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其影響力是不可估量的,作代言人就是明星商業價值的重要的一環,而某些品牌商為了節省高額的明星代言費,就會選擇鋌而走險,在未獲得明星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其姓名及肖像,誤使廣大觀眾人氣該明星為其品牌的形象代言人。
近期,王俊凱工作室就釋出宣告,斥責某品牌公司在未徵得王俊凱本人的同意下,私自用王俊凱的肖像做宣傳。
工作室稱,王俊凱所穿的服裝僅僅是為了藝術主題和造型,和該品牌並沒有商業合作。工作室會維護王俊凱的合法權益,依據情況對該品牌保留法律責任。
王俊凱、王源、易烊千璽作為“TFBOYS”組合的成員,其《青春修煉手冊》、《愛出發》等歌曲給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相應的也會產生很多的粉絲喜歡他們,冒用王俊凱的肖像,就會影響到王俊凱,甚至會影響“TFBOYS”組合中的王源和易烊千璽。
假如某些粉絲穿了誤以為是王俊凱代言的品牌,而實際使用感受卻不盡如意,相應的就會讓粉絲對王俊凱感到失望,就會降低王俊凱的影響力,甚至是整個組合。
在利益面前,總有些人會幹出這樣損人利己的事情,譬如說:
孫燕姿的肖像被某醫院盜用於墮胎廣告
范冰冰的肖像被用於婦科廣告
韓雪肖像被重慶某醫院用於人流廣告
“皇阿瑪”張鐵林肖像被用於福利彩票印刷廣告
像這樣的事情不在少數,而有的明星為了維護自己權益,就會做出反抗,譬如說Angelababy,她就通過法律手段維護了自己的權益,並獲得100萬的賠償。
杭州某餐飲公司曾在其設計平臺及實體店面、宣傳海報上等多種方式使用了楊穎手持該公司飲品的形象照片,以及楊穎的手寫簽名,在楊穎發現自己的肖像被人盜用後,就發起了法律援助,並且成功勝訴,不經使得該公司向楊穎道歉,還賠償了她100萬。
那麼,如果有些時候我們自己的肖像被人盜用後,我們該怎麼辦呢,不要急,我來給大家講一講。一、發現自己的肖像被人盜用後,首先找到該品牌的相關負責人進行商談,勸說停止使用自己的肖像,並賠償。談判無果後,請看下一步;
二、談判無果後,及時提出法律援助;
三、找一個律師;
四、收集證據,將該品牌釋出有你肖像的相關證據儘快留存取證;
五、坐等判決。
一般發現自己肖像被盜用的情況,上訴都會勝訴的,畢竟品牌商拿不出與你的商業合同,也就沒有相應的權益進行代言,所以,無論是明星還是我們自己,只要發現自己的肖像被盜用,不要怕,堅決使用法律手段進行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