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如果被鑑定出來有精神問題,對於我們普通人怎麼辦,應該原諒她嗎?
很多明星指出,鄭爽這個人稍微有點問題,精神可能會有問題,有的人直接說他是精神病。
如果她去做那個精神鑑定的話,她如果有躁鬱症或者有別的精神疾病,這個我能不能挽回那個口碑?
這個問題就是我只是提出這樣一個角色,就是至於有沒有精神病就是要去等她去鑑定或者等別人來幫她鑑定。透過他的種種行為來看,他這個人還是一個小孩子心態就是做,會做出一些我們常人無法理解的事情,在那個陳小紜面前扇過自己,然後披頭散髮很像一個精神病的狀態。
說句公道話,我不是為了鄭爽的洗白正常的事情已經塵埃落定了,什麼紫光閣什麼亂七八糟的權威媒體給她定性了,代孕,棄養,劣跡斑斑!
所以說鄭爽這輩子大概出不來了,但是覺得鄭爽這個人腦子有點問題,就是沒有公關團隊,也沒有經紀公司,甚至沒有經紀人。
敗後只有所謂的金主,然後金主的水平可能不怎麼樣,然後就導致這樣一布很尷尬的局面。目前鄭爽的話還有心思換他的頭像,好像覺得自己萌萌噠出售了,上海的房子1.5億的價格1.3億出手,然後一下子就排了2000多萬。如果把這2000多萬用在了危機公關上,可能會好很多,她可能會逆轉口碑,現在他絕地反擊的機會不多了,然後我們大眾對於他們家他他爸他媽媽就是都很厭惡,雖然說他媽媽看起來還是稍微通情達理一點,他是一個小孩子,他爸爸就是一個無賴。
鄭爽的遭遇不值得我們同情,但棄養事件讓無辜的小生命受罪,讓罪犯在我們身邊。但是鄭爽的事件應該讓讓我們去思考這個娛樂圈的這個片酬問題。娛樂圈賺錢太容易了,很多明星都可以年入幾千萬年入幾個億。在這樣高片酬高報酬的行業,我們國家不應該加以限制嗎?
在娛樂圈什麼主管,什麼吸毒吸毒啊,什麼打架鬥毆,什麼亂七八糟的事情,各種各樣娛樂圈的潛規則,各種各樣!國家不應該整治娛樂圈嗎?然後還我們一個明媚,乾淨的娛樂圈嗎?還是說娛樂圈本來就是一個骯髒的所在地。
他們在獲得高報酬高片酬的同時,他們也應該負責負他們應盡的責任,他們代言的廣告是不是應該和他們本身有關?如果廣告出問題,連帶明星也要有責任啊,不只是罰款,應該可以讓他們坐牢,甚至給他們判刑等等各種。把娛樂圈的責任和界限分得很清楚,這樣才有利於娛樂圈的正正常健康的發展。娛樂圈不好的事情比比皆是,鄭爽的事情只是冰山一角,透過正常的這個冰山一角,我們猜測的娛樂圈是一個骯髒的存在,所以說我們要嗯再大的假檢測監督之下,我們要盪滌這個娛樂圈。
娛樂圈是一個大轉缸,我們要把染缸的水樣弄的清澈,染缸的顏料通通給去除,把害群之馬剔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