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似乎是一種賦予神聖生命的行為,給予不少人希望的代名詞,然而卻以這種方式曝光在一位星光閃耀的年輕明星身上,並沒有顯得萬丈光芒,反而猶然散發出一種人性的邪惡,讓這一灰色地帶再一次被推到風口浪尖之上,走入大眾的眼球。
回覆似乎帶有一點興奮,但又顯得百般無奈而又想對被提問給與肯定,這就是他的兩位寶寶,血脈至親。
我意識到我不能再做一隻把頭埋在沙子裡的鴕鳥,因為面對這一切的不止是我,還有我所珍重的家人們。我決定不再沉默,為了家人也為了我自己,向大家澄清一些事實。---張恆這樣寫道。
我們所認為的鴕鳥把頭埋與沙子裡,是一種防禦的本能,是一種懦弱的表現。然而我們都錯了,實質上鴕鳥面對危險的攻擊力極強,而它的這種行為其實在為自己下的蛋做了巢穴,同時是在保護自己生命而時常進行的探視。
張恆的這段話似乎也在表達著一個不一樣的想法:“我的孩子已經平安在我的身邊,我要像鴕鳥一樣選擇臨危不懼,從而展開新一輪巨人的反擊。”
而最後文中又提到一切以往對他的各種猜測,逃往美國純屬造謠,是因為要照顧兩個無辜小生命,從而滯留美國實屬無奈之舉。
從照片中看到了兩位寶寶穿著卡通連體衣,張恆一隻手牽著,一隻手抱著,還對著寶寶充滿期待的望著,側寫他在寶寶間的高大,而又顯得肩負某種責任,但又讓人看不清他的下一步真實意圖在哪,也許這是一場只有在電影裡才能看到的情節,想讓我們拭目以待。
鄭爽和張恆偷偷生孩子?為何沒有見鄭爽大著肚子?
此前的爆料顯示,他們上一次在美國被拍時間是2019年1月份,而孩子大概12月出生,十個月懷胎的時間節點也相差無幾。
但又有網友在美國聯邦法院系統查詢到,鄭爽和張恆的糾紛案將在2021年3月22日開庭。而鬧離婚的婚姻關係,不可能存在偷偷生子一說,然而事實被張恆的朋友曬出的兩張紙打破了這份平靜。
這兩張紙正是出生證,上面顯示,女孩出生時間為2020年1月4日,男孩出生時間為2019年12月19日。父親是ZHANGHENG,張恆的拼音名,母親則是ZHENG SHUANG,鄭爽的拼音名。
不少人因此猜測是假的吧,雖然很逼真,證明做的有模有樣,但放到網路發達的時代,任何證明都可以P得和真的一樣,粉絲們依然力挺著鄭爽。
鄭爽有一對雙胞胎兒子,代孕生的。馬上就要爆出來了。---匿名帖
然而這讓很多人想起去年9月份,一張匿名帖更將這件事導向了懸疑劇情,大家都擰緊了心中的一根弦,但當時匿名帖主人很快又把這個帖子沉了下去。
緊接著網友爆料,孩子的確是代孕,張恆不但是為了照顧孩子留在了美國,更重要的是他無法帶孩子回國,因為鄭爽的拒絕簽字,導致孩子無法獲得護照。
而那位提供出生證的張恆朋友也證明了這一點:“因為鄭爽女士沒有配合走很多的法律程式,所以小朋友無法透過合法的途徑回國,張恆為此感到心理壓力非常大。”
就在這一切都在雲裡霧裡的時候,張恆的迴應喚醒了這位發匿名帖的博主,從而再次將這個匿名帖放出,讓大眾看到了在去年博主回覆的諸多問題。
其中有一點:想要不費事要個孩子,中途後悔過想打掉,當地法律不允許,留下來了。
而當時代孕的孩子都已經有七八個月了,早產兒也不過如此的月齡,人的模樣已經可以透過儀器識別,心跳也可以清晰的聽到。
這些無疑給多少母親帶來的是一種喜悅,而鄭爽的後悔卻要給即將來到的小生命判“死刑”,也許這是孩子還未出生就聽到人生中最冷漠的聲音,而恰恰這是他們的“親生母親”。
鄭爽:這孩子真的打不掉,TMD我都快煩死了。
正當網友們都紛紛質疑去年9月份的匿名迴應,張恆更是打出了一張“王炸”,一段短短雙方家庭當時的錄音實錘鄭爽想打掉孩子的想法,但基於美國法律的不允許才不就此罷手。
該段錄音的曝光,讓不少人覺得這是一件多麼荒謬的事情,七八個月大的孩子還想打掉,這是在“殺人”,不但如此,孕媽的生命也是岌岌可危,一切的荒唐簡直顛覆三觀,這就是代孕帶來的後果,從骨子裡沒有一點血性。
然而又開始了新的質疑:既然是想打掉孩子,從心裡不想要孩子,為何當初還要去做代孕?是有一方不能生育?孩子的基因到底屬於誰的?又是為了什麼可以如此顛覆三觀?
群眾的思維忽然又回到了“代孕”一事,我們所知道的代孕目前在國內還有很多國家法律上是不允許的,但這種黑色產業鏈的需求之大,導致在不少地方發展的如日中天。
代孕顧名思義就是藉助他人的妊娠分娩的行為,利用現代生物學將帶有自己的基因的受精卵植入代生育者的子宮內,從而代孕者獲得一筆非常可觀的報酬。
然而中國有句話叫“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不少女性會認為,她們必須得有個孩子,否則自己是個不完整的女人,男人也因此會和她們離婚,老了無依無靠,從而延伸出不少的孕育孩子上的問題。
事實上,在國內的這份黑色產業上會出現三種人第一種,有生育障礙和無法生育者,各種的自身病因,嘗試過各種科技手段和民間偏方,讓不少人苦不堪言,始終無法正常受孕,無疑代孕黑產是他們的福音。
第二種,同性戀人群,為了堅持自身的性取向,但恰恰又想像傳統般有子嗣傳承,但不違背自己生理和心理的矛盾。
第三種,不想自己生的特殊群體,其中就包括明星、富豪的妻子和情人等等,因為害怕生育會影響到形象和身材,也影響到目前事業上的發展。
而這種需求往往產生在“熟人介紹”、城市各類牛皮蘚、醫院周邊黃牛黨、國外網路廣告等等,一旦有人送上門來,他們之間會簽署一份代孕的三方合同協議,但在國內是不受保護的,也就是說這是一份“廢紙”,只圖個心理安慰。
代孕機構也不會被過於嚴厲的處罰,頂多是被判為無牌照的非法行醫。
代孕者而又不是在出賣人體器官,嚴格來說算是出租子宮,在法律上沒有違法一說,也就是無責。
那麼對於像鄭爽張恆這樣一類實施請代孕,出讓受精卵群體卻又是沒有太多的管理條例可以道明其違法。如圖中《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法律條文看上去似乎是明確了“代孕”的不允許,但實質是對於醫療人員的行為規定。而就以前大多數是根據民法典中有一項“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這一原則性否定了代孕合同,還是沒能把“代孕”歸進有效的法律制裁中,從而導致法律模稜兩可。
所以無論是哪一種型別的人,都是因為在這個市場需求量非常之大,而目前國內對於明令禁止這一代孕行為又沒有完整的一套法律約束,以至於出於“可行可不行”的狀態,從而不少人不忌諱與說出自己是代孕來的孩子,同時也是眾多代孕機構對於法律邊界躍躍欲試的緣故。
鄭爽父親:他們分開了,就養不起。
養不起?過億的身家養不起實在讓人匪夷所思。後來想想這裡的“養不起”指的是他們離婚了沒有了感情,精神層面無法對孩子負責,也就是做不到“富養”,而非金錢上的。
想想看,兩位都是被追捧下的明星,娛樂圈氛圍養育出來的“巨嬰”,雙方都沒明白為什麼結婚,為什麼代孕。從一開始就違背了良俗,還想暗度陳倉,也給孩子帶不來什麼實質的優良教育,更多的是把生命當成了工具,理論上的生物學父母親,卻彰顯了“生物學”文字表面的冰冷無情。
面對層層的挖掘,鄭爽按耐不住四面楚歌,“天書”級別的言論開始陸續“拋磚引玉”。賬面的四百萬逐漸消失見空,我卻是能著急墊付房租都還沒有能力要回來。
相信很多人也沒有看明白鄭爽在表達什麼,也在顛覆此前的“富養”的觀點,難道真的是沒錢養孩子嗎?
按照書面表示她公然說明沒有團隊炒作,也不想張恆出軌和借款2000萬的事情,只想努力迴歸工作,努力賺多點錢因為她確實沒錢了,公司的四百萬也沒了,為此非常著急。
可能只是公司賬面的數目窟窿越來越大,鄭爽並不想填賬,也因為張恆的問題,財務老師不出面,她無法對賬面處理以至於各種驚慌失措而無助。
我怎麼可能有錢,很抱歉我年輕就想多找攢點錢,存款投資收租金。
還是沒有提及一點代孕風波,似乎在努力扳回人設,歸結於張恆的破事以至於她不得不努力掙錢,而代孕也是對方的錯和自己無關。
側面來看,“養不起”也被證實並非“富養”,而是在女方家庭的骨子裡認為她們家沒錢,讓男方來決定去留吧,男方既然借了2000萬那肯定也是負債累累不想輕易嘗試接下這“燙手山芋”,歸結到底,女方還是想要致孩子於不顧。
不如和醫院說一下,棄養吧。阿姨,如果我和張恆還有感情,以後可以再要,反正我們的受精卵還沒有用完。
顛覆三觀人倫,噁心至極。棄養一詞已經勾出了國人的神經線,顯得鄭爽人品是多麼可恥,對於天底下的母親來說,這又是多麼可怕而又讓人感到窒息的詞彙。
孩子有什麼錯?就因為沒有經過親生母體,體會不到心連心的觸感,無法言表內心的百感交集,這是社會科學發展帶來的錯嗎?
不得不說前面代孕的三類人,其實還存在第四類,那就是為了合法而逃避到國外代孕,但很多國家都有合法權益,他們唯獨跑去了美國,同時可能還有一種原因是為了獲得美國的戶籍身份,在國內賺的盆滿缽滿步入老年後,還能在國外獲得綠卡,何樂而不為?這又是另一種讓人歎為觀止行為,動機心機叵測。
網友:不簽字,孩子就再也找不回來了。
網友的提示,如果對於美國領養系統的確認屬實,說明這又是一個局,城府頗深,肆無忌憚的想方設法讓無辜的孩子找不著回家的路。
完全斷章取義,他們家陰險狡猾,一級渣,渣男。
鄭爽的父親為此也開始了連篇累牘,劍指“渣”的含義、過程,但他偏偏沒想到沒人買賬。
整個事件不是在告訴我們張恆有多渣,也不是張恆到底是不是以此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問題。
而是鄭爽做出“代孕”“打掉”“棄養”“再用存貨代孕”的行為、言論都難以平復所有人對禮義廉恥,人倫道德,社會良俗的認知。
鄭爽一次次的提及未在國內犯法,也丟擲國家疫情來維護自己對於守則的遵守,讓人覺得避重就輕,欲蓋彌彰的事實。
開始覺得事情並不簡單,需求幫助,以及孩子的如何解決。
同時“擦邊球”的“天書”法則打的賊響亮,又丟擲“引玉”問題來請教大家能否給與幫助,幾天以來都沒能給出正面迴應,其實她自己可能就是沒有意識到自己錯在哪,從而一而再再而三被點評毫無人性,喪心病狂,這些絲毫卻沒有波及張恆。
要知道新生生命是熱呼呼捧在手裡不知所措的,容不下半點手中的顫抖,更容不下權錢的交易,空憑一己的私慾拱手與人,責任與義務的相當,天日可鑑。
為此,鄭爽尋求孩子該如何解決,這就是在諷刺著自己,沒有擺正自己已經是“母親”的角色,雖然不是自己身體力行所生,但終究是生物學上的不可否認的直系血親,附有撫養的義務,無論如何,讓孩子歸於身邊健康成長才是給公眾最滿意的交代,其他一切都是廢話連篇,沒有任何意義。
明星,明日之星?偶像,淪為嘔吐物件。明星的定義該被翻盤而論,今非昔比,非能同日而語,尤其那些被無營養的流量帶上去的惡意的商業炒作、網路水軍的口水之戰,讓更多人被明星的“偽”正面玩弄於鼓掌之中。
明星不能在限於臉蛋身材的的表面功夫,而沒落了那些品德高尚,成績卓越,才華出眾的人,那些卻是兢兢業業與事業中難以被人們所發現。
明星之所以成為我們所說的的偶像,正因為其身上的品行,舉止,言談有過人之處才能被自己所接納,成為榜樣。
如果偶像是被其刻意而為之“人設”左右出來的假象,難免得不到長久,更容易被其本身的素養所反噬其身,不但令人作嘔,還變得臭名昭著。
人設的個性可以理解,但不能以此作祟,買不來無辜的同情,更多的是虛偽的人生價值。
然而對於日前,不少公司、代言、獎項紛紛對她唾棄、收回、撤銷、停止合作,足以看到她必須消失在明星與偶像之列。
代孕棄養者,德不優法不容。
更有各大電視媒體都紛紛表示拒絕讓劣跡斑斑的藝人上熒屏,由此可見,對於鄭爽的演藝生涯進行全面的封殺,而她自己也被爆出了最後的錄製影片宣佈退出娛樂圈。
這種宣佈已經毫無意義,三天多的事件發酵,不但沒有給人們帶來正向的處理結果,反而一味固執己見與男方死磕到底,對觀眾似說非說的周旋,反而剪不斷理還亂,事件愈發的惡劣一發不可收拾。
那麼,你們認為鄭爽作為公眾人物,事件的性質是因為“代孕”風波下的產物,還是“天書”解釋下結果,還是原生家庭造就人格分裂?
代孕作為很多真正有需要繁衍的人“無奈之舉”,在目前來看,沒有誰會是代孕裡的贏家,他們在孕育希望的同時又要揹負許多的罵名,那麼能否在今後的生活中如何被合理安排,是否能有一套完善的法律道德扶持,從而不足以被冠上有害社會良俗的道理呢?
這些都不能被寥寥幾人所點評,更多的是交還社會大眾各抒己見的看法,來改善多年來對於“代孕”行業裡值得深思的問題。那麼,該輪到各位看官品評於此的時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