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有自己的表演風格,有自己對作品的理解,這是好事,但千萬別忘了,這是綜藝,你們的作品是要奉獻給電視機前觀眾的,而不是單獨給自己或者自己的粉絲,這是兩回事!就好比一齣戲,一千個演員有一千種演法,但能夠得到觀眾欣賞的只有那麼幾個!
迴歸到節目中,許飛和馬頔這一版本的《陀螺》,說實話,一點沒有把這首歌想要表達的情感抒發出來,馬頔安安靜靜地坐在凳子上唱歌,一臉淡然,許飛呢,一會坐著,一會站著,搖頭晃腦,給人的感覺是:下一秒,她要開始搖滾了!
這麼說吧,他們二人都是有實力的,單拎出來絕對是一流歌手,但就這個作品本身而言,是沒有達到1+1>2的!
重點來了,點評環節,兩位點評人指出了這一點,認為許飛和馬頔沒有給觀眾帶來他們想要的效果,兩個人根本不搭,也沒有什麼默契可言!
說實話,如果馬頔和許飛可以謙虛一些,應該是接受這樣點評的,因為事實就是如此,可這兩位呢?給出的態度是:我們有自己的理解,自己喜歡就好了,你們喜不喜歡無所謂!
這問題就來了,如果歌手上綜藝只是想要表達自己的唱法,那麼還需要綜藝嗎?自己去演唱會唱不就好了?只需要對自己的粉絲負責就行了!
個人覺得呢,歌手上節目,更多的是為了尋找更好的市場定位,更容易被粉絲接受的演唱方式,而不是閉門造車,自己喜歡什麼就玩什麼!這也是為什麼這麼多年,許飛和馬頔始終不溫不火的原因!
所以,沒唱好就是沒唱好,要認,狡辯到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對此,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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