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個@馨寶媽媽nikki曹薪顏發的系列挺張恆的帖子,不知道她為什麼這麼喜歡張恆,屢次替渣男說話,我不想說她恆妻之類的話,但是特別想拿她錯漏百出的帖子舉例如何正確解讀鄭爽的離婚15條。
先上15條
再來看看@馨寶媽媽nikki曹薪顏的解讀
下面開始改錯
鄭爽的15條其實分為4部分:
第一部分:合夥公司的處置(1、2、3、7、10條)
第二部分:張恆和鄭爽私人借貸問題(4條)
第三部分:兩人孩子的撫養問題(5、9、11、14條)
第四部分:隱私保護問題(8、12、13、15條)
沒有第6條是因為鄭爽在提出15條時就劃去了第6條100萬精神損失費的要求,儘管只有14條,但為了便於理解,依舊稱協議為“15條”。
先說第一部分,合夥企業處分。
想正確理解這一部分,需要先明白張恆和鄭爽的合夥公司鯨魚座的經營情況,雖然鯨魚座最後破產清算了,但欠債著實不多,僅僅8152而已,而當時張恆還有980萬欠繳股本未就位。
可見在立協議的2019年10月2日,鯨魚座的狀況還是相當不錯的,當時子公司鯨乖乖合夥人蔣耀鍇甚至提出如果鄭爽追加1000萬投資,他就願意投資。
看懂了鯨魚座當時的狀況,大家才可能理解鄭爽提的第1、2、3、7條。
這4條的實際意義是鄭爽退出鯨魚座,以1000萬轉讓全部股份給張恆,並且支付1000萬給鯨魚座作為十個月以來享受鯨魚座和鯨乖乖有關服務的報酬。讓張恆滿足兩個合夥人的要求可以把鯨魚座繼續開下去。
這裡有個小細節,我也沒理解,鄭爽主動要求張恆把購買股份的1000萬備份為借款歸還而不是購買股份,那這1000萬鄭爽難道準備抵扣2000萬借款?那可就相當於鯨魚座白送張恆了,這可不是小數目。
至於第10條要求鯨魚座支付自己墊付的206萬房租的事,這個懂規矩的都懂,不懂規矩的是觀念問題,我也沒辦法
下面解釋第二部分:張恆和鄭爽私人借貸問題
先上判決書內容,看看法院的判決理由:
總結一下大家似乎都忽略的關鍵,張恆在鯨魚座是正常領工資的,並不是聊天記錄裡他說的“一個月一塊錢”的象徵性報酬,所以法院未支援他“預付工資”的解釋。法院拒絕採用錄音也不僅僅是因為偷錄,還因為他沒剪輯成一分鐘短錄音
所以2000萬肯定是借款,並且張恆自己也承認這筆錢從未注入鯨魚座一分一毫,750萬的開支與鯨魚座毫無關係,至於是不是真的為鄭爽家庭開支支付了,以及張恆是不是該以鄭爽經濟人的身份和鄭爽索要報酬,這完全與2000萬是不是借款無關,就像法院說的,張恆應該收集證據,另案索賠,而不是抵賴拒賠這2000萬。
然後解釋第三部分:兩人孩子的撫養問題(5、9、11、14條)
第5條被@馨寶媽媽nikki曹薪顏稱為生孩子全要男方開支,我對此毫無異議,並全力支援她罵盡天下生孩子不買單的母親們
第9條和第11條就是約定關於孩子的撫養問題需要再立詳細合同而已,大家肯定看得懂,我不廢話了。
第四部分:隱私保護問題(8、12、13、15條)
簡單說就是鄭爽要求張恆對關於自己的隱私問題保密,不要用個人隱私和孩子要挾自己。
說實話,我對@馨寶媽媽nikki曹薪顏對這條有異議挺意外,這幾條在我看來很合理,不知道為什麼她覺得不合理,可能這就是三觀不合吧。
說到這,其實15條已經解讀完了,但是既然@馨寶媽媽nikki曹薪顏後面又編了一段劇本,給她心愛的張恆洗白,我也順帶糾正一下。
先理一理事件和時間:
張恆爆出的第一段錄音是2019年9月27日偷錄的,當時鄭家還不懂高月齡禁止墮胎的法律,所以出現了墮胎的想法。
根據張恆父親爆出的材料看,這之後鄭爽詢問過代孕機構關於孩子送養的問題,然後有了2019年10月18日的“棄養錄音”,鄭家勸男方放棄撫養權。並表示欠款可以一筆勾銷。
儘管恆妻紛紛稱這之後張恆就赴美照顧代孕媽媽,準備帶孩子了,但鑑於2019年12月8日還有偷錄錄音,我覺得至少此時張恆還在國內。
根據鄭爽父親放出的律師函和起訴書,2020年3月,鄭家向美國律師問詢兩個孩子的下落。2020年8月,鄭家向美國法院遞交起訴書,要求兩個孩子的單獨撫養權。
2020年11月12日,上海市靜安區法院判決張恆鄭爽2000萬債務糾紛張恆敗訴。張家不服上訴。
2021年1月19日,債務糾紛二審開庭前一日,張恆放出2個代孕寶寶的照片,引爆輿論。
時間上很明顯@馨寶媽媽nikki曹薪顏所說的張恆父親是看到兒子帶回來的15條才想起來偷偷錄音這是不成立的。第一段錄音比15條要早,所以我的推測如下:
偷錄錄音應該是張恆父親的慣用伎倆,而不是臨時想到的,只放出幾段是因為只有這些對他們有用,而不是隻錄了這麼點。
後來鄭爽決心分手,想棄養孩子,2019年10月18日,兩家再次會面,張家再次偷錄;同月,鄭爽撕破臉,以大股東身份罷免張恆鯨魚座CEO職務,鯨魚座進入清算,現在看是鄭爽試圖以企業債務糾紛讓張恆無法辦理出國手續。但這種官司要拖很久才能開庭,張恆還是自由的。
2020年年底前,因為張家擔憂不答應放棄撫養權鄭家會拿2000萬借款的事催債,於是和鄭家會面留下了後來出現在靜安法庭的三段錄音,會面之後張恆明白事情不會向著他期待的方向發展,鑑於自己欠鯨魚座980萬股本未繳,他選擇立即出國,避免後面可能因為公司債務訴訟無法出國。也為了搶在鄭爽前面控制孩子。
之後到了2020年3月,鄭家仍未收到孩子出生的訊息,意識到是張恆做手腳代孕機構沒有通知自己,於是找律師向美國方面打聽孩子下落。大約在7月份,他們終於打聽到張恆在美國的居所,於是8月向美國法院提起了單獨撫養權訴訟,不過美國訴訟效率很低,要到2021年3月才能開庭。在8月前鄭家已經在在國內提出2000萬債務訴訟,之前目的是讓銀行查封張恆的個人賬戶,使張恆經濟困難,被迫聯絡鄭家,但既然已經開始打撫養權官司,正好可以讓張恆符合“無撫養能力”的情況,為贏下撫養權官司做準備。
所以鄭家堅持把債討下去是為了搶撫養權,而不是討債。張恆爆錄音也不是簽證要到期了,而是要解封賬戶,獲得打官司的錢。美國打官司是很燒錢的,他現在付不起律師費了。
按中美法律看,張恆和鄭爽都不可能再棄養孩子了,因為誰放棄或虐待孩子那孩子就歸對方,如今雙方勢成水火,拿到孩子的一方一定拿對方棄養/虐待孩子做文章。這就是一個死局。因此我們吃瓜群眾大可不必再焦慮孩子的未來,除了父母是死敵外,他們其他條件都會比我們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