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最主要的原因是鄭爽沒有公司,沒有團隊,或者說團隊裡沒有人能管得住她。為什麼不要公司呢?因為籤公司,公司要抽成,她賺得錢就少了,為了都賺點錢,就把能自己來的都自己來了,結果成功地把自己栽進去了。變成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被光電封殺的第一人。所以,如果年輕的小姑娘小夥子,想要闖蕩娛樂圈,一定要籤公司,至少危機面前還能夠保有一線生機。但是,簽了公司,也是要聽話呀,一般大公司的經紀人都是有腦子的,如果你硬是不聽話,那鄭爽就是你的前車之鑑。
為什麼這麼說呢?鄭爽也不是一下子變成這樣的。記得鄭爽開始爽言爽語之路,是跟張翰分手,合約到期之後。之前有公司約束的時候,她一直是小仙女的人設。她自己開始主導之後,才變成了現在這樣靠爽言爽語橫行微博的,操著真性情的人設,做著不著調
的事情。如果有公司約束,經紀人肯定不會讓她的行動跟大眾的想法背道而馳,去做踐踏大眾道德底線的事情。如果她有經紀人,像她這種又是隱婚,又是離婚,又是代孕,又是生子,又是棄養,肯定需要報備,危機公共都不知道預設了多少種了,或者從一開始就會拉著她做這種沒腦子的事情。但是她捨不得把錢分點給別人,徹底斷了她賺錢的路也好。
《花少2》的時候,有人說鄭爽去結婚生子,成熟後再來拍戲,有了人生閱歷,說不定可以有好演技。她倒是結婚生子了,可惜依然是巨嬰。就像她自己說的,16歲入圈,三觀都沒有完全形成就紙醉金迷了,能有正確的三觀才有鬼了。越是年輕,越是經不住誘惑。不過她的收場,可以給廣大想要進入娛樂圈的年輕人提個醒。想要入圈不要太年輕,按正常的藝校畢業後再來,那時候有正確的三觀了,可以擺脫巨嬰,至少應該有起碼的責任感了。還有一定要有公司或者經紀人。自己不清醒的一定要找個清醒的管管自己。不然紅可能是一時,不會長久,細水流長才是真的長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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