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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芒果臺的《怦然再心動》迎來首播,女神黃奕和蔡卓宜率先開啟“心動模式”。

黃奕的約會男嘉賓之一,竟然是前一段時間因為《令人心動的offer2》小有名氣的陸佳穎律師。

在節目當中,兩個人背對背約會的環節,陸律師的表達能力滿分,說不覺得從網上了解來的黃奕有多麼大意義,想要透過讓她覺得舒適的方式去了解黃奕。

毫無漏洞的話,滿分的表達能力,每一句話都說進了黃奕的心坎。

不管是黃奕自己,還是圍觀的吃瓜群眾,都對陸律師有所期待。

然而,沒想到還沒等CP粉站好隊,陸律師就翻車了。有人爆料:陸律師是gay,卻參加異性戀相親節目。

緊接著又有大V實名制爆料:陸律師還是個海王gay,同時和幾位小男生曖昧,很會說話,又感撩人。

陸律師沒有正面迴應網路質疑,但是忽然自己在微博上承認,隱瞞了一段婚姻關係,隨後節目組也官方宣佈將陸律師從節目中除名。

疑似海王gay騙過婚,而如今又裝直男約會黃奕。

一時間,資訊量有些過大,讓人無言以對,只覺得黃奕情路坎坷,被當做騙婚物件。

01 同性戀的妻子們,是怎樣一個群體?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同性戀者既然根本不喜歡異性,就肯定不會結婚,更不會有孩子。

然而,現實剛好完全相反。據同性戀問題專家們的調查,在我國,80%的男同性戀者都會結婚。

也因此,在我國有這樣一個特殊人群——同妻,也就是同性戀的妻子們。

只要我們搜尋“同妻”這個詞條,就會看到很多刺眼的資料:在中國,同妻的數量已經有至少1600萬。

絕大部分的同妻,在結婚之前都對丈夫的性取向一無所知。

然而婚後,超9成同妻受過家庭暴力或冷暴力,併產生抑鬱的症狀,還有10%左右的同妻曾經有過自殺行為。

鳳凰衛視曾在2012年出過一個訪談節目《拿什麼拯救同妻》,向我們揭示了同妻不為人知的生活。

一對60多歲的老夫妻,別人眼裡相敬如賓,共同孕育一名女兒。然而,直到如今花甲之年,老太太忽然對媒體說出埋藏幾十年的隱秘:丈夫其實是同性戀。

原來,在她年輕的時候,大多數人連“同性戀”這個概念都沒有。她也沒有發現男友有什麼不同,只覺得他性子冷。

結婚之後,她才發現越來越多不對勁之處:

丈夫對她冷淡、少言語,更不願意有身體接觸。但是,他遇到男同事就變得特別興奮。

饒是違和感這麼濃重,她受限於當時的資訊水平,百思不得其解,所以也沒有進一步行動,逆來順受地生了女兒、完成了人生大事。

直到退休後,她接受心理諮詢,第一次聽到“同妻”這個詞的時候,一下子就崩潰了。

周圍人對她“暴露家醜”紛紛指責,連自己的親生女兒都抱怨她多嘴。

然而,老太太一句話道出她大半輩子的委屈:“你知道那是人過的日子嗎?”

不少同妻被丈夫當做生育機器,性生活一個月一次,還要算準了排卵日,孩子出生之後,就再也沒有過夫妻生活。

而發現丈夫性取向後,她們當中很多人被婆家威脅,不許離婚、不許告訴別人。

同妻們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不僅如此,還有一些同妻,遭受到來自丈夫的暴力。

這個時代,同性戀不應當被歧視。無論喜歡同性、異性,都是個人的自由。然而,我們這個社會確實對同性戀還不夠寬容,這個群體承受著社會、文化風俗、家庭傳承多方面的壓力。

然而,所有的困難,都不代表你有權利轉移自己的痛苦,讓另一個人跳入火坑!

02 騙婚被曝光之後,他們為什麼不願意道歉?

許多騙婚gay被妻子發現“騙婚”,但是拒絕道歉、拒絕離婚。

他們滿腹委屈地說:“我們也想和愛人長相廝守,但是社會不允許,我們能怎麼辦?”

甚至於,任何反對“同婚”的人都是憤青,是不懂換位思考的人。

這樣的強盜思維讓人氣結。

2012年,正值大好年華的大學教師、博士研究生羅洪玲,在婚後4個月發現丈夫是同性戀,和男小三曖昧不清。

她崩潰地四處求助,但是不能走出抑鬱,終於從13樓一躍而下,當場身亡。

自殺前,她在微博上留下最後一段訊息:

“你有那麼多次機會可以放我一條生路,為什麼非要拖我進泥潭?”

“哪怕到了婚後,你看著我痛苦到處求助,上論壇、找閨蜜、問婚姻諮詢室、看心理醫生,種種方法用盡也不得解脫,你也只是冷眼看著,還繼續這種欺瞞哄騙?”

羅洪玲內心的吶喊,也是大眾的困惑:為什麼騙婚的gay即便被曝光,但是依然不覺得自己錯了?

(1)不合理歸因:世界待我不公,所以我也可以不善待其他人。

騙婚的gay和報復社會的人,心態有很多相似之處:

我的口袋裡沒錢、生活過得不順心,這都怪社會分配不均、物價太高,不是我沒有盡全力努力。

我不能滿足自己的本性,和同性長相廝守,這都怪社會不願意接受同性戀,不怪我不勇敢出櫃、為自己爭取。

我們採取的行為,都取決於我們怎樣歸因遇到的問題。

歸因分為兩種,一種是內歸因:一切錯誤的原因都是“我”,自己的能力、性格、決策導致了不必要麻煩地出現;

另一種方式是外歸因:一切錯誤的原因只能是“別人”,可能是另外一個個人,也可能是整個集體,反正絕對不可能是自己。

一般而言,一個困境的產生都是既有外部原因,又有內部原因。但是,當一個人只願意接受外歸因的時候,就容易產生這種報復社會、轉移痛苦的強盜行為:

錯的全是別人,不怪自己,所以,承擔苦果的人也不該是自己。

(2)自我認知失調:“你說的錯誤太嚴重,和我知道的自己不是同一個人”

認錯會產生“自我否定感”,令人本能地產生消極和逃避的情緒,只有心理承受力強的人,才能更容易面對自己的錯誤。

“認知失調”是我們最難接受的情緒之一。

我們每個人都有“自我認知”,而且大多數人的自我認知裡自己是聰明、善良、無害的。但是,當一件事種種跡象都表明自己是愚蠢、失敗、自私的時候,這時候我們會產生“認知失調”這種情緒,與此同時,大腦會釋放疼痛訊號。

為了減緩認知失調帶來的痛苦,我們往往也會合理化自己做出的事,儘量蒐集一些合乎自己內心需要的理由,以減免焦慮的痛苦和維護自尊免受傷害。

很多騙婚的同性戀者,就是這樣的狀態:被發現騙婚後,他們辯解稱:

“我雖然騙婚,但是我把所有的工資都給了她,養著她”

“她嫁給我還不是因為心懷不軌,就是圖人錢財?”

(3)後果災難化:不惜用更多的錯誤去掩飾“被發現”的可能性

還有一類騙婚gay們,他們不見得不知道“騙婚可恥”,但是他們更恐慌和離婚之後的“懲罰”。

在這些人眼中,接受面對妻子的責備,比面對父母的失望更容易。他們做了一道比較題,選擇了那個更容易的選項。

相信很多人都會有類似的經歷:不小心犯錯了之後,父母的第一反應就是呵斥甚至懲罰,久而久之,特別害怕被父母發現,比如,考試成績不好,就冒充家長簽名。

這是一種不正確的對待錯誤的方式:一旦做錯事,腦海中的後果災難化,甚至不惜犯其他錯來掩蓋。

有一些騙婚的gay們就是這樣的心態,他們未必不知道自己做得不明智,也未必不對娶回家的同妻同情,但是,他們太害怕直面自己的錯誤,只能想辦法先解決眼前的危機,飲鴆止渴,根本沒想到長遠未來怎麼辦。

03 讓同妻悲劇不再發生,關鍵在於對婚姻的尊重

同性戀值得被尊敬,但是騙婚絕對不可取。

同妻等畸形婚姻層出不窮,一來是因為同性戀人群仍備受社會壓抑,二來,則是我們很多人缺少對婚姻的尊重。

婚姻在當代社會,被太多人當做傳宗接代、財色交易的方式,這也讓很多騙婚人群合理化自己的行為,覺得自己只是迎合了一場物質交易。

也希望父母在對待孩子的戀愛、婚姻的時候,能夠有更多的寬容,不要以“傳宗接代”的緊箍咒苦苦相逼。

無論子女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都有決定自己生活和戀愛的自由,強扭的瓜終究不甜,盲目的幫助,只會令生活更加一地雞毛而已。

只希望,同妻的悲劇,能夠在觀念的進步和保護意識的發展下,在未來漸漸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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