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的新劇《緊急公關》已經開播一段時間了,目前某瓣評分6.2。
既然是公關題材,那肯定會跟品牌扯上關係;而如果與品牌有關,那遲早要和商標打上交道。
果然,並沒有讓我們等太久,而且劇情似曾相識!
這一段公關故事的主角,是一個叫“銳動”的運動功能飲料。
注意它是運動功能飲料,包裝是紅瓶,“銳動”二字上面有一頭跳躍的牛...
劇情設定是這樣的:
早年F公司把商標許可給了B公司;
B公司透過自己的市場營銷等一系列經營活動,把銳動品牌做大做強,現下價值75億;
這個劇情是不是有點眼熟了?
眾所周知,王老吉商標糾紛、紅牛商標糾紛,其實都是因為商標權利人要收回商標許可引起的。
而且與現實類似,B公司也是不願意,覺得是自己把無人知曉的“銳動”品牌,經營成知名品牌。
自己“養大的孩子”,怎麼能說要就要回去?於是,準備打感情公關。
而曉明哥的公關團隊,為了幫助F公司順利收回“銳動”商標,他們準備打法理牌,以應對B公司的感情牌;準備向公眾普法,宣傳F公司收回商標的合法性。
乖乖喲,看到這裡,還真覺得有點王老吉商標糾紛的意思了!
不過,以上只是皮毛,精髓在後面。
B公司在商標訴訟期間,順勢推出了和銳動口味相似的“銳全”飲料。
注意銳動和銳全之間,名稱只差一個字,且口味相似、包裝相似,關鍵一個是紅瓶,一個是黃瓶!
這不就是當年的“紅罐王老吉”,與“金罐加多寶”之爭的翻版嗎?!
追劇群眾紛紛表示看懂了看懂了,這個瓜真香,劇情過於逼真,原型過於明顯了。
而曉明哥更是一語道破天機,B公司就是以商標訴訟做廣告,即使商標被收回了,還能繼續賣飲料...
現實又一次照進電視劇,編劇真是敢寫啊。
這大概是王老吉商標糾紛,紅罐金罐糾紛,第一次被改編後搬上熒屏,哈哈哈哈。
當然藝術通常是源於生活,而又高於生活。於是,後面基本就靠編劇發揮了。
但你應該是知道的,國產劇一般涉及到智慧財產權問題,就...可能會垮...
但是你也是知道的,劇情總要有那麼點轉折,有那麼點跌宕起伏;
不過這個“銳動”商標有點過於生猛,活生生被編劇“寫死”了,而且是突然性死亡...
具體來說呢,就是F公司由於管理混亂,直到商標官司打完,直到要跟B公司續約的時候,才發現“銳動”商標在之前忘記續展了,在至少三年前已經被登出了!!
此時,我已呆坐在原地,一口老血差點吐了一地...
他們居然圍著一個已登出的商標,你來我往唇槍舌劍打了兩集,硬生生打出了一起震驚全國的改編版“紅罐涼茶”案出來...
合著B公司買了商標許可後,居然也沒有實時關注“銳動”商標的動態,等於白給F公司交了三年的商標許可費?
真是不可思議,這段劇情有點過於離譜。
如果現實世界真的發生這種“烏龍”事件,那無論是F公司、B公司,還是雙方的代理律師,都得算個超級“醜聞”了...
結果B公司的代理律師居然說,因為太專注於打官司了,而忽略了商標的續展時間...
核查商標的有效性,應該是她接案子的時候就要確認的事好哇?
知產律師、商標律師心中估計已經萬馬奔騰...劇中的律師居然能說出這樣的話來,感覺會被冒犯到...
然而,編劇依然沒有收手的意思,“銳動”商標命途多舛,在被登出之後,居然又被第三人搶注成功了...
蒼天啊!是所有的不幸,都要集中在一件“銳動”商標的身上麼?它到底做錯了神馬?得罪編劇了?
後來發現,我們都錯了,商標不是“銳動”,而是“銳動功能飲料”...
這是B公司代理律師續簽商標許可合同之前,才查到的...
劇裡還模仿商標局官網的查詢介面,給出了一張商標查詢結果檢視。
問題是,“銳動功能飲料”也能成為商標?
“銳動功能飲料”頂多是商品名,你看包裝上印這幾個字了麼?
而且在飲料類別上,註冊包含“功能飲料”這樣通用商品名的商標,顯著性怎麼辦?
唉,編劇最大嘛,你說什麼就是什麼了...
在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國,打擊“非正常”商標申請的浪潮下,商標搶注、商標倒賣怎麼能得逞呢?曉明哥的主角光環在哪裡呢?
最後的最後,商標搶注人先是進行了懺悔,表示自己搶注商標,又把商標轉賣給B公司的行為,是多麼的不地道...
接著,又撮合F公司和B公司共享“銳動功能飲料”商標,按區域或者包裝劃分,一起銷售銳動飲料。
真是個happy ending,精神層次得到了昇華!
編劇終於幹了一件,連最高法都辦不到的事,呵呵呵呵。
不得不說,細品的話,槽點還會有...
還是那句話,國產劇只要涉及到智慧財產權的話題,就...唉...
諸君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