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晨宇和張碧晨宣佈育有一女,相愛是兩個人的事,結婚生孩子更是
當一個女人失蹤兩年,帶個孩子回來認你,你敢認嗎?
當你失蹤在一個男人的世界兩年,懷孕生子,男人都不知道,也不找你,這樣的男人你真的敢嫁嗎?
生孩子到底是一個人的事還是兩個人的事?我個人認為,孩子是夫妻兩個人的愛情結晶,兩個人的骨肉,兩個人的血脈相承,兩個人應該同時有知情權。如果一個女人懷孕生子都不告訴孩子的父親,這樣做真的是愛嗎?
一個女人懷胎十月,經歷的身體變化和心理變化太大太大,這個時期,最需要愛他的男人陪在身邊,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上給予照顧。女人懷孕孕吐等各種生理反應,是特別難受的,此時的她心理特別脆弱,丈夫在身邊,她才會心安,才會給未出生的孩子一個良好的懷孕氛圍。
懷孕的女人,需要各種營養,此時,愛他的丈夫儘量多方面滿足她,親手為她做三餐,才是對她最好的呵護。
懷孕的女人,隨著月份的增加,體重也增加,運動越來越不方便,在臨產的前一個月,睡覺都很困難。此時,愛他的老公,要給予安慰與鼓勵,甚至在她起夜時,扶她起床,時時陪護,防止意外發生。
一個男人,不能在女人懷孕時陪伴身邊,不能給予任何安慰與照顧,不能陪她做孕檢,這樣的男人,你真的敢嫁嗎?
女人最痛苦也是最快樂的時刻就是生孩子的那一刻,此時的痛,是需要無比的堅強才能挺得過去。當一個女人,冒著生命危險,把孩子生下來,聽到孩子哇哇大哭的時候,她會忘記所有的痛,她慶幸她做了母親。
而此時,她最需要的就是孩子的爸爸陪在身邊。
一個女人生孩子之後,最關鍵是開開心心做月子,這時候,我想沒有一個女人不希望孩子的父親陪在身邊,無微不至的照料她。
看著孩子的父親,笨拙地抱著剛出生的寶貝,親不夠,看不夠,疼不夠,才是真的幸福的!
女人愛一個男人,愛到逃得遠遠的,銷聲匿跡,懷胎十月,生個孩子。二年之後,又來找這個男人說:這是你的孩子。這樣的女人,我猜她不是真的愛這個男人。
男人有權利知道他心愛的女人懷孕了,有權利享受對懷孕愛人的照顧與陪伴,甚至時常聽聽在妻子肚子裡孩子的心跳。陪女人幸福地度過十個月的孕期,陪她一起等待孩子的出生。男人愛孩子,是從孩子受孕那天就開始了,女人,你有什麼資格剝奪男人這個權力?
愛情是美好的,生命延續是有意義的。和相愛的人一起結婚生子過一生,是所有人都向往的生活。也是正常的,水到渠成的。
婚姻幸福不幸福,從兩個人談戀愛時的態度就可以看出來了。兩個人能不能幸福過一輩子,從女人懷孕生子坐月子時男人的態度就可以看明白了。
相愛是兩個人的事,結婚生孩子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