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了一部1973年的老電影,瑞典電影大師英格瑪·伯格曼的重量級作品《婚姻生活》,該片原本是分六集共五個小時以電視劇的形式播出,後被剪接在一起成了一部近三小時的電影。據說這部電視劇使瑞典離婚率提高了50%,更有人號稱,看了這部片子,沒結婚的會害怕婚姻,結了婚的會下決心離婚,離了婚的會慶幸脫離了苦海。
我是看了電影版,主要講的是結婚十年看似幸福的一對夫妻,男主主宰著生活,女主依附著男主,顧家而卑微。男主某天晚上歸來坦承自己出軌並告知女主明天就要離開開始新的生活,女主顯然是惶恐、掙扎、不知所措的。沒有憤怒,沒有爭吵,來不及悲傷,在女主的體貼與照顧下,男主平淡的離開。婚姻的劇變沒有使女主鬱鬱寡歡,相反,女主開始反思自己,開始成長,變得自信、年輕、美麗。兩人的婚姻終於在女主的堅持和催促下、在男主渴望迴歸家庭卻不得不含淚在離婚協議上簽字後結束了。兩人各自有了新的家庭,多年以後再次相遇,兩人發現最愛的還是彼此,相當於結婚二十年的時候,兩人成了偷偷幽會、惺惺相惜、互相慰藉的情人。
總之,電影傳達給我的觀點用一句話概括:婚姻總會讓人陷入對生活瑣事和彼此習慣的厭倦,情人才是持續保鮮、更為美好的關係。
的確,這部電影讓人深思。其實婚姻和愛情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東西。愛情,是一種感受,一種衝動,是荷爾蒙釋放產生的需要。而婚姻則是一種制度,一種形式,它是在法律的約束下,男女雙方生活在一起,共同構建一個“家庭”。婚姻在古代最主要的目的是繁衍後代,現代社會越來越進步,女性越來越獨立,婚姻有了更多的意義。理論上來說,婚姻與愛情無關。婚姻關係中男女雙方的情感,更接近於親情。
婚姻制度下的家庭,其實是排斥愛情的,因為愛情天然的對立是朝夕相處。思文在脫口秀裡說過,夫妻之間是真正的純友誼,“純潔的最高境界就是透明,就是你穿成透明的站在他面前,他都當你是透明的。”一旦步入婚姻,彼此就將自己毫無保留的展示給對方,無論優點還是缺點,無論精神還是肉體,愛情所需要的神秘感、激情將全部不復存在。而大量的生活瑣事不停的重複和放大彼此的缺點,加上對彼此優點的選擇性忽略,從而造就了兩個最瞭解的人互相憎恨、互相折磨、互相傷害。
電影裡說:“我具有去愛的能力,但那已經被束縛住了,我現在的生活抑制住了我的潛力,是時候要做出改變了。第一步就是要離婚,我和我的丈夫,都當對方不存在了。怪事接踵而來,我的感覺、視力、聽力、觸覺都在慢慢退化。比如這張桌子,我看得見也摸得著,但我感覺很渺小,很枯燥無味。其他所有事物也都是這樣,音樂、氣味、臉頰、噪音,所有的一切,都變得蒼白、渺小,毫不莊重。”生活如同枷鎖,把人束縛在籠子裡,越來越麻木,越來越沒有自由,越來越沒有慾望。掙脫枷鎖,逃出牢籠,尋找逝去的激情,似乎成了婚姻生活唯一的解脫。
我們都向往愛情的美好,但是如果你試圖在婚姻制度下的家庭中尋找美好的愛情,那必然會大失所望,因為家庭是另一種方式的美好。家庭是我們人生的港灣,它是我們累了可以休息的地方,我們漂泊在外可以迴歸的地方,我們身在遠方心中牽掛的地方,它是最溫暖、最安全、最輕鬆的所在。只有在家庭中,我們才能卸下所有偽裝,做回真實的自己。我們會毫無防備的把自己的脆弱、消極、渺小暴露在家庭裡,我們需要另一半的理解、包容、支援和陪伴。這也是一種美好,只是這種美好太多的時候被定義為無能、嘮叨、負擔,這種美好不像愛情一般轟轟烈烈,這種美好永遠被人忽視。
如果我們無法感受到家庭的美好,如果我們只能感受到生活的瑣碎、彼此的倦怠、日子的冗長,如果我們不停的對對方失望、對婚姻失望、對生活失望,如果我們把生活過得支離破碎、把家庭過得分崩離析,那不是婚姻、家庭、生活的錯,那是我們自己的錯。
即便兩個愛得天崩地裂的人步入婚姻,隨著生活的繼續,愛情也會慢慢消失,但會收穫一份親情,這份親情,會逐漸刻進生命裡,成為生命的一部分。擁有時或許感受不到它的深刻與厚重,可一旦失去,那將會是刻骨銘心的痛,生命將不完整。
對於多數的芸芸眾生,沒有婚姻的愛情,再美好也如海上飄蕩的孤舟,浪漫卻不安定。家才是歸宿,不是愛情的歸宿,而是“愛”的歸宿。
有人說婚姻制度是最違揹人性的制度;有人說婚姻應該採取合同制,定期續簽;有人說隨著男女關係的越來越平等,婚姻制度會逐漸消亡。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單身,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離婚,越來越多的人不停地追逐愛情,我不知道他們是否幸福,我也不知道婚姻制度的走向。但我想,婚姻制度普遍存在的今天,家庭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我們有義務傾盡全力為之付出、為之努力、為之犧牲,經營好婚姻、家庭、生活,我們的人生即使平凡也是生動的。
婚姻與愛情無法共存,如何取捨,在於你自己的選擇。但走入婚姻殿堂,就不要輕易離開!就如電影結尾,最終發現最初離開的,才是一生最愛的人。
2020.11.11
END