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也是受害者
以前明星代言,從來都是幹拿錢,咱也不能說人家沒有付出,只是付出和收入確實差距比較懸殊。基本上都是走馬燈似的拍點影片,然後就拿到幾位數的代言費。當然在P2P 火爆的時候,能讓明星代言。是很多P2P撐破腦袋都要做的。雖然在爆雷之後,很多明星都出來闢謠,說自己是不知情的,只是被動的錄影片,其他的都是人家後加上去的。但是這事不能細想,現在網路發達,如果你自己不知道,你還不早維權。還能等到爆雷的時候,出來說自己也是無辜的。這隻能說明一件事,你拿到了錢,所以你選擇沉默。只是人家爆雷之後,P2P跑路之後,你就可以隨便說了,死無對證。
對藝人和團隊的考驗
其實我覺得對於一人的說辭,我們都會有自己的判斷,不是你說什麼就信什麼。當然對於明星的粉絲可能會選擇相信。但是這件事還是暴露出來,明星自己和團隊,對於市場新生事物的認知和危害性不足。當然也有可能他們也是在利益的誘惑下,選擇了利益而拋棄了自己的聲譽。因為很多時候,我們之所以沒有變壞,那是因為我們收到的誘惑不夠大。我覺得我們任何一個普通人,之所以還有自己的道德和良知,那是以內我們沒有出來那樣的環境中,我相信把我們置身其中,我們的表現,可能同樣不會比明星高尚到哪裡?因為這就是人性,最不能細看的就是人性和內心。同樣,那些代言過P2P的明星藝人和他們背後的團隊,在原則和利益面前,選擇了後者。因為他們覺得原則這東西,看不見摸不著。而且之前很多代言人,或者代言出了問題的,都很難找到代言人的責任。所以,都會選擇看得見的利益。而那所謂的原則,早被拋到了九霄雲外。
消費者要擦亮眼
我覺得對於普通消費者,買任何東西都應該拋去表面的浮華,看到裡面的本質在掏錢。尤其金融類產品,那要了解清楚之後再出手,不要看是不是自己喜歡的明星代言,就毫無理由去相信,去消費,去支援。這樣的盲目,最終受害的是你自己。人家明星可以說自己也是被套路了,你能怎麼辦,雖然朝陽區做了示範,但是這個過程和推廣起來,還是需要時間的。要收回損失,還是要看跑路的P2P 有沒有能力償還。而作為投資人的你,如果盲目投資,我相信你可能都是舉債投資,指望躺贏。最後的現實,就是一地雞毛。
寫在最後:
我也不知道誰發明的代言人這個事,咱也不能說不好,畢竟這也是一門生意。維持了這麼久。只是P2P出來之後,把這門生意弄得雞飛狗跳。但是透過現象看本質,我覺得對於一個企業,真的要用自己的實力和產品說話。沒必要用所謂的代言人,代言人本身自己都可能成為企業公關的風險,現在是P2P的例子。弄得無論是代言人,還是企業都是風險。所以我覺得,未來要是每個企業,都不用代言人。都用自己的產品實力說話。相信就會有這麼多雞零狗碎的事情發生了。期待明星代言的市場,在這次危機之後,得到滌盪和淨化。讓消費者真正去看產品說話,而且再也不用絞盡腦汁地找人代言了。你們覺得買產品是看代言人?還是看產品本身?歡迎留下你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