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的瓜多,最近有的吃的過多,膩味。
小爽的事還沒完,張碧晨與華晨宇已經有了孩子的事情,又突然熱搜了。
娛樂圈裡張碧晨與華晨宇還是有點地位的,一直以來他們的戀情就不太引人關注,基本是在地下運作,但是現在他們二人真的當了爹媽了。
據張碧晨與華晨宇二人的網路自白,張、華二人其實直到孩子誕生,也沒有正式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手續,張、華二人目前不是婚姻關係,他們不是法律上的夫妻關係。
因為他們並未結婚,我國也早就取消了事實婚姻這一說,那麼他們所誕下的孩子,在法律上講叫做“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對稱,俗稱私生子女。是指沒有合法婚姻關係的男女所生的子女。隨著時代和法律的進步,在我國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其實在法律權益上講,是一致的,都受到法律保護保障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所以從法律上講,孩子是無罪的,孩子是無錯的,不論是婚生還是非婚生,他的權利都是要保護保障的。
我國目前對未婚男女的婚姻、婚育已經越來越開放包容了。此次事件中張、華一個未婚一個未嫁,他們選擇不結婚而先生孩子,未婚生子,我國的法律沒有明令禁止,更多的屬於道德調整範圍,法律不強行去幹涉。並不強迫他們二人在生孩子之前必須把這個結婚證給補上。
現實中有些藝人為了利益需要維持自己的單身人設,或保護自己家人免受打擾,或者出於其他目的的考慮,對外隱瞞已經結婚的大有人在。
或者基於複雜目的的考量,只生孩子不結婚的也不少。這些其實本質上都是隱私,只要不違法,國家法律也不強行干涉,自由度還是相對較高的。
但是,不違法並不見得就是個皆大歡喜、喜大普奔的好事,這個未婚先生子的社會現實情況並不值得提倡和美化。
我國對未婚生育的接受度較低,大人可能目前沒有太多的感覺,但是這個孩子將來可能會遇到太多的社會閒話、質疑和責難。非婚生子女算是比較好聽的叫法了,更多的就是俗稱“私生子”,這個孩子如果一直沒有一個父母婚姻的名分給她,將來社會壓力不會少,人格完整度上可能會有缺陷的。
張碧晨在自己的網路告白中稱,自己知道懷孕的訊息後整個人都是懵的。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將來你的孩子長大了,在外界一些指指點點中知道事情真相後,才真正是最懵的那個。
非婚生子女將來可能還會遇到一些撫養費、不直接撫養一方的探視、戶籍、上學、甚至將來的繼承問題。但是更多的還是一種社會問題、社會壓力。如果張、華二人日後又各自組成各自的家庭,即便是這個孩子將來衣食無憂,但是這個“私生子”的標籤還是會伴隨一生,社會地位會很尷尬。
最後說一句,如果將來張、華二人因為有了孩子更加互相理解關心,為了孩子和家人二人化解心結又走到一起,補領了結婚證書,孩子又準正為婚生子也算美事一樁,好事多磨,值得祝福。
如果二人真的不打算領取結婚證書,以後各自安好,要各走各路,那就好好保護這個孩子的隱私,各自盡到各自非婚生父母的養育、教育責任,讓她安靜的長大。
祝孩子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