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條新聞,2020年度港姐選手廖慧儀的前男友為情所困,跳樓自殺。
據港媒描述,廖慧儀之前跟男友感情十分甜蜜,女方參加港姐選舉後順利出道,但進圈後不久,兩人感情轉淡,沒多久就分手了。
但是男方情根深種,採用“盜號、跟蹤、威脅、每天幾百個電話轟炸騷擾”甚至“總是威脅她不復合就跳樓”等手段希望複合。
女方當然是拒絕,後面男方接受港媒採訪也承認了自己用了不當手段,後悔當初用錯方法,沒正確的珍惜感情。
看上去已經放開執念了,可誰知道,男方卻一直沒放棄尋死計劃,在多次自殺未遂後,最後一次,跳樓自殺,重傷不治,年僅27歲。
男方遺書公開,通篇都是因為戀情受挫引起的悲觀厭世,這封遺書讓很多網友對廖慧儀群起而攻之,覺得她應該以死謝罪。
至此,當事雙方一個重傷不治,一個前途盡毀。
可能有人會覺得男方這是真愛,是女方不懂珍惜,落得這樣的下場也是活該。
無意去評判這段感情裡面誰是誰非,但是一段感情,相愛的時候蜜裡調油,不愛的時候各別兩寬也在所難免,如果感情要拿命換愛,對雙方來說代價都很沉重。
就像廖慧儀,男方付出了生命的慘烈代價,提分手的女方被輿論口誅筆伐,恨不得用吐沫星子淹死她,讓她前途盡毀,甚至希望她永不翻身。
談一次戀愛就要背一條人命,揹負一世罵名,代價實在過於沉重。而男方以生命的代價來報復一場戀愛的分離,實在太不值得。
所以,拿命愛你的人,要格外小心。
正確的感情應該是,愛就認認真真在一起,不愛就好聚好散結束,分手後還放不開執念,把自己變成恐怖情人,只能傷人傷己。
【1】
偏執通向的不是愛,而是佔有慾和權力感
四川一個女孩因為失戀跳樓被救下,當民警問她跳樓就為一個男子的時候,她大喊,“值!我愛他。”
29歲的湖南大學研究生陳陸洋,因為和女友分手,難以接受現實,縱身跳入漆黑一片,深不見底的珠江。
陳陸洋生前留下的18篇日記裡,全是對前女友的深情和挽留,即便已經分手,他還是“一廂情願”的描繪著屬於自己和女友的未來。
知乎上一位男生說,他跟女友分手,女友說要跳樓。他嚇得不敢分手,“我雖然不愛她了,但也不想害死她”,但繼續在一起又讓他備感痛苦。
有人說遇到“分手我就不活了”這種情況,是因為對方真的愛的太深太認真,這個時候如果還執意分手,我們可能就會成為加害者。
但實際我們才是受害者,以傷害自己相威脅,造成你精神恐懼,影響你做決策,從而達到對你精神控制,就算裹著愛的溫情的外衣,掩蓋不了精神暴力的本質。
卡倫·霍妮曾說:“愛,就是施虐者的偽裝”!
你以為的真愛,其實隱藏著情感綁架。我們有權利去結束一段不合適的感情,但對方以生命要挾,我們會因為害怕對方自殺,而壓抑自我感受繼續維持關係。
美國心理治療師,蘇珊·福沃德在《情感綁架》裡,明確提出:一方以愛為名操控另一方滿足自己的要求,而不管對方想法,這種行為其實是一種情感勒索。
控制通向的不是愛,而是佔有慾和權力感。
所以,不要覺得偏執就是真愛,實際上是對方在利用你的恐懼或者愧疚來強迫你做不想做的事。
【2】
偏執離暴力一步之遙,看似深情其實最危險
一個女生分享了自己的經歷:
有一次鬧分手,她也是下了很大決心,結果男友直接在門外站了一宿,第二天早上看到他,既心疼他也覺得可憐,她當時就心軟,和好了。
在一起後,有次男友出去喝酒,她下班就回宿舍睡,後面男友回家沒看到她就瘋狂打電話,十二點,男友直接拿著塊石頭來敲宿舍的門,對她又咬又打。
後面發展到動手已經成為常態,而且每次吵架找不到她,男友就會去她公司門口堵,或者打擾她的朋友和同事。
女生跟男友最終感情走向不得而知,但可以知道的是,這個男生是一個典型的偏執型人格,看似深情的行為實際上是藉著“愛你”的由頭來滿足自己的控制慾。
你以為深情是愛情,你以為感動是心動,但你的聖母心無濟於事,只會把自己拖入更深的深淵。
曾經有一條新聞,柳州一家飯店裡,一名男子衝進包廂內,二話不說便對一名正在用餐的女子連捅數刀,導致其死亡。
原來,該男子與死亡的女子曾是戀人關係,兩人也是分分合合,女方每次都心軟複合,最後一次女方硬下心腸,避而不見,男子多次挽留都無濟於事。
直到男子終於在飯店碰見女子,於是一發不可收拾。
所以,感情裡面遇到遇到偏執、敏感、衝動的人,千萬不要覺得對方有多深情,有多真愛,一開始就要躲得遠遠的,因為一著不慎,你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偏執的人通常只沉浸在自己的感受裡,一旦失去掌控感,就容易情緒爆發,偏執和暴力往往只有一步之遙,那些偏執地追求你的人,往往最容易傷害你。
【3】
遠離偏執的人,拒絕情感勒索
當我們不幸遭遇情感勒索,並且身在其中,千萬不要覺得“順其自然”可以解決問題,因為這種行為模式已經在傷害你,你需要做的就是看到並改變它。
知乎一個網友分享了自己逃離情感勒索的經歷:
她大四交往過一個男生,斯文有禮,對她也很好。但是在一起三個月之後,就發現男方有點不妥。
只要聯絡不上她,就會瘋狂打她電話,監視她的行蹤,看到她跟男生走一起會很暴躁,甚至偷偷刪了她手機所有男生聯絡方式,他說"你只屬於我一個人。"
她對於這種超強的佔有慾和控制慾很不適,於是提了分手,男生也同意了。
但一個月之後她發現,男生給她的朋友,同學老師發了各種瘋狂騷擾資訊,甚至威脅她"你知道的,你在我這裡沒有任何秘密可言,你離開我,就要付出你的代價。
她最後斷絕了跟他所有的聯絡方式,把跟他的對話全部截圖,作為他騷擾自己的證據,有一次發現他跟蹤自己,她果斷報警。
無論是付出還是被付出,感情不說一定要有來有往,但至少在這段關係裡要感到被尊重和放鬆,面對那些不顧你感受,瘋狂擾亂你生活的人,一定要堅定Say No.
以愛的名義扮演受害者姿態,希望你給予情感上的迴應,這不是愛而是控制。
正確區分這兩者很重要,因為一旦把控制理解為愛,你就很容易遭遇情感吸血鬼,你要犧牲自己的主觀感受去迎合對方的情感需求。
時間久了可能會自暴自棄,日漸墮落,陷入到“習得性無助”的深淵裡。
奧爾科特在《小婦人》裡說過的這樣一段話:
“愛是我們去世時惟一能夠帶走的東西,它使得死亡變得如此從容。”
愛是甜蜜美好,它值得我們做出改變甚至犧牲,但它永遠都不應該成為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