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ada、Lola Rose、稚優泉紛紛緊急和她終止合約,還有至少3部影視作品都將涉及不能上映。她的損失有多大?以我資深媒體人的經驗接觸過大大小小的明星藝人,所有的藝人不論品牌代言還是影視劇合作,都會簽訂捆綁合同,即如果因為藝人的不良行為或言論導致品牌受損或影視劇不能正常上映,那麼藝人需要承擔全部的損失。所以接下來應該會有一大波訴訟等著鄭某,加上1.5億豪宅每月需還貸60萬,鄭某涼涼資不抵債或成其最大的代價。但其實在最開始她本就無一物,所以也只是回到原點,大眾關心的兩個孩子如何解決以及被譴責者將會有怎樣的懲罰以儆效尤維護社會持續安定,才是核心。育人樹心立德,比成績重要。鄭某的所謂“真誠”,到底是對工作對生命對人生不負責任的代名詞,還是無意的表裡不一(曾極力宣稱愛孩子適合當幼師),又或者只是單純的太過善良頭腦簡單,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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