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退圈上熱搜。
當張恆把孩子照片放在網上,離婚這場較量中,鄭爽已經輸了,她沒有輸給別人,輸給了自己。
鄭爽有錯嗎?
她錯了,還是兩次。
身為明星,鄭爽承受著粉絲挑剔的審美,保持好身材是她的工作。為了保住工作,為了家庭,去觸犯國家禁忌。
這是第一錯。這種舉動就像,盛開在秋風中的桃花,看著美,卻不為天地所容,飄落是註定的。
身為偶像,享受國家權益,卻公開鑽法律漏洞,一旦被揭露必定會萬劫不復。
鄭爽做了,成功之後還要拋棄,這是第二錯。
如果說,鄭爽偷偷代孕,輸了一部分人的好感,還有人也會為她惋惜。畢竟她只是想要孩子,沒有想過傷害他人。
當知道自己被騙,就去捨棄兩個無辜生命,冷漠的讓人心寒。
一個蔑視法律,無視別人生命的人,即便再多理由,再多不幸,也不會得到任何同情。
鄭爽,輸是註定的,卻又是悲涼的。
她只是喜歡了一個男人,特別特別喜歡,喜歡到想要孩子,喜歡到無懼挑戰法律,只為能和他好好生活。
她又是不幸的,那個男人背叛了,還沒來得及好好傷心難過,當初為愛做的付出,如今成了攻擊自己的武器。
一場婚姻,失去愛人,失去孩子,失去前程,還背了一身罵名,何其悲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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