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以清純著稱的當紅女星鄭爽,卻被前男友爆出在美國代孕生子,更可惡的是居然有棄養孩子之嫌,細思極恐令人震驚。
且不管鄭爽張恆戀愛的如何甜蜜,分手後如何老死不相往來,但是孩子是無辜的。
只要你決定要孩子的那一刻起,“父母”二字,就是你終身需要去承擔的頭銜和責任。
叫一聲爸爸媽媽何其容易,可擔起父母這兩個字,卻是難上加難。
去年兩會召開,有位委員的提案,迅速衝上熱搜第一!
為人父母責任重大,不能無知無畏。現在不是六七十年代,有口乾糧就能拉扯孩子長大的時代了。
近年來,由於監護人失責、蓄意傷害等原因,未成年人傷害案件頻頻發生。
每次當悲劇曝光時,我們除了震驚和憤怒之外,還有著滿腔憤慨的質疑“這些人怎麼能做父母?”
母親親眼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估計會悔不當初,究竟是什麼樣的矛盾才使一個有思想的大男孩選擇毫不猶豫的跳下去呢?
相信你身邊最近肯定有人在追《都挺好》。一部講家庭的劇,卻有流量的熱度。
作為家中的老三,明玉從小就是個被嫌棄的小女兒。
她與生俱來就帶著兩份“原罪”:一是數量上的多餘,因為超生了她,爸爸蘇大強被調崗位。另一則,她在性別上也是多餘的。
蘇媽對這個女兒的心態,從來就是“我不需要你養老,我有兒子養老,所以你也甭想花我的錢”。
父母與子女之間,不是“我養過你所以你也應該養我”,更不應該是“我沒打算讓你養我,所以我可以不用怎麼養你”。
為人父母者你有沒有想過,他/她願意做你的孩子嗎?
新文化運動發起人的胡適,作為養育了三個孩子的父親,卻也曾公開表示:
我們做父母的,沒有經過孩子的同意,糊里糊塗地就把他帶到這個世界,算不得是有恩與他。
成為父母,可能只是一個不經意的決定,但是當好父母卻需要一生的學習思考和溝通。
“父母需要持上崗合格證”兩會里政協委員的這個提議,或許在現實中實施起來很難,但這確實給我們為人父母一記反思和驚醒。
父母二字,自孩子哇哇落地時就肩負終身,而我們又是否擔得起這神聖的稱呼呢?
如果真有考試,撫心自問,你真的是一位合格的父母嗎?
一位被棄養過的網友發的帖子,世界上真的沒有感同身受。生而不養,何以為家?
生而不養,何以為家?真的深深的刺痛了我們。
天底下最簡單的事,就是為人父母,只需把孩子養大。
天底下最難的也事,也是為人父母,因為以愛之名,是用心,用行動,用改變,去證明父母之愛,天地可鑑,海枯石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