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瓜之大,一口吃不下。
鄭爽和張恆的代孕事件已經發酵一段時間了,有人怒罵,有人嬉笑,有人義正言辭,有人狂蹭熱度。對這件事的對錯,我不想評判,作為外人,我們可能無法得知所有真相,所以很可能沒法正確判斷。
反轉再反轉的事,這些年見的夠多了。
但今天,我不想關注鄭爽,也不想關注娛樂圈,只想談談代孕媽媽和她的"孩子"。
在中國,代孕並不合法。所以很多不孕不育的夫妻、同性戀伴侶、明星搭檔會選擇代孕。當然,像鄭爽這樣的有錢人,會跑到美國一些代孕合法的州,完成自己生孩子身材不走樣的"夢想"。
但大多數普通人,還是會苦苦尋找"價效比高"的選項。
而印度,就是他們的聖地。
而印度一向以世界代孕中心著稱,曾幾何時,無數來自全世界的不孕不育夫妻都來到印度,租個子宮,為自己生孩子。
前些年,印度南部城市金奈異軍突起,一躍成為印度最大的代孕中心,坐擁十幾家能操作代孕流程的醫院,同時擁有150餘名代孕女性。
絕大多數代孕媽媽都是窮苦人出身,為了賺那麼一點生活費,不惜出賣自己的身體和健康。
通常情況下,這種交易是純商業化的,不會摻雜任何感情,代孕媽媽對代孕寶寶是否難以割捨,代孕寶寶對代孕媽媽是否存在某種天然的依戀,沒人在乎,也沒人提起。
但這次,三位代孕媽媽勇敢地向媒體坦白了自己,她們向我們談起了面對一個在自己身體裡待了九個月的生命,她們也會有感情,當那根代表母與子之間血脈相通的臍帶被剪斷時,她們也會感到痛苦。
蘇馬蒂,38歲,四個孩子的母親
我住在金奈附近的一個貧民窟,家裡很窮。丈夫是個摩的司機,每個月差不多能賺8000盧比(約709元人民幣),我在皮包廠打零工,每個月能賺6000盧比(約532元)。
七年前,家裡的經濟狀況遇到困難,因為我們借的錢要到期了,之前為了給孩子們交學費,我們借了10萬盧比(約8856元),現在債主逼上門來,我們必須馬上還掉。
可是就憑我們的收入,根本還不起這麼多錢,看著丈夫整天愁眉不展,茶飯不思,我也很痛苦,想早點想辦法把錢還了。
就在這時候,我正好遇到一個在代孕診所工作的男人。他告訴我,只要我去做代孕媽媽,就能賺20萬盧比。
雖然我沒有立即答應,但我確實心動了。20萬盧比,不但能把債還了,還能給孩子們換一身乾淨的衣服,把丈夫的摩托車修好,運氣好說不定還能剩下一點錢存起來。
後來我打聽了一下,我們那的貧民窟也有兩個婦女做過代孕,確實賺了錢。想到這兒,我就給那個男人打了電話。
我是這麼想的,我有四個孩子,要是能幫別人生一個,也算是做好事,何況自己也有錢賺。
如果我的女兒不能生育,那得多痛苦啊,所以我想幫他們。
後來的事情就簡單了,做手術,懷孕,生子...
但從始至終,我都沒見過那對讓我代孕的小夫妻,也不知道他們是什麼人。
孩子一出生,我的麻醉勁兒還沒過,寶寶就被醫生抱走了,我一眼都沒看到。我不知道那個孩子是黑人還是白人,是印度人還是外國人。
我,我連那個孩子是男孩還是女孩都不知道...
等我從麻醉中醒過來,我問丈夫的第一句話就是,"你看見孩子了嗎?是男孩還是女孩?"
他說,我沒看見。
我又去問醫生,但她沒理我。
她說,你只是個代孕母親,這些問題不是你該問的。
但我想了解那個孩子,我想知道ta在哪兒,我想知道ta在幹什麼。
儘管我沒見過ta,可我很想ta。
生下那個註定不屬於我的孩子後,我有三個月的時間都無法入睡。我想那個孩子,想念那個在我肚子裡輕輕拍打的小淘氣,有時候會想到頭痛欲裂,但又沒有任何辦法,只能吃藥讓自己平靜下來。
11月4號,是那個孩子的生日。我每年都在家裡給ta過生日,買蛋糕,擺蠟燭,我覺得ta就是我的孩子,所以哥哥姐姐有什麼,ta就要有。
這些年來,我從來不吃早飯。但我會做飯糰,給我的家人和鄰居吃。
有時候,我會去寺廟,為那個孩子祈禱,祝ta健康,長壽。
那個孩子和我的其他孩子長得像嗎?我總是忍不住這麼想,儘管我知道ta和我沒有任何關係,但我還很想見ta一面。
我願意付出一切,就見一面。
我知道那不是我的骨肉,但我知道,如果我見到ta,就再也不會把ta送走。
我希望ta能幸福,無論ta在哪兒。
我們一家人會經常談起這個孩子,我們給ta取名叫帕帕。有時候我會想,也許ta跟我們生活在一起會更開心。
但隨即我會醒悟過來,我們家這麼窮,連基本的生活都很難保證,ta留在我們家,怎麼會幸福呢?
切拉潘, 34歲, 2個孩子的母親我在一家小商店幹活,每天的收入是150盧比(約13元)。我丈夫是個油漆工,平時給別人家裡塗油漆,有活兒的時候,每天能賺500盧比(約44元)。我有兩個孩子,一個男孩,11歲,一個女孩,10歲。
七年前,我們家遇到了很大的困難。我丈夫生了一場大病,他幹不了活,我要照顧他,也沒有幹活,所以只能去借錢維持生活。朋友、親戚、鄰居,我們借了個遍,一共欠了15萬盧比(約13291元)。一部分用來生活,一部分用來治病,但大多數,都付了房租。
機緣巧合之下,我瞭解到了代孕,感覺這是拯救我們家庭的一次機會。
所以我告訴丈夫,沒辦法了,聽說代孕可以賺20萬盧比,我去給別人代孕吧。
但他立即露出非常痛苦的表情,欲言又止,然後問我,你要跟別的男人去生孩子嗎?
當然不是。
我跟他解釋了整個代孕流程後,他明白了,代孕不需要接觸對方夫妻,他這才同意。
懷孕後,代理機構把我安排到一個旅行社,有專人送吃送喝,但每個月只能見家人一次。那段時間,對我來說真的很難熬。
代孕機構警告我,無論家裡發生什麼事,我都不允許回家,否則酬金取消。很幸運,我懷孕期間,家裡沒發生什麼大事。
當時我兒子才四歲,丈夫帶他來看我的時候,他問我,媽媽,你是不是要生小孩了。我告訴他,媽媽生病了,所以肚子才腫的那麼大,只能去醫院看病。
兒子信了,但如果是我的女兒,她就會問很多問題,不會輕易被我騙到。她是個喜歡刨根問底的孩子,但還好,當時她還只有三歲,理解不了那麼多。
我從來沒有見過肚子裡的孩子。
我曾經求醫生,讓我看看ta,哪怕一眼也行。
但醫生拒絕了,"不行,你會有負罪感的。"
生下孩子後的頭一個月,我每天都在哭。但丈夫不斷提醒我,那不是我們的孩子,那是屬於別人的,我們是為了錢才懷的ta"。
我當然知道那是別人的孩子,而我只是一個子宮,僅此而已。但我懷了ta九個月,要說沒感情,那是自欺欺人。我想認識一下ta的父母,我不需要見孩子,只要遠遠地看ta一眼就好。可惜,沒人會給我這樣的機會。
拿著代孕賺來的錢,我們還了債,還長租了一間房子。但七年過去了,明年租約就到期了,我們沒錢交房租。
我在想,要不再做一次代孕媽媽吧。
當然,我的孩子現在已經長大了,我不可能像以前那樣騙他們,所以這次,我會告訴他們,媽媽懷的是我們家的孩子。
但這個孩子註定在出生後被帶走,到時候我該怎麼向他們解釋?
只能到時候再說了。
拉克希米,30歲,三個男孩的母親
我在一家工廠幹活,每月工資3500盧比(約310元),丈夫是個人力車伕,每個月能賺5000盧比(約443元)。
2008年,丈夫跟我大吵一架後,離開了家。
可我一個女人,根本養不活三個兒子。
但我只能自己想辦法。之前家裡沒錢的時候,我給生育機構捐過卵子,所以這次我想再去捐一次,賺點錢,給孩子們買吃的。但那次,醫生問我,想不想做代孕媽媽。
瞭解了什麼是代孕後,我就同意了,畢竟那是一大筆錢,是我不吃不喝四五年才能賺到的錢,是我們一家人桌上的飯,是孩子們的學費。
但我母親和婆婆都不信我,他們以為我在外面找了別的男人,所以整個孕期,她們連一句話都不肯跟我說。
跟所有的代孕媽媽一樣,我從來都沒見過那個孩子。
我想,也許這是最好的選擇。如果我看到ta,又把ta拋棄掉,我會感到深深的負罪感。
但真的很難,我感受過寶寶在我肚子裡揮舞小手小腳的動作,我對ta有感情,可我連ta的臉都沒有見過,我肚子裡的寶寶就那樣憑空消失了。
那之後兩三年,我的心情都很低落,體重也下降了很多。
但現在我不想見ta了,我們在家裡也不會提起這件事。後來我丈夫回了家,想安慰我,但我也不讓他說,因為我知道,那是別人的孩子。
也許我已經跟自己和解了。
2002年,印度政府將商業代孕合法化,每年代孕產業規模換算成人民幣大概在每年28億,80%以上的客戶來自國外。
許多代孕診所要求代孕媽媽一直留在指定的集體宿舍內,從胚胎移植到孩子交給客戶,大概一年左右。理由是:
①代孕媽媽繼續和伴侶發生關係,可能將疾病傳染給胎兒,或者懷上伴侶的孩子;②代孕媽媽原本的環境與伙食較差,可能危害胎兒健康。
在印度,代孕媽媽幾乎沒什麼關於代孕過程和孩子的權利。她們需要事先簽合同,放棄對孩子的一切權利,需要放棄對自身的醫療決策權(預設的潛規則是,假如有意外狀況,優先救治胎兒,而不是代孕媽媽優先),流產拿不到錢(哪怕是因為胚胎放多了要減胎而引發的流產),生下的孩子"不合格"拿不到錢或者只能拿到一小部分錢,而且還拿不到合同的副本。
不僅如此,在整個代孕過程裡,臨床記錄、醫療賬單、出生證明……幾乎都是以假名或者客戶名字登記的。代孕媽媽的名字,只出現她拿不到副本的代孕合同裡。
假如發生糾紛,沒有合同、缺乏證據,代孕媽媽很難提起法律訴訟。即使想訴訟,財力和家庭也很可能不支援她,再說,她也基本不可能贏。
在沸沸揚揚的反對聲浪下,2015年,印度立法禁止商業代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