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厚善良的高寒,在準備去往和前妻爭奪女兒撫養權的關鍵時刻,迎來了一群不速之客,而起因竟是一個剛滿週歲的小嬰兒,來者質問高寒的身份,並核實是否在同學聚會之夜和前女友關玲玲發生關係。
之後,便稱這個孩子是高寒的兒子,因為孩子的母親不久前發生車禍,搶救無效身亡,現在必須由爸爸高寒撫養。
高寒聽完後,猶如晴天霹靂,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但因同學聚會時喝醉酒,完全不記得自己做過什麼,又不能完全否認此事,只能暫時留下孩子。從此,高寒憑空多了個兒子,開始了"奶爸"的生活。
這個片段是最新電視劇《奶爸當家》的故事情節,看到這裡時,感覺有點"狗血",憑空多個孩子,還是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關鍵是他還敢留下這個孩子,這算怎麼回事啊,也只有電視劇敢這麼編。
沒想到,憑空多出個孩子,突然當"爸爸",不僅僅發生在電視劇裡,也發生在新聞熱搜裡。
繼鄭爽"代孕棄養"事件之後,號稱"中華小曲庫"的華晨宇也因突然承認自己有個孩子登上了熱搜榜,還沒結婚,就當爸爸了?未婚生子?一時間,眾說紛紜。
面對事實,華晨宇供認不諱。而另一方張碧晨也在第一時間髮長文澄清此事,生養這個孩子完全是自己個人單方面的決定,華晨宇並不知情。
還有人認為,張碧晨未婚生女,將來對孩子會留下什麼樣的印象,可能會誤導下一代,"有樣學樣"。
未婚生子,這種現象在我們生活中可能不止這一例,但此事之所以能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就是因為事發在公眾人物身上,而公眾人物的言行舉止和所作所為在一定程度上會起到"示範和帶頭"的作用。
從另一方面講,如果張碧晨所說不假,故意隱瞞,單方面決定生養孩子的行為,侮辱性不大,傷害性卻不小。
畢竟,孕育一個生命不是一個人的事情,生養一個孩子更不是一個人能扛得起的。
一個母親不可能取代父親在孩子心目中的角色和地位,更不能在孩子問起為什麼別人都有爸爸,而她沒有的問題時避而不答,這讓周圍的人怎麼看,讓孩子以後怎麼去交朋友?又以什麼樣的人生觀、價值觀去生活?
如果華晨宇在這之前已經組建家庭了,張又該如何收場?或者華晨宇完全不能接受這個事實,矢口否認,或者指責女方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生下孩子,自己沒有權利盡撫養義務,張又該怎麼辦?有沒有可能從此成為一個單親媽媽,承擔生活的所有問題,忍受周圍人的指指點點呢?
當然,作為公眾人物,礙於社會的監督,不可能出現上面的情形,但是,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何必要冒這麼大的風險和代價孤注一擲呢?
女性在生育一個孩子的問題上,不能單純地只考慮自己的感受,定性為自己一個人的"秘密"行動,要為自己和所愛的人生一個孩子,這想法沒問題,但更應該尊重對方的選擇,尊重孩子享受父愛母愛的權利,共同面對這個問題。
那麼,女性在未婚狀態下發現自己懷孕了,應該怎麼做才能最大化地保障自己不受傷害呢?同時,作為家有女兒的家長,這方面的教育更是不容忽視,該讓孩子清楚的必須讓孩子清楚,不能打馬虎眼。
首先,第一時間告知男方,明確對方的態度。隨著時代的變遷,戀愛男女婚前同居已是普遍現象,這就很容易出現未婚先孕的情況,此時,女性往往是第一時間知道的,因為有限的人生經歷,處理方案通常有以下幾種:
1."偉大"型:隱瞞此事,玩失蹤,獨自一個人承擔生養義務;
2."自私"型:不告知對方,自己做決定,剝奪孩子的生命權,就當這件事從來沒發生過;
3."無主見"型:告知對方,完全聽從對方的決定。
以上幾種情形,都不一定是最佳的處理方案,作為成年人,需要讓男方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而不是一個人承擔同居的所有後果,並明確男方的態度,是否做好了成家的準備,是否有能力撫養孩子等等。
在考慮現有條件的基礎上,如果共同作出了決定,就要共同承擔所有好的壞的結果。
其次,共同面對雙方做出的選擇。"他讓我先去醫院做手術,做完手術,醫藥費他報銷,但是現在手術費花了四五千,他的電話卻怎麼也打不通,人也不見了!"吳女士哭訴。
這樣的新聞我們屢見不鮮,需要承擔責任的時候,大多男性選擇消失,最後受苦受罪的還是女性。
如果做出選擇,雙方需要商定共同承擔責任,如果有經濟負擔,也是需要共同承擔,不要把所有的責任推到一方身上,妥善處理和解決問題。
如果私下無法達成協議,也可以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做到不逃避問題,但也不害怕問題。
最後,提醒廣大女性朋友,婚前同居是有先決條件的,無論從哪方面來講,都要學會保護自己的利益。
如果發生意外情況,也應該也有必要讓對方知道,而不是選擇自生自養,這並不是什麼"隱秘而偉大"的事情。也不要草率地自己解決而錯過一段美好的姻緣。
孩子是上天賜予每一對相愛的人的禮物,他們拼盡力氣去爭取生的權利,而我們要做的就是給孩子創造一個健康和諧美好、合情合理合法的生活環境,讓孩子平安出生,享受父愛和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