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晚情
鄭爽徹底涼了!
這次付出的代價是慘痛的,看到新聞上封殺她的訊息後,一直很感慨。
有人說,善良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武器,深以為然。
不過今天我們不說她,想說說另外一個當事人——張恆!
我寫鄭爽那篇文章的時候,說實話,遭到了不少謾罵,這些人認為,你又不是當事人,你憑什麼說她?你比她還不善良。
總不能有電視劇上映了,需要人氣了,拼命讓大家發言,遇到醜聞了,就讓所有人閉嘴,做人不能這麼雙標。
輿論很多時候就是推動法治健全,弘揚社會公序良俗最好的助力。
其次,一個人有問題,不能證明另一個人沒問題,這是很多人最容易犯的一個邏輯錯誤。
比如在婚外情中,大家罵小三了,不代表就是維護男人,罵男人也不等於支援小三,總要一個一個來。
同樣,說鄭爽有問題,不代表就是支援張恆,更不能證明他就無辜。
今天我們就來說說張恆的問題。
從他發微博的那一刻開始,我的感覺就是:找男朋友或者老公,千萬不要找這樣的男人。
首先,他錄了音,在對方完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
錄這個音的時候胎兒7個月,現在孩子1歲多了,也就是這個錄音是在一年半以前就錄了,那個時候彼此還沒有徹底撕破臉,就悄悄錄了音,想拿來做什麼,可能不需要我多說了。
其次,手握錄音,卻能隱忍一年多不發,這種心計和城府,不可謂不深。
為什麼以前不發,選擇現在發呢?因為他在找一個最佳時機,一個一擊斃命的時機。
如果是在孩子沒有出生前,他選擇公佈這個錄音,殺傷力不會這麼強,那時候大家會覺得吵架分手,有不想要孩子的想法也可以理解。
哪怕不是代孕,很多女人在和男朋友或者老公吵架,孩子七八個月的時候,也會動拿掉孩子,重新生活的念頭。
但孩子出生後就不一樣了,那是兩條活生生的生命,任何對孩子不負責任的一方,都會被眾人唾棄。
尤其是他選的時機特別好,美國、孩子、簽證、孤兒,這才是牽動所有人的本質原因,否則只是兩個人的感情變故,大家無聊吃個瓜也就夠了。
與其說他之前一直在忍,不如說他在等待一個最佳時機,事實上,他也確實做到了,鄭爽徹底涼涼了。
我一直認為,分手見人品,分手啊離婚啊肯定不是一件愉快的事,相互有怨恨甚至撕逼也很正常。
但直接毀了對方的人,我還是覺得挺可怕的。
我相信看這篇文章的讀者應該也有好幾萬,其中也有不少分過手,甚至離婚的人,你們會偷偷去給對方錄音嗎?
我相信,只要不是別有目的,一般人都不會這麼做,甚至也想不到這些。
更不可能等一年半再放出錄音來,大多就是愛過恨過,然後就各歸其位。
然而,真正讓張恆曝露自己的是昨天晚上,他朋友接受採訪,對外公佈的一些資訊:
這段話翻譯一下,就是一下幾個意思:
1、就是孩子是鄭爽要的,代孕也是鄭爽提出的。
2、自己是非常愛孩子的,哪怕不結婚,也要把孩子帶在身邊,甚至還哭求鄭爽。
3、出軌的人是鄭爽,不是張恆。
4、鄭爽不把張恆當人,張恆太難了。
我看完後的感覺是:洗過頭了!
任何問題,不可能是單方面的問題,鄭爽雖然現在已經涼涼,但她涼不代表你就毫無問題啊!
尤其是,剛剛讓對方徹底涼了,如果真的想洗白自己,這時候什麼話都不適合說。
突然出來了這種披露,給人的感覺就是已經把對方殺死了,還要繼續落井下石,把自己身上的問題也統統推到對方身上。
這種做法不但不高明,反而讓人覺得反感。
畢竟你們曾經也是相愛過的,如今你也徹底毀了對方的前途,這時候再上來把所有事都撇清,想徹底洗白。
我只能說,不但洗不白,還會讓自己越來越黑。
其次,現在的網友不像以前那麼天真單純了,你說什麼就會信什麼嗎?
大家在網路上也是經歷過無數大風大浪的,已經學會了基本的分析和判斷。
所謂的朋友接受採訪,曝光內情,其實還不是當事人的意思?
那些細節,你要是不去告訴朋友,他怎麼知道,怎麼接受採訪?
你的朋友自然是站在你的立場說話的,他想披露什麼,肯定也要知會你一聲,否則真的就是曝光隱私了,他還擔心你告他呢!
如果有一天,我的閨蜜鬧出了什麼大事,不管誰來問我,我都會三緘其口,更別提接受採訪了。
真要接受採訪,除非是閨蜜讓我接受採訪,在採訪中,我也會忍不住為我閨蜜說話,誰叫咱倆關係好呢!
所以,什麼閨蜜爆料啊,朋友爆料啊,真的只能去騙騙3歲孩子了,還不如直接說:我就是受誰誰誰委託,向大家披露這些事。
大家還會覺得你光明磊落一點。
當然,張恆和光明磊落這四個字是沾不了什麼邊的了,讓朋友爆料,自己隱在背後,以顯示自己的無辜,恰恰就是弄巧成拙。
最後,用力過猛。
這次的洗白太用力了,所以才會出現哪怕一輩子不結婚也要把孩子帶在身邊,甚至還把好多人拉到群裡哭訴,求放過孩子。
看到這裡的時候,我想的是他這朋友不會和他有仇吧?這哪是幫他啊,簡直就是讓他更黑了。
大家聽了這些感動嗎?我想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就是:
這男人沒事吧?自己家裡的事,把這麼多人拉到一個群裡,聽他哭訴?
你會覺得他是真的愛孩子才這樣做的嗎?你會覺得做戲的成分遠高於他想表達的內容。
打個比方:如果一個人死了,拍著他的棺材板,哭得驚天動地的那個人,絕對不是最傷心的,都是哭給別人看的:看,我多傷心啊,我多可憐啊!
真正傷心的人,做不到哭天搶地。
所以這一次,張恆估計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
不過這也不奇怪,大家都說鄭爽不太有腦子,兩人曾經能夠走到一起,估計情商智商,也是“勢均力敵”的吧?
但有一句話還是要公正地說,不管張恆要這兩個孩子是為了要挾鄭爽,還是有其他目的,他總歸沒有讓兩個孩子變成孤兒,就因為這一點,和鄭爽相比,他還是做了一件人事的。
就像很多人指責富豪捐款就是沽名釣譽,不管他們的目的為何,只要讓那些窮苦的人得到了幫助,就算他們沽名釣譽,也總比什麼都不做要強。
只要兩個孩子能夠得到照顧就好,不管照顧他們的人,心裡到底是怎麼想的。
其實真正牽動我們的,也只是這兩個孩子未來是否能夠得到妥善的照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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