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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開年的娛樂圈,真刺激。

一波一波的爆料,讓觀眾嘴巴張開了就再也合不上。

對我來講,大跌眼鏡的莫過於國內頂尖歌手華晨宇承認他有一個孩子,孩子的母親是另外一位歌手張碧晨。

張碧晨用一條微博詳述了這個孩子的來歷——

大概是,她和華晨宇有過一段戀情,期間發現自己懷孕,“30歲之前生一個自己和自己愛的人的孩子,是除了唱歌做歌手以外最大的夢想”,可能考慮到對方不會同意生下這個孩子,她玩消失,偷偷生下一個女兒,然後呢,“隨著孩子一天天長大……我覺得我真的做了一個不理智的決定,我剝奪了這個孩子擁有父親的決定……”於是,她帶著孩子找華晨宇來了,可以想象,華晨宇那一刻的懵圈——這完全就是赤裸裸的“綁架”,是將刀架到他脖子上啊!

認不認?能不認麼——活生生的流著自己血脈的孩子確實很可愛,重要的是,你不認試試?娛樂江湖你還想混嗎?鄭爽是怎麼“社死”的你不知道?

不管心裡怎麼想,華晨宇是認了,這個孩子運氣不錯——不過再好的運氣,也不能改變她有一個自私又無腦的媽的事實!

也有很多人不認的。比如成龍。

1999年,成龍和吳綺莉在加拿大幽會,女方懷孕,有家有室又愛名聲的大哥當然不願意她生下這個孩子,但是這個女人不是那麼好擺佈的,之後單方面宣佈懷上“龍胎”,此舉將成龍置於非常被動的境地,之後,吳綺莉早產生下“小龍女”,孩子隨母姓 ,名,卓林。成龍自始至終都沒承認過這個女兒。

單身養育一個孩子的辛苦、艱難不用說了,問題是,這個叫“卓林”的女兒,毫無懸念地成為一個“問題少女”,這些年來,給吳綺莉帶來多少麻煩,有目共睹。

可是,這個孩子是無辜的,你不能怪她——母親不容易,這個孩子,更不容易。

她會問:為什麼別人都有爸爸,就我沒有?

她會迷惑:為什麼爸爸不肯認我?

她會怨恨:既然如此,當初為什麼要執意生下我,讓我成為你的負擔,成為爸爸的汙點;

她會自責:媽媽獨自養我已經夠辛苦,我不能怪她,我只能怪我自己,為什麼要來到這個世界?

她會委屈:我沒有做錯什麼,為什麼我一生下來就要承擔這樣的命運?

這些問題,任何一個,對於一個孩子來說,都太過沉重和殘忍。僅僅是想一想,已令人心痛。

我想吳綺莉是深知這一點的,多年之後她提到當年自己所做的這個 “將孩子生下來”的決定,說:“我誰都不怨,我只怨我自己。”又說當年的自己, “任性、好勝心太強。”

再看張碧晨未婚生女的新聞,我的第一反應是,這位所謂“公眾人物”,給公眾做了最不良的示範!

我可以想象,會有女孩子蠢蠢欲動、如法炮製:對男人失去信心,只想要一個孩子相伴餘生,隨便找個男人讓自己受孕,然後悄悄離開;抓不住一個男人時,就想辦法讓生米煮成熟飯,我懷了你的孩子,你只能和我結婚……

這個生命,是你和一個男人共同創造的,那麼,在決定這個生命的去留時,至少要尊重那個男人的意見,想辦法達成共識,如果達不成共識,請,放棄這個孩子。

女人哪,別的事,任性、賭氣,都可以,唯獨這件事上,不可以意氣用事。

如果他不願你生下這個孩子,你再不捨再不甘再不忿,也要服從。只是這件事,你要服從。

因為這件事,不是你只要足夠堅強足夠有錢足夠有愛足夠豁達就可搞定,因為這其中,涉及到的是另一個有血有肉有情感有思想的獨立的生命。

你不可以替ta做決定,不可以替ta冒這個險——ta生下來就沒有父親,或者生下來,ta的父親就不認ta 。

不可以。

張碧晨的女兒,父親是認她的,但,並不代表張碧晨這一步走對了,也不代表這個孩子以後就會在一個安穩、充滿愛的家庭氛圍中長大。

如果他們真的相愛,他們會對這個孩子去留達成共識,而不是女方揹著男方偷偷生下這個孩子,如今是因為這個孩子,華晨宇才願意“我們努力去重新磨合”,但,他們目前並沒有結婚,我對他們的感情很悲觀——即使結了,也會離。因為誰都不喜歡被綁架的感覺。

孩子會長大,如果有一天她知道自己是這樣來到這個世界上的,不可能沒有感覺。

當張碧晨做出“揹著華晨宇將孩子偷偷生下來”這個決定時,這個孩子的人生,已經不可能和其他人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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