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雖然未婚生子有點不妥,但無損法律和道德。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法律上,他們沒有違反。
道德層面,他們積極面對,不推諉,也不逃避,也不算過分。
所以至少對於孩子而言,不至於無父無母,無家可歸,這個選擇也不算太壞。
當然了,如果他們能磨合到一起,父母都在,對孩子的身心成長會更好。
實在磨合不了,也希望他們有足夠的智慧和耐心,去陪伴孩子長大。
千萬千萬不要像鄭爽張恆,不僅丟盡臉面,滿城風雨,還喪失了名譽和財富。
最後,用張碧晨一首歌結束。
走過了千山,走過萬水
......
因為有你
才有美好的生活,新的天地
願你們不要親手毀掉自己口中的美好!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