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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2日下午,華晨宇發文承認與張碧晨未婚生育了一個孩子。一時間,這條新聞就成了娛樂圈的大瓜。其實拋開娛樂圈的名人因素,我們身邊的未婚生子現象也不在少數。那麼未婚生子的情形下,是否違反我國計劃生育的相關政策?是否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呢?

華晨宇、張碧晨

在開始今天的正文之前,我們可以先回顧下“張藝謀天價社會撫養費”的事件

2012年3月,女演員何某發微博稱,過年回老家江蘇無錫時得知,張藝謀與無錫女子陳婷在國內生了三個孩子,並附有陳婷近照一張。此後,有多家媒體曝光張藝謀“超生”的情況,但張藝謀均未予以迴應。2013年11月19日,陳婷戶籍所在地的無錫市計生委迴應媒體稱,媒體曝出張藝謀涉嫌超生一事後,無錫計生部門高度重視此事,他們千方百計聯絡張藝謀和陳婷本人,並派出工作小組赴北京尋找,但始終沒有聯絡到。一場“幫計生委找張藝謀”的活動,在網上轟轟烈烈地掀起。2013年12月1日,張藝謀授權藝謀工作室透過微博發表“致媒體與公眾的一封公開信”,信中稱“張藝謀與陳婷確育有兩子一女,願意接受無錫市濱湖區計生委的調查,全辦配合政府部門的工作,並依照國家規定接受相應的處罰。”2014年1月9日,無錫市濱湖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向陳婷、張藝謀夫婦寄送出《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決定書認定:陳婷、張藝謀非婚生育三個子女,違反了我國計劃生育法,依法對陳婷、張藝謀徵收計劃外生育費及社會撫養費共計7487854元。2014年2月7日,張藝謀繳納了748萬餘元的社會撫養費。據悉,這是《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徵收的最高金額。

張藝謀

那麼,社會撫養費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1990年1月1日的元旦晚會上,宋丹丹、黃宏表演了小品《超生游擊隊》。這個小品講述了一對躲避超生檢查的夫婦在城市街頭流浪,經過思想鬥爭最後放棄繼續超生念頭的故事。小品中,兩人超生是為了躲避違反計劃生育的兩項措施,超生罰款和強制結紮。而超生罰款,就是社會撫養費的前生。

1992年3月5日,當時的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物價局聯合頒佈了《計劃外生育費管理辦法》,對計劃外生育費的性質、範圍、徵收辦法、使用範圍、監督程式等做了統一規定。至此,各地名稱不一的超生罰款第一次有了統一的名稱——“計劃外生育費”。

2002年9月1日,《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正式實施。該法第41條規定,違規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這是我國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對於不按照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公民來徵收社會撫養費。同一天,《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對於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做了明確的規定。自此,社會撫養費的法律制度正式確立。

迴歸到今天的主題,華晨宇未婚生子,需要交多少社會撫養?

網傳華晨宇已將孩子落戶到自己的戶口內,很大可能性是北京戶口。所以,具體的社會撫養費金額要看北京市的規定。而根據《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對非婚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公民,每生育一個子女,按照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時前一年全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分之一徵收。按照相關統計資料,2020年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69434元,也就是說,華晨宇僅需繳納34717元社會撫養費。這與張藝謀繳納的“天價”社會撫養費,真的是非常低了。

結語:生育權是一項基本人權,無論是已婚夫妻、還是未婚男女均有權行使自己的生育權。我國婚姻法也明確規定,非婚生子與婚生子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但作為法律人,還是提倡大家按照法律規定行使自己的權利,只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保護自己和孩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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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1 #
    低生育的時代有人願意生就不錯了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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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也漲價了嗎?如果沒漲,前輩們交多少,他們就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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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啥張藝謀要罰那麼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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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孩子辦理歐美戶口的退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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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名其妙,巧立名目,巧取豪奪的一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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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劃生育,計劃經濟。計劃2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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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婚生子,這是什麼好事?也要宣傳一下?以前這種事見不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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