是來幫助我的。
她懟張恆似乎已經懟出了習慣,懟到張恆明顯不開心了就趕緊哄兩句,簡直有一種張恆被她PUA了的感覺。
有一期玩遊戲,鄭爽寫他的口頭禪,是“你是不是不愛我了”“你不愛我了”,可見他平時說得有多頻繁,鄭爽還表示,如果不是這兩句,那就是“找你前任去”“你換一個啊”。
還有一個環節是,寫下對方向自己告白的話語,他寫的都是【幻想中】鄭爽對自己的話:我好喜歡你,我離不開你,沒有你我不行……
鄭爽這輩子都不可能對他說出這種話。
真的,兩人在美國有孩子的訊息爆出後,好多網友惡搞那種流行小說的梗,比如性轉版的霸道總裁與小嬌妻,還真的意外合適呢,節目上來看,張恆還真的頗有“小嬌妻”的既視感。
兩個人的關係,跟我們常見的那種男女朋友有點反過來了,好像鄭爽才是那個不顧女朋友臉色的直男,而張恆是一個內心敏感沒有安全感的小姑娘。
用papi醬的話說,張恆內心裡住著一個小姑娘。
倒也不怪他“沒有安全感”,這個節目看下來,倒也不能說鄭爽對他完全沒有愛,但就不是女朋友對男朋友的那種感覺,反而有一種……哄小孩的感覺。
到最後一期,兩人又一次鬧不愉快,難得坐下來好好聊天,終於聊到了張恆的多重身份問題,鄭爽說當初想過張恆擔任自己的任何角色、但唯獨沒想過男朋友,可是,“那你要不做我男朋友,你可能不會擔任我經紀人,也不會跟我成立公司了”。
張恆自然很失落,所以跟我談戀愛是為了這個?
“過幾天要分手了?”——可真是被他說中了。
然後他感慨了一句“我好卑微啊”“好難過”,回房去思考人生了。
但是他第二天早早起來給鄭爽燉燕窩了,果然“好卑微”。
然後再回過頭來看代孕棄養事件發生後,鄭爽這邊的迴應。
鄭爽跟她爸的迴應,基本上不提代孕棄養的事情,翻來覆去就兩個點,一個是張恆是出軌渣男,另一個是張恆騙錢。
對,這一家人的眼裡就是錢錢錢,哪怕他們已經有了那麼多的錢,可就是錢比命還重——當然不是比他們自己的命,是比兩個孩子的命還重,所以,關於張恆向鄭爽借了2000萬這件事是過不去了。
為了證明自己是受害人,鄭成華甚至貼出了張恆敗訴的判決書,以證實他確實欠了他們的錢。
判決書這麼一貼,看著挺唬人,但仔細一看就會發現問題,因為那個2000萬,不是我們理解上的那種,比如你有急事需要用錢、我借給你、然後你不還給我的那種借錢,而是兩人情侶期間的金錢糾紛。
結合相關資訊,大致能“還原劇情”:2018年底,鄭爽希望張恆辭職來幫自己創業,並提出了2000萬的約定,張恆一開始在糾結,後來怕鄭爽不理自己,就表示說接受她提出的條件,可以每個月只拿1塊錢的工資,然後辭去工作,“2000萬我借了”。
然後鄭爽給他打了2000萬元,備註是“借款”。
兩人開的公司,實際控制人和受益人都是鄭爽,張恆拿的2000萬是給的,而不是借的,實際是“離職補償及提前預付的勞動報酬”,雙方的約定是,如果將來賺到的錢多於2000萬,就不用還,少於2000萬,就要“退補”。
這2000萬,張恆買了1000萬的理財、300萬的股票,已經被查封,剩下的一部分用於鄭爽的服裝品牌,一部分用在鄭爽本人及其父母身上。
這些事實法院都認可,但問題是,作為被告的張恆自己做出了“借”的意思表示,而且有些表述自相矛盾,所以最終判定屬於借款,必須要還,而且還要按照【6%的年化收益率】連本帶利地還……
看完這個判決書我真的徹底驚呆了。
難以想象這是鄭爽的爸爸發出來的,他不是自己錘自己嗎?看完之後難道不是應該心疼張恆?
相當於他“借”了2000萬,賺到了錢,歸鄭爽,虧了錢,自己要加利息鄭爽。
被查封的那個賬戶實際不止1300萬,還有200多萬他自己父母打給他的錢。
鄭爽在迴應裡委屈地說自己是“傳說中那種大傻丫頭”,可是能在戀愛中定出這樣穩賺不賠的“霸王條款”,還有誰能比她更精明?
分明張恆才是那個“大傻丫頭”啊!
其實早在認識張恆之前,鄭爽就已經在嘗試“創業”了,2017年她透過外包公司做了一款app,2018年中就停止運營了,然後她參加了那檔《這!就是鐵甲》。
現在想來,她參加節目或許就是為了獲得相關的人脈?還挺有事業心的,如果不是因為她實在太瘋狂太冷血,我原本應該會很欣賞她。
可能是第一次開發app的失敗讓她意識到還是應該自己研發、但身邊又很少能接觸到張恆這樣對科技領域較為熟悉的人才,所以她主動結識了張恆,隨後更是透過戀愛、甚至婚姻來深度捆綁,讓張恆來幫他開發新的app——老實說,我真的不明白她為什麼對app那麼有執念,這東西真的既燒錢又很難賺錢。
結果,新的app雖然2019年6月就開發出來了,但還是不如人意,原本預計維持到2020年2月的1000萬投資,在2019年10月就燒完了,共同創業失敗,兩個人的感情也玩完了。
如果一開始就只是純粹的創業夥伴、不談感情,可能還不會鬧到現在這樣難以收場。
《女兒們的戀愛》裡,張恆其實一直在強調這個問題,兩人在創業理念上存在很多分歧,作為合作伙伴,他會很嚴肅地向鄭爽提出問題,但看到鄭爽為此不高興,作為男朋友的他就沒法堅持下去了,就覺得算了吧聽她的。
遠在美國回不來的張恆,又一次向大家證明,再怎麼愛,都不能放棄自己的事業,無論是男的還是女的。千萬不要一時衝動,為愛奮不顧身,舔到舔狗,舔到最後真的是一無所有啊。
其實對鄭爽來說,創業只是作為明星的她的一個副業,就算全賠光也不要緊,可是對辭職的張恆來說,那就變成了他事業的全部,甚至,從工作到生活,他的一切全都在圍繞著鄭爽轉,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啊。
而且,原本也挺厲害的一個人,怎麼就能被愛情衝昏頭腦、昏到接受2000萬的“借款”,平時但凡多看點婚姻法律師的科普,都不至於犯這種低階錯誤啊!
不過再想一想,正常人都不會好意思白拿錢,如果2000萬確實是預付10年的工資,那他實際上只工作了一年,從這個角度來說,鄭爽那邊要求還回去倒也正常,怪就怪他自己非要把這個錢花在女方身上。
戀愛腦,不管是男是女都不會有好下場,這也算是用血淋淋的教訓給大家上了一課吧。
當然,我還是不願意接受張恆竟然是個傻白甜的事實,麻煩鄭爽這邊多上點實錘來錘他吧,別讓爸爸反手錘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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